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生产体系变革对国际直接投资理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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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价值链治理的角度看,国际生产体系的变革体现在模块的、相关的和受控制的治理模式的出现上.由于国际生产体系的变革,一方面,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内部化优势越来越被外部化的优势所替代;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结构内生的不对称性,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的理论受到了挑战.要回应上述两方面的挑战,必须研究跨国公司国际生产协调模式.

关 键 词:价值链治理模式;全球商品链;内部化理论;东道国利用外资理论

中图分类:F8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6)03―0060--06

收稿日期:2005―10―18

在传统的国际生产体系中,生产要素在国家与国家之间不能自由流动,国家内部组织生产,即企业在国内组织生产,而后通过国际贸易(市场),实现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最优配置.如果完全竞争的条件能得到满足,这种国际生产体系完全有能力使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合理的配置.由于现实条件是不可能满足完全竞争的理想检测定,通过国际贸易实现资源全球最优配置只能是在经济学家的梦想之中.跨国公司的出现使资源优化配置的可能性出现了,跨国公司通过发挥其所有权优势(垄断优势)、内部化优势,并充分利用了东道国的区位优势,对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使国际生产体系出现了第一次变革――跨国公司直接投资方式(科层的一体化方式),部分地实现了资源全球的优化配置.

随着企业内部协调成本的不断提高,市场的不确定性日益突出,跨国公司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所取得的收益以及通过国际贸易(市场)所取得的收益面临日益下降的威胁.在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家不断自由化其投资政策的背景下,跨国公司通过模块的、相关的和受控制的治理模式不仅能为跨国公司赢得更丰厚的利润回报,而且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中能为企业赢得更为持久的竞争优势.国际生产体系的第二次变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跨国公司越来越垂直非一体化,通过合同关系组织国际生产.本文将从国际生产体系变革对跨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出发,探讨国际生产体系变革对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所提出的挑战.

一、国际生产体系治理模式的变化

理解国际生产体系变革的研究基点应该是价值增加链,所谓价值增加链是指通过技术将资本、劳动力和资源等基本要素投入进行融合,将融合后所生产出的产品进行装配、市场化和分配的过程,单个的企业可能只包含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也可能通过垂直一体化包含所有的过程.因此,价值增加链分析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一个企业应该将哪些业务和技术内部化,将哪些业务外包给其他的企业以及企业的这些业务的地理分布应该是怎样的等.

通过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和全球价值链的分析,可以将价值链的治理结构区分为以市场为基础的关系、以科层为基础的垂直一体化的企业关系和以网络为基础的中间的价值链治理模式,而我们的分析是可以将以网络为基础的中间价值链治理模式区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模块的、相关的和受控制的等,因此,总体上看,价值链的治理模式可以区分为市场关系、模块价值链关系、相关的价值链关系、受控制的价值链关系和科层关系等5个不同的方面.

随着产品、生产过程和物质产品流动的规格化水平不断提高,模块的、相关的和受控制的等新治理模式将越来越成为治理的主要模式,有四个方面的原因可以归纳如下:

一是产品异质化和创新越来越成为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这要求购写商和供应商之间的更加客户化、更复杂的交流,模块的和相关的治理模式在其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随着零售商在销售领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传统的垂直一体化的生产网络逐步被模块的和相关的治理模式所替代.

二是最终产品消费市场的特征是越来越强调安全、劳工标准和环境标准,这就导致了“信任货物”的产生,信任货物要求越来越严格的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管,以保证货物符合消费者的要求.这种压力不仅来自消费者和非政府机构,而且来自政府机构,零售商和品牌销售商制定了符合它们自身的产品异质化的标准,迫使供应商在生产过程中符合它们的标准.因此,受控制的治理模式将越来越受到欢迎.

三是任务的复杂性和时间的压力要求企业之间的协调,以完成任务.存货的消失和降低到达市场的时间的要求,使得模块的、相关的和受控制的模式越来越成为主导协调模式.

四是为了追求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低成本,全球购写商通常寻求新的供应基地.购写商期望这些新的供应商能满足超出当地标准的新要求,这样,必然产生了当地市场和出口市场之间的能力差距,满足新要求的生产过程中的参数设计和实施必不可少.这样,购写商必须对当地进行投资,形成受控制的治理模式.

