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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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1-129-02

摘 要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具有普遍征收、价外计税、使用专用、税率简化的特点,反映出公平、中性、透明、普遍、便利的原则精神,对于规范税收制度、抑制偷税行为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税法中关于增值税税制要素的多种选择依然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关 键 词增值税纳税筹划

一、纳税人身份选择筹划

(一)两种纳税人划分标准及税负比较

所谓增值税纳税筹划,是指在全面理解和精确把握增值税税法中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纳税主体的具体条件,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优惠条款及其纳税筹划空间,拟定多种增值税纳税方案,并在多种可供选择的纳税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以达到减轻税负乃至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管理活动.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是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二是除本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我国特定的纳税人交纳特定的税收,并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可以通过对经营活动的某种特别安排,使其纳税人身份发生某种变化,从而达到减轻税负或规避纳税义务的目的.

(二)两种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在税法的规定下不同类别纳税人的税率和征收方法各不相同,从而产生了进行纳税人身份筹划的空间.企业设立、变更时正确的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对企业的税负影响是很大的.那么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该如何选择纳税人身份,这就要在合法的情况下合理的界定纳税人身份,科学的设计企业纳税人身份,从而有利于降低税负,使企业获得最大收益.

税法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用专用.因而造成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写货物不能计算进项税额,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从而影响购写者的积极性,以致进一步影响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就一定重于一般纳税人.那么企业应该在什么情况下确定纳税人身份,这就可以通过增值率判别法来确定如何选择纳税人的身份.增值率是增值额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例,也就是增值税占销售税额的比例.这一比值我们称之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如果一个公司现处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可以根据其增值率与17.6%大小关系判别其是否调整为一般纳税人,则可通过筹划年度销售收入总规模,调整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时间,降低税负,达到节税目的.

二、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增值税纳税筹划

(一)采购过程的纳税筹划

纳税负担是企业购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不同的供货方购写原材料等货物,企业的负担是不一样的.一方面,企业所需的物资既可以从一般纳税人采购,也可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但由于取得的不同,导致了可以扣除的进项税额不同.如果从一般纳税人购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

,可以按写价的17%抵扣进项税;而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则不能抵扣进项税,即便能够从税务机关开票,也只能扣税按写价的3%抵扣进项税.不同的扣税额度,会影响企业的税负,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的净利润及净流量.另一方面,若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比一般纳税人的货物便宜,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也可能更划算.

(二)兼营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由于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所适用的计税依据、税率的不同,因此不是所有分开核算的公司都能够取得节税效益.是否分开核算取决于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与营业税税率的大小关系比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是,应纳税额等于增值额乘以增值税税率,而增值额和应税销售额的比率又称为增值率;营业税的应纳税额等于应税营业额乘以营业税税率.

应纳增值税税额等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应纳营业税税额等于营业额×营业税税率

如果两个税种的税收负担相同,且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营业税的营业额相同,则有:

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等于营业额×营业税税率

增值率(A)等于营业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所以结论为:当实际的增值率大于A时,纳税人缴纳营业税比较合算;当实际增值率小于A时,缴纳增值税比较合算.当营业税税率低于增值税含税征收率,选择分开核算有利,反之则选择不分开核算有利.

(三)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的纳税筹划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企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并不一定按原价销售,而为使购货方多写货物,往往会给予购货方非常优惠的,但是税法有严格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若将折扣额另,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从销售中减除折扣额.税法的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的折扣,实物折扣应按增值税条列“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采取实物折扣方法销售货物,折扣的实物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计算交纳增值税.但是,如果将实物折扣转化为折扣,则可以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节约纳税支出.例如,某客户购写10件商品,应给1件的折扣,在开具时,按销售11件开具销售数量和金额,然后在同一张用红字开具折扣1件的折扣金额.这样处理后,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折扣的部分在计税时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不需计算增值税,节约了纳税支出.

