建筑企业管理中的法务工作

点赞:8101 浏览:3251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0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法务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提高管理效率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建筑企业作为专业性很强的经营性法人,在对内经营管理和对外经济业务往来中,涉及法律的事务不断增多,且日趋复杂.故在建筑企业内部设立专职的法务部门,甚至将法务部门列入企业的决策层,已经成为许多企业推行依法治企、化解经营风险的重要举措.建筑企业法务管理人员在参与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种法律纠纷方面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关 键 词:建筑企业;企业管理;法务工作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下,建筑企业一切经营活动须遵循合法性前提,违法的经营活动不仅得不到法律保护、无法实现预期目的,反而会遭受法律制裁,得不偿失.建筑企业提供的产品是建设工程,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出发,国家对于建筑企业资质、工程发包、招投标、挂靠、转包、分包、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极其严格的强制性规定,违法的代价是巨大的,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掌握并严格遵循这些规定,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近年来,建筑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关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不断推出.特别是国家建设部、国家司法部2007年7月l1日转发《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推进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文,对于推动建筑企业法务工作起重要作用.建筑企业法务部门如何为企业经营发展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如何构建规范的建筑企业法务工作运作体系?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以下就建筑企业法务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当前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的现状

我国建筑业企业的法务工作虽有发展但还不足许多建筑业企业还没有认识到提高自我维权能力的重要性,法务工作意识淡薄,缺少应有的企业法务人员及工作机构,在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中缺少必要的法务研究程序,往往把法务工作单纯理解为法律诉讼,一旦出现了法律纠纷,通常只能是临时聘请律师进行事后补救,致使企业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有的建筑企业虽设有法务部门却只能发挥"抄写员"、"档案员"的作用,不但有悖设立法务部门的初衷,也严重浪费企业资源.在许多重大经营决策的初始阶段,法务部门很少介入,没有起到在决策阶段从法律方面审查、把关、论证的预防作用,以致酿成一些本来不该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法务部门在很多建筑企业只是法律专业"灭火队".到了诉讼阶段的法律纠纷,往往非常重大、非常复杂,法务部门前期没有介入,不了解情况,又没有足够的时间甚至已经没有可能去搜集相关证据,更谈不上稳操胜券了,反过来使企业领导人对法务部门颇多微辞.这种使企业法务工作严重后置化的角色定位,严重阻碍了企业法务工作的发展完善.

二、建筑企业设立专职法务管理部门的必要性

1、建筑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调整

企业与政府间法律关系主要靠经济法和行政法调整;企业与企业间作为平等主体法律关系主要靠合同法等民商法律进行调整;企业内部各种关系,包括劳动、财务、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则要依据劳动法、会计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来调整.

2、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的法律风险需要设立专业的法务部门加以评估和规避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企业自身及有关各方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建筑企业法律风险的直接表现是企业法律纠纷的大量发生.从发生法律纠纷的原因看:一是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履行引起的纠纷,比较常见的是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工期延长等问题.二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如参与工程招投标、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引起的纠纷.这些法律纠纷案件绝大多数暴露了企业经营决策中法律审核把关不严,企业经营者忽视法务工作部门作用的问题.因此,建筑企业要避免官司,除了做到依法经营,还要加强管理,如培养自己的法务工作者,依靠专业律师与内部法务工作者相互配合.

三、关于完善建筑企业法务管理机制的一些思路

企业内部要形成制度

要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务部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企业法务工作者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权限、程序等.完善法律管理职能,逐步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法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建立的,以事前法律风险防范为主的组织模式和工作机制,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才能保障企业法务部门发挥其应有的职能.


2、要把培养法务人才纳入企业整体人力资源管理的范围

如何培养法务工作者并提高其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就成为关系法务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一位合格的企业法务工作者,不但应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而且应时刻牢记理论联系实际,平时注意学习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知识,深入了解、熟悉企业的经营程序与环节,注重实现法律知识与企业业务知识的融会贯通,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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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聘请专业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重大工程项目法律顾问,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长期法律把关

在合同管理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合同管理制度制定、重要工程投标、重要合同订立、变更、中止履行、解除、合同争议处理及工程款催收、追索、优先受偿权行使等重要方面,均应经过法律顾问在法律方面的审查把关,方可付诸实施.

四、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建筑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将日益重要.在建筑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有其不可替代的特点和重要功能,对于建筑企业保护自己、发展自己不可或缺.加快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建筑企业法务工作制度,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