二、国际生产体系变革对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挑战

由于国际生产体系变革,模块的、相关的和受控制的等新治理模式将越来越成为治理的主要模式,一方面,传统的内部化科层治理模式越来越不能解释跨国公司的行为,使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新治理模式的出现导致了国际市场结构的内生不对称性,对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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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部化优势对内部化理论的挑战在传统的国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分析中,跨国公司进行国外直接投资必须具备三种优势(垄断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其中内部化优势检测定,企业必须将国外运营保持在企业内部,当企业控制了一种资产――这种资产通常是无形的或者是以知识为基础的资产,这种资产能给企业带来超过正常利润,企业将通过内部化扩张其运营,而不是寻求其他的企业提供上游、下游或水平的怎么写作和产品.

内部化的动力根源于资本主义企业本身,企业是一种明显区别于市场的组织,相对市场组织生产过程而言,它能以较低的成本组织生产.在科思(1937)所著的《企业的性质》中就已指出,企业能以较低的交易成本作为企业的一种优势去组织生产,而不是所有的生产过程都寓于市场之中.企业这种存在的合理性被用于解释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在过去30年间,科思的观点构成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基础.海默等人以科思式的思维方式将跨国公司看作为非市场的机构,企业的国际扩张反映了其组织的优势,可能是由于相对市场交易而言能带来交易成本的节约,这种节约,或者是租金可能产生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这些无形资产与技术、生产过程、生产设计、管理、劳动力、市场销售、怎么写作或者是其他的企业生产产品或怎么写作的能力相关.尽管通过国外直接投资而进行的国际化运营可能是由于市场低效率所导致的,但对这些知识资产的保护并将它们置于企业的内部被作为是企业进行国外直接投资,而不是通过出口或者是通过经营许可或分包等方式进入国外市场的主要原因.然而,当今天的跨国公司运营方式不再是通过内部化的手段对外进行投资,而是通过合同生产关系形成生产网络时,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面临严峻的挑战.
贸易结构可能是企业全球生产地点选择的一个结果,但全球生产体系内部的所有权结构重要吗我们认为,所有权结构部分地内生于国际竞争的动态性本身.特别地,如果公司内贸易是企业内部化战略的结果,那么,企业之间的分包合同所形成的非科层关系需要一种外部化的理论加以说明.

企业内部化其国际生产过程,目的是保护其特有的知识资产所产生租金的增长,而这种租金在寡头垄断的产业中才可能出现,其中规模经济和市场力量都能培育这些特有知识资产,并支持其持续的利润回报;相反,如果企业发现通过将其部分业务外部化所产生的成本节约要大于其期望租金的增长,企业将实行外包,特别是当中间产品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形下.如果在供应商之间存在竞争,或者能创造出市场竞争的条件,那么,领袖企业将部分地外包其业务;如果供应商是寡头垄断的条件没有打破,那么,领袖企业将继续有保持供应内部化的动力.这就意味着只要上游市场是竞争的,企业将采取外部化的战略.如果外部化能激发上游市场的竞争,全球商品链中的市场结构的不对称性就内生于领袖企业的竞争战略.既然市场结构的不对称性是内生的,那么,外部化实践的不断扩展可以由相同的原因进行解释.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对领袖企业有利,不仅体现在成本节约上,而且体现在增强了领袖企业选择供应的灵活性.领袖企业设置相对短期的分包合同,以保持自身对市场需求快速变化和供应商条件变化做出反应的能力,这些变化包括产品设计的变化、工资率的变化、汇率或者是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国内政策的变化等.

许多管理专家认为,企业越来越关注其核心能力,是企业外包的主要原因.这种变化使企业更加专注于那些进入壁垒较高的生产过程,这些生产过程要求较高的技术或技巧.企业之所以专注于其核心能力,不仅因为它们擅长这些能力,而且因为这一综合生产过程能为它们持续地赢得创造租金的机会.因此,核心能力和市场力量是难以区分的.

(二)市场结构的内生不对称性对东道国利用直接投资理论的挑战在全球产业的演进结构中,存在两方面相互冲突的发展趋势:一方面,大量全球性的跨国并购的涌现表明,全球产业存在一种越来越集中的趋势;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进入了制造业中的价值链低端生产环节,使低端生产环节的竞争不断加剧.上述两方面构成了全球商品链市场结构的非对称性.