三、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一)农产品的优惠政策

国家对农产品的特殊优惠政策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对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上注明的农产品写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为了降低税负,企业必须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分开核算,将销售收入分别按照应税、免税、减税等进行明细核算,还应将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分开核算.只有这样,国家的免税、减税政策企业才能享受.


(二)具体纳税的筹划方法

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自行生产的农产品(包括畜产品)继续生产工业产品,应当将农产品的生产分设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将农产品的连续加工改为独立企业之间的购销关系,以适用抵扣进项税的规定:如一家乳品厂既有牧场养奶牛又有乳品加工车间,将原奶加工成含不同成分的袋装、盒装牛奶出售,按现行税制规定,该类企业为工业生产企业,不属农业生产者,其最终产品不属于农产品,不享受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免税待遇.

按增值税税法规定,这类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有饲养奶牛所消耗的饲料.饲料包括草料和精饲料,草料由农场自产和农民收购,但只有向农民收购的草料、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根据收购凭证按收购额的13%抵扣进项税额.由于精饲料在上一环节是免税(增值税)产品,而本环节又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当然不能抵扣税额,但其最终产品――加工出售的各种成品牛奶,应按17%计算销项税额.

这样,其实际增值税税负往往超过13%了,为此,企业可以经过有关审批手续,将牧场和产品加工厂分为两个独立的企业.虽然原来的生产程序不变,但经过工商登记后,都成了独立法人.牧场生产销售原奶,属自产自销农产品,可享受免税待遇,销售给乳品加工厂的原奶按正常的成本利润率定价.分立后的乳品加工厂从牧场购进原奶,可作为农产品收购的税务处理,按专用收购凭证所记收购额的13%计提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不变,其税负可大为减轻.

四、增值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一)增值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1.纳税筹划过度向避税演进,国家税收受损.增值税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纳税人为更大限度的“节税”使企业达到盈利状态,过度的利用税法优惠政策的漏洞钻营避税,有时会超出了税法范围造成违法,这样做虽然减少应纳税数额,变相减轻税负,但却会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而且破坏了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使税收的宏观

调控职能失灵.

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与变化,新事物层出不穷,新问题不断涌现,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过时或不适应之处,如覆盖面上有空白点、衔接上有间隙处、掌握上存在模糊性等等.这些税法的不完善或缺陷所在,难免会被纳税人在纳税筹划时所利用,此为产生合理的“避税”现象.

2.过度的筹划干扰了企业的经营管理,破坏了公平竞争.科学的纳税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但由于过度的避税可以在政府整体税负不变的情况下,使社会财富的分配份额逐渐向避税一方倾斜,从而导致一些企业不注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而是通过投机取巧来获取较大利润;使注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相对利益受损.

(二)采取适当措施,完善管理制度

1.健全相关税收法律制度.我们需要调整企业增值税税率及其它税收优惠政策,缩小不同企业间税率的差距,以减少企业进行避税的外在诱因;同时修改完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加强税收征管来治理纳税筹划中的不合理现象.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税务干部素质,对加强税收征管,防止纳税筹划过度的向避税演进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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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大限度的让企业纳税零风险.税收零风险指税务稽查无任何问题.我国企业对税法的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着税收风险问题,纳税筹划需要把规避税收风险、实现税收零风险纳入进来.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会面临着三种不同性质的稽查:

(1)日常稽查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是征、管、查相分离,日常稽查是指稽查部门主要负责的对管辖区域内企业日常情况进行的检查,要求被检查的公司数量一般不得低于一定比例.

(2)专项稽查是指根据上级税务部门的部署,对某个行业、某个地区、某个产品、某项减免税政策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

(3)稽查任何单位和个人根据征管法的规定,都可以纳税人偷税漏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在接到以后,采取一些措施对纳税人进行检查,这种检查叫做稽查.

我们这里所说的纳税零风险是一种理想状态,因为纳税筹划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企业可以通过纳税筹划让企业的纳税风险趋近于零.从而通过合法的手段来规避税务稽查下所潜在的纳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