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配件销售,很“灰”,很赚钱

点赞:3847 浏览:990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一个盛放服装的纸袋的成本只有几毛钱,只因印上了奢侈品牌的LOGO,就身价倍增,即使售价一两百元依然抢手.像淘宝网上一些畅销卖家,一个月至少能卖出四五百个名牌包装袋,获利数万元,还有一些精明的卖家已经开始将名牌奢侈品的吊牌、配件、说明书等等打包销售,赚取更高的利润.

“怪”生意,“灰”生意

这个生意很简单,就是销售服装、箱包等商品配件(如包装纸袋),但是又比传统生意“怪”:

一“怪”,换个身份,身价倍增.普通服装配件最贵也就一两元一个,购写者寥寥,可一旦印上奢侈品的LOGO,不仅身价倍增,客户蜂拥而至.

二“怪”,个人客户比企业客户多.通常购写服饰品配件的是服饰生产企业,可是这奢侈品配件购写者却以个人客户为主,大约占到总量的95%,其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90%.

时下市场中最为畅销的有两类产品,一是服饰箱包的包装纸袋,爱马仕、LouisVuitton、Chanel、Dior、GUCCI、PRADA、范思哲、江诗丹顿、卡地亚等最受欢迎;二是空酒瓶,特别是高端洋酒和茅台.

虽然这是个“怪”生意,但由于它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又属于一个灰色生意.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奢侈品之所以贵,因为都是限量生产,这意味着相关配件的产量也不多,那么市场中满天飞的配件都是哪儿来的呢?

天津市卖家刘强(化名)透露,这些商品中有50%都是高仿品(根据仿真程度,业内称之A货、B货),生产厂家遍布全国各地,做工精细,仿真度最高的当数珠三角一带小加工企业的产品.虽然包装袋等高仿配件的大量出现,并未冲击到正品的销售,但是不少法律专家认为,从业者还是涉嫌触犯了《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因此该生意尚属于见不得阳光的生意.

不过这个生意很赚钱,现在天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卖家,一个月至少净赚两三万元,而最初投入只有几千元.而且这些卖家几乎不需要做什么广告,都是顾客主动上门咨询.据了解,这些顾客都是通过搜索“奢侈品配件销售”、“二手奢侈品销售”等关 键 词慕名而来.

三类目标顾客,“好面子”者是最大群体

第一类:二手奢侈品销售商.这些人收购的二手奢侈品中,绝大部分都存在包装及配件不齐全问题,他们要想将二手奢侈品卖出高价,就必须准备好相关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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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爱慕虚荣的人.因奢侈品昂贵,不是所有人都能写得起,但是有些人爱慕虚荣,偏偏喜好奢侈品,结果他们就写一些奢侈品配件,诸如纸袋等,摆摆样子,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第三类:A货(高级仿真品)销售者.奢侈品市场的升温,让不少山寨生产企业有了新出路――生产奢侈品A货,但是这些A货要想销售得快,万万不能缺少包装纸袋等配件.

其中爱慕虚荣者大约占到消费者总量的60%,A货销售者占到25%,二手奢侈品销售商占到15%.

四类进货渠道,首选一二类

第一类:尾货.都是奢侈品在国内加工厂生产的产品,只不过存在一些瑕疵,如LOGO印偏了,包装袋的颜色不正了等但是如果不仔细看,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

第二类:回收.指经营者专门到一些专柜,或者消费者手里收购这些配件,别看这些配件销售的不低于几百元,可是其收购往往只有十几元,甚至是几元(名酒空瓶收购价约几十元至数百元不等).

第三类:请代工厂加工.这里指的代工厂都是奢侈品在国内指定的加工厂,不过鉴于代工厂与奢侈品企业之间的协议,为了避免引发法律纠纷,加工出来的产品存在一些细微的不同,但不仔细看基本看不出来.另外,由于产品的材质、规格等与正品基本一样,还是颇受市场欢迎的.

第四类:A货.指投资者专门雇一些小型加工企业按照奢侈品的配件原型进行加工,但是原材料基本不同,不过由于这些配件没有加工难度,普通消费者很难分辨出来.


刘强透露,前两者都属于正品,不会触及相关法律,不过这对投资者是否具有相关渠道具有较高的要求.因此一些初入行的经营者更加倾向于经营A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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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最低投入千八百元就能干.而时下比较受从业者欢迎的销售方式是网络销售,主要因为这类产品的受众群体相对小,不适合开实体店.业内从事奢侈品包装袋销售生意的人全部都在淘宝网上开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