1.全球产业的集中.过去10年间,跨国并购的涌现表明全球产业正走向不断的集中,并且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寡头垄断越来越成为制造业、农业和采矿业等产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市场结构.尽管有一些学者认为潜在的竞争使度量市场力量的产业集中指标越来越不重要,但企业成本涨价的定价能力表明了寡头垄断的力量.对许多发达国家寡头垄断产业的研究表明,除日本外,寡头垄断行业的成本涨价是竞争性部门的2倍.相对竞争部门而言,寡头垄断成本涨价的溢价在法国为125%,在德国为47%,在日本为4%,在英国为110%,在美国为109%.

2.发展中国家低端生产环节竞争的加剧.尽管企业的规模重要,但市场结构和企业的投资战略决定了涨价,在全球生产链的低端领域,低的进入壁垒是正常状态.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制造业领域建立起了生产能力,许多低价值增加值生产的空间分布在这些国家,如纺织、服装和家用电器等行业的生产.但更多的实证研究表明,并不只是这些行业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全球生产.Glen、Lee和Singh(2002)研究了7个发展中国家(巴西、印度、约旦、马来西亚、墨西哥、韩国和津巴布韦等)的利润率水平及其持续性,并将这些数字和工业化的国家进行比较,他们发现:“令人惊奇的是,无论是从短期看,还是从长期看,发展中国家所取得的利润率都要低于工业化国家”.

3.市场结构内生不对称的原因.至少有三个因素导致了这种非对称性的持续:首先,在价值链的高端领域存在进人的壁垒,而价值链的低端领域几乎没有进入的壁垒.许多领袖企业和第一层次的供应商所从事的业务往往有较高的进人壁垒,在这两个层次的商品链中,规模经济阻止了进人.除此之外,高端价值链领域难以进入的原因还有品牌的忠诚.即使是专注于其自身产品设计和开发的企业通过创新产品设计和市场销售业务限制了市场进人,更何况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它们就更难创造出品牌.其次,资本流动对低端价值链业务所产生的影响远超过对高端价值链业务所产生的影响.如Brainard和Riker(1997)的研究表明,美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低工资收入对其他低工资收入国家所产生的影响非常显著.这同样证明了资本流动产生了低工资收入国家之间的激烈的竞争.第三,政治因素导致了全球商品链市场结构非对称性的持续.在低价值增值部门的关税壁垒已经大大地降低了,这种关税政策促进了低工资收入国家大量组装线的引进,特别是服装生产线和家用电器生产线.关税壁垒的降低,大大加剧了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生产中的低收入水平的持续.

总之,由于市场结构的内生不对称性,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所取得的收人非常有限.那些低附加值的业务领域的进入壁垒较低,那些原来不从事这些业务活动的国家非常容易进入组织生产,这些业务领域的竞争非常激烈,以至于难以获取利润和工资的增长.工资的停滞不前,必然影响生活水平的提升,获取租金的困境使发展中国家再投资的能力受到了限制,必然影响其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发展中国家传统利用外资的理论也因此受到了挑战.

三、跨国公司行为国际投资理论

跨国公司组织国际生产的方式,如果以市场交易所形成的外包关系以及跨国公司内部交易这种二分法的方式加以概括,就不能体现领袖企业和供应商企业之间所形成的模块的、相关的和受控制的治理模式.这些模式体现了跨国公司与其他企业之间界于垂直一体化和市场关系之间的混合关系.

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出发,发展解释跨国公司行为的国际投资理论.一方面,需要解释的是在什么情况下跨国公司通过垂直非一体化的关系组织国际生产,以此回应外部化优势对内部化理论的挑战;另一方面,需要明晰跨国公司在组织国际生产过程中的租金分布,以此应对国际生产体系变革对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理论的挑战.

(一)跨国公司组织生产的治理模式选择垂直一体化的科层关系所形成的供应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企业内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信任关系,这种信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保证了供应的可靠性以及面临外部冲击(如需求和设计的变化)时的灵活性.但Powell(1990)指出了垂直一体化的三个方面的缺陷,一是不能对国际市场的快速变化做出及时的反应,二是改变生产过程中不同阶段关系的过程创新的缺乏,三是对新产品引入的系统对抗.

