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点赞:23651 浏览:10731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阐述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针对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针对性的分为平常需要注意事项和年终清缴时要具体注意事项.

关 键 词: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风险

企业现在存在的最大风险,现在不是生产风险,不是营销风险,而是税收风险.纳税人应当充分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掌握汇算清缴工作程序,提高企业纳税调整和自行计算、自行申报、自行缴纳的办税能力.因此要求企业会计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平时所需注意的事项

1.认真研读《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

要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企业会计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既是企业涉税业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再一次对企业所得税的全面、完整、系统的计算、检查、和缴纳过程.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20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应注意抓住“收入类、扣除类和资产类”三个关键点的调整项目.使之,避离汇算清缴风险.随着《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陆续出台、实施,如何清晰地界定三者的适用范围、分析协调三者之间的差异并在企业经营工作中合法、合理地实施,对于会计工作人员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因此,作为企业会计人员认真研读《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具有重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储备.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列支标准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除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商业保险发生的保险费,不得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邀请税务人员、相似度检测机构,加强税法知识的培训工作,拓展会计人员的视野

在平时,单位要定期邀请税务机关有关人员和法律相似度检测结构,进行税法知识的培训,使企业内部会计能深刻理解法律法规的具体内涵,并针对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不断的规章的整改,逐步建立完善的内部汇算清缴工作,并不断学习,进修税务和财会知识拓宽财会工作知识面.

3.平时做好自查自检工作

平时就做好所得税的自查自检工作,对所得税的自查自检工作,应全面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1)有无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缴税的问题.(2)有无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进行费用列支的问题.(3)有无工资及“三费”等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计提和调整的问题.(4)是否存在资金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未按照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正确估值的,造成少缴税款的情况.(5)有无固定资产未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及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二、年终汇算清缴时具体工作

根据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自身行为,要搞好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应在准确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按期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汇缴并报送有关资料

按期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汇缴并报送有关资料.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结清税款手续.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70号)规定,物流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机构(包括场所、网点),凡实行“四统一”的,申请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在申请统一纳税年度的3月31日以前,向总部所在地省级主管税务局提出统一纳税的申请报告.还有,如果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纳税申报的(比如受冰冻灾害的影响),可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延期纳税申报.

2.及时提报各项涉税审批申请资料,报税务主管部门审批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3号)规定,企业发生的各项需审批的财产损失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集中一次报税务机关审批.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永久或实质性损害需要现场取证的,应在证据保留期间及时申报审批,也可在年度终了后集中申报审批,但必须出具相似度检测机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的鉴定材料.另外,企业在年度内发生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因此纳税人发生的财产损失,应按规好审核审批工作,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书面申请和提交《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财产损失的相关财务凭证、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3.及时所得税减免的报批或备案手续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按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4.做好账务及纳税事项调整工作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会涉及两方面调整:一是账务调整,二是纳税调整.账务调整只是针对违反会计制度规定所作账务处理的调整,纳税调整则是针对会计与税法差异的调整.前者必须进行账内调整,通过调整使之符合会计规定,后者只是在账外调整,即只在纳税申报表内调整,通过调整使之符合税法规定.由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该建立在准确无误的会计利润总额基础之上,所以账务调整的结果也必然在纳税申报表中得以体现.企业不仅要根据调整后的数额正确填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相关附表,而且要根据账务调整数字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和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如何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论文范文 大学生适用: 学校学生论文、学士学位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69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参考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模板、论文目录 职称论文适用: 论文发表、中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参考 论文题目推荐度: 经典题目

三、总结

做好以上工作,就能减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压力,顺利完成汇算清缴工作.达到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减少涉税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