价值链治理的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什么条件下,哪种价值链治理的模式可能出现.我们认为,
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了治理模式的变化:一是交易的复杂程度,二是交易信息的明示程度,三是供应商的能力.在交易的复杂程度中,除资产的专用性外,还必须考虑协调的复杂性对交易成本的影响,如果价值链生产的产品是非标准化的产品、生产的产品是敏感的,协调的交易成本将上升.同时,当新的供应商加入到全球价值链环节中时,协调的难度必然增加.特别是当发展中国家的供应商期望生产满足非国内要求的产品时,容易产生满足国内市场和出口市场两种不同标准的生产能力,这无疑提高了购写商管理和控制的成本.我们可以综合考虑下述三个要素对治理模式的影响:为维持某种交易所必需的信息和知识的复杂程度;交易的知识和信息可以明示的水平,即信息可以有效地传递的水平;实际的和潜在的供应商满足特定交易的能力.

如果上述三个要素只有高和低两个指标加以衡量,就有8种不同的可能性治理模式,其中的5种治理模式分述如下:

1.市场模式,当交易能轻易地明示,产品的规格相对简单,供应商不需要购写商特定的投入就有能力生产满足购写商所需的产品时,市场交易是最好的模式.此时,购写商根据规格需求产品,供应商根据供给产品,由于信息交换的复杂程度相对较低,交易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模式得以完成.

2.模块价值链模式,当产品规格的复杂性上升时,模块价值链模式因此而产生.当产品的设计结构是模块性的、技术标准(通过零部件变化的减少、运用一体化的零部件等手段)简化了企业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供应商有能力供应相应的模块时,资产的专用性程度和购写商直接控制和管理的需要同时降低,建立在明示知识基础之上的这种关系有市场交易的种种优越性――速度、灵活以及低的投人,双方的转换成本相对较低,但这种关系又不同于市场关系,只是通过来维持,供应商和购写商之间有较多的之外的信息联系.

3.相关的价值链模式,当产品的规格不能明示化,交易比较复杂,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较高时,相关的价值链模式将出现.此时,因为具有竞争力的供应商为购写商提供了需要外包补充竞争力的动机,购写商和供应商之间的隐性知识交换是必须进行的,复杂的隐性知识的交换需要双方之间的面对面的接触,必须通过较高水平的非市场协调机制来完成,因此,双方之间转换新的伙伴的成本相对较高.

4.受控制的价值链模式,当产品规格的复杂性较高,产品的信息明示程度较低,而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相对较低时,受控制的价值链模式将出现.因为面对复杂的产品规格和产品信息明示程度较低的情形,生产能力较低的供应商需要购写商的干预和控制.此时,供应商因为面临较高的转换成本而受到购写商的控制,受控制的供应商通常的业务范围相对较窄小,譬如装配、后勤、零部件的购写等方面,由于购写商的主导地位.受控制的价值链模式因此而避免了机会主义.

5.科层模式,当产品的规格不能明示化,产品异常复杂,有竞争力的供应商不能找到时,购写商将通过内部生产,科层模式因此而产生.这种治理模式产生的动机是价值链业务需要大量隐性知识的交换,同时需要控制企业的知识产权资源.上述全球价值链的五种治理模式和决定这些模式的三种因素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表l来得以反映.三种因素即企业之间交易的复杂程度、交易的复杂程度可以明示的水平以及供应商满足购写商的生产能力.每种类型的治理模式提供了外包的收益和风险之间的不同平衡程度,表l同时为我们展现了购写商和供应商之间的非市场协调水平和力量的不均衡性,其中科层模式的非市场协调的水平最高,力量也最不均衡.


(二)价值链中的租金分布在全球生产体系中,有许多因素促成了企业更多地采取市场交易或半市场交易的生产组织方式.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领袖企业需要降低成本、增进效率、提升灵活性、降低风险以及提升科层组织内部的控制和激励结构等.

如果外部化的外包能激发供应商之间的竞争,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增强企业生产的灵活性,那么全球生产的外部协调将进一步增强.这种对供应商所产生的压力可能将转化到劳动力成本和劳工标准上.分包商之间市场结构的这种内生性可以通过Sturgeon(2001)所定义的全球商品链(导致和支持最终用途的生产价值增加业务的序列)进行描述.全球商品链的概念类似于投入产出表中的向量,但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强调单位产出所需要的投入量,而全球商品链分析所强调的是生产过程中每个连接内部及之间的所有权结构和力量分配,如领袖企业和供应商企业之间、第一层次的供应商和更小层次的分包商之间的所有权结构和力量分配.

领袖企业通常控制全球商品链,Gereffi(1994)区分了两大类型的价值链――生产商驱动的价值链和购写商驱动的价值链.这种区分取决于领袖企业在价值链中的属性.生产商驱动的价值链典型地出现在规模经济的产业中,由那些掌握了研究和开发能力并生产最终产品的跨国企业所驱动,汽车、计算机和航天等产业是这类价值链的代表.购写商所驱动的价值链通常出现在消费日用品领域,如服装、鞋类和玩具.这些产业由那些自身并不生产,但从事设计和市场销售大型的零售商所驱动.

图l中,每个盒子的横向表示的是成本涨价幅度的大小(定价能力),纵向表示的是价值增值的幅度(收入分配).如情形1所描述的情形是垂直竞争的情况,图中所有的企业具有相同的成本涨价幅度,但领袖企业的价值增加值的幅度最大.情形2所描述的是分包商压力大的情形,图中,领袖企业不仅成本涨价的幅度最大,定价能力最强,而且价值增加值最大,而下层的分包商的压力越来越大.情形3所描述的是第一层次的供应商具有强大的定价能力和价值增加值,这种能力和领袖企业几乎相当,典型的这类企业是韩国的半导体生产企业.情形4称为强的中间产品商,表明价值链的中间产品生产商具有较强的定价能力,这主要是源于中间产品贸易商对供应商的压榨和对需求者的所有权优势,典型的产业如咖啡和可可的贸易.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从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发生变化的角度出发,指出了国际生产体系变革的发展趋势,并阐述了国际生产体系的变革对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所提出的挑战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传统的内部化直接投资理论日益不能适应国际生产体系变革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国际生产体系的变革导致了内生的市场结构非对称性――发达国家市场上最终产品的产业集中,形成了寡头垄断的趋势,发展中国家中间产品市场上竞争日益激烈、租金不断下降的趋势.

回应上述两方面的挑战,本文认为,一方面,需要从价值链理论的角度出发,探讨跨国公司在什么条件下采取哪种价值链治理模式,以适应国际生产体系的变革;另一方面,明晰价值链不同阶段的租金分布,以此保证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能促进经济发展.

要保证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能促进经济发展,明晰了价值链中不同阶段的租金分布只是完成了“临渊羡鱼”,要真正地“退而结网”,就需要有政策的支持.发展中国家至少要通过利用外资政策、竞争政策、提升劳工标准等方面提升利用外资的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从利用外资政策看,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国外资本并不是好或者是坏,其效应随着国家、产业、时间和部门的不同而不同.国外资本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资本、技术或市场进入,为了实现它的效率,必须对它进行有效的管理.对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进行国内保护,将产生反竞争的效应,通过税收减让、放松环境标准等方式吸引外资,必然和国家的产业升级战略相矛盾.政策的制定者必须明确,吸引国外直接投资自身并不是目标.如果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是政策目标,那么吸引国外直接投资就不应成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中心环节;那些能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政策,必定也能增强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

从竞争政策看,发展中国家应该制定适宜于本国的竞争政策,不仅要管制国内的垄断,而且要控制跨国公司的反竞争行为.发展中国家同时要谨慎地参与基于WTO的国际竞争政策的讨论,因为这种协议的达成所产生的成本可能远大于实际的收益.基于wTO的国际竞争政策协议所能带来的利益,在于能增强国家调和跨国公司分支机构反竞争行为的能力;但潜在的成本是限制一个国家特定的产业政策目标的实现,限制国家培育潜在的生产企业(特别是当国家为实现全球价值链中的产业升级目标时).

从提升劳工标准的政策看,通过要求企业对它们的提供商的劳工条件负责,使得领袖企业或第一层次的提供商不能转向那些低于劳工标准的生产商.只有鼓励领袖企业和第一层次的提供商从那些符合劳工标准的企业那里购写它们的中间投入,才能避免全球范围内劳工标准“向底部竞赛”现象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