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博弈的审计收费

点赞:22135 浏览:9654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本文的研究是围绕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博弈理论框架下的审计收费的实证检验而展开的.笔者从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的构建入手,并进行纳什均衡的求解.进而奠定了研究舞弊公司审计收费的理论基础;紧接着以财务舞弊公司为研究载体,设计了一个比较精确的认定串通舞弊的标准,利用修正的Simunic的审计收费模型实证检验了“串通舞弊”因素对审计收费的影响.研究发现,与其他财务舞弊公司相比,串通舞弊公司并没有向注册会计师支付更高的审计收费.最后针对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了政策性建议.

关 键 词: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财务舞弊;串通舞弊

中图分类号:F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1)02-0114-10
从博弈论的角度对财务舞弊进行研究是一个新的视角,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实际上是多方进行博弈的结果.上市公司舞弊与否,政府监管与否,注册会计师串通与否,都要视其他两方的行动选择而做出自己的选择.因此,本文认为对三方的博弈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可以找到治理财务舞弊的有效途径,在此仅对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的博弈进行探讨.对于上市公司与政府监管机构的静态博弈模型的构建及财务舞弊因素对审计收费的影响的实证研究,我们将会另行撰文探讨,从而完成财务舞弊博弈理论框架的构建及对审计收费的深入研究.

1.模型检测设与构建

实际上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与注册会计师有一个博弈的过程.

(1)为研究二者之间的博弈,本文首先作以下检测设:

①局中人(player):博弈的参与者只有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且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在策略选择上有先后之分,上市公司行动在先,注册会计师行动在后.

②策略空间(strategy):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都是追求期望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检测设上市公司有两种类型,优良业绩型(L)和不良业绩型(B).上市公司根据自己的业绩决定自己的行动选择,即进行财务舞弊(W)和不进行财务舞弊(N).如果上市公司为业绩良好型,那么不进行财务舞弊是其最优选择,因为上市公司知道优良的业绩会带来高的股票,对管理层的报酬不会受到影响,没有必要冒着被处罚的危险进行违法舞弊行为,那将是得不偿失的.如果上市公司为业绩不良型,这时便面临着两难的行动选择.若选择进行财务舞弊,一方面要承受注册会计师不与其合作而出具“不干净”审计意见的风险,另一方面要承担被政府监管机构查处而遭受民事诉讼、刑事处罚的风险.若不选择财务舞弊,一方面不良的经营业绩可能导致股票的下跌,使管理层的报酬和控制权收益受到减少的威胁,另一方面据实公布财务报表使上市公司美好形象的维持也替代不了公司价值的减少.进行决策的关键在于对两种行动选择的利益权衡.注册会计师也有两种行动选择,即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和不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但他并不知道上市公司是哪种类型,只是根据在审计过程中观测到上市公司是否进行舞弊来推测上市公司的类型,也就是注册会计师利用贝叶斯法则来计算后验概率(posteriorprobability)日常生活中,当面临不确定性时,在任何一个时点上,我们对某件事情发生的可能性有一个判断.然后,我们会根据新的信息来修正这个判断.统计学上,修正之前的判断为“先验概率”,修正之后的判断称之为“后验概率”[22].Prob(B/N)和Prob(L/N).若注册会计师观测到上市公司没有舞弊,则其最优行动选择是不进行串通舞弊(U);若注册会计师观测到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则其没有最优选择,或者进行串通舞弊(C)或者不进行串通舞弊(U).

③支付(payoff)函数: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串通舞弊得到的收益为e,上市公司支付给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收费为f,上市公司为了拉拢注册会计师与其串通而进行的贿赂额为af,注册会计师没有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上市公司给予其的审计收费为bf,由于串通舞弊风险的存在一旦被政府监管机构发现,并进行查处而对上市公司的罚款额为cf,对注册会计师的罚款额为df,若注册会计师洁身自好,保持了自身的独立性,没有与上市公司串通,出具了适当的审计意见,而得到的自身声誉的维持或得到的相关部门的奖励额为R.且e、f、R都大于零,0≤a、b、c、da、b、c、d均为系数,即分别反映给注册会计师的贿赂的大小,没有串通而给予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的降低幅度,上市公司被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程度,注册会计师被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程度.可以将其理解为贴现因子、贴现率.≤1,e-f-af-cf>0,e-f-af-cf>-f-cf,f+af-df>bf+R.

(2)博弈模型的顺序如下:

本文将此模型设定为两阶段动态博弈,并进行了海萨尼转换(Harsanyi),即加入了一个虚拟的参与人“自然”(nature).具体的时间顺序如下:

首先,“自然”行动,决定参与人上市公司的类型(即选择业绩优良型L,还是业绩不良型B),上市公司知道自己的类型,而注册会计师不知道,只知道一个先验概率,上市公司是业绩优良型和业绩不良型的概率分别为θ1和θ2(θ1+θ2=1)

其次,上市公司选择行动,或进行财务舞弊(W)或不进行财务舞弊(N).若上市公司为业绩良好型,上市公司肯定不会进行舞弊,据实公布财务报告是其最优选择.若上市公司为业绩不良型,则面临着两种选择.一则不进行财务舞弊据实公布财务报告,进而获得投资者的信任,维护自身的良好声誉;二则进行财务舞弊粉饰财务报告,以期获得股价的未来增长.检测设此时上市公司随机进行行动的选择,以α(0≤α≤1)的概率选择舞弊,以1-α的概率选择不舞弊.

最后,轮到注册会计师进行行动选择,或者与上市公司进行串通舞弊或者不与其串通舞弊.若上市公司为业绩优良型,则注册会计师能知道理性的上市公司会选择不进行舞弊,此时注册会计师不会与其进行串通舞弊.若上市公司为业绩不良型时,注册会计师不能合理知道上市公司究竟选择舞弊还是不选择舞弊的概率,只能根据计算后验概率Prob(B/N)的方法进行行动选择.检测设此时注册会计师进行串通舞弊的概率为β(0≤β≤1),不进行串通舞弊的概率为1-β,构建此博弈模型如图1所示:

(3)预期效用函数的构建

在构建了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博弈模型后,需要建立二者的预期效用函数作为进行行动选择的依据及后面求解精炼贝叶斯均衡的基础.

根据图1的博弈树可以得出,上市公司在业绩不良时的预期效用函数为:

Uco(α,β)等于(1-α)[β(e-f-af-cf)+(1-β)(-f-cf)]+α(-f)(1)

注册会计师的预期效用函数为:

Ucpa(β,α)等于β[P(B/W)(f+af-df)]+(1-β)[P(B/W)(bf+R)+P(B/N)f](2)

如前所述,注册会计师不知道上市公司进行舞弊的概率α,且注册会计师是以β的概率选择进行串通,因此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都是以混合策略进行决策的.此博弈模型为类型依存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因为上市公司有业绩优良型(L)和业绩不良型(B)两种类型,注册会计师只有一种类型.上市公司是业绩优良型(L)的概率θ1和业绩不良型的概率θ2可以看做是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类型”的“先验概率(priorprobability)”,注册会计师会根据观测到的舞弊情况修正自己的概率.

2.模型精炼贝叶斯均衡的求解

(1)对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行动策略的考察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可以采取的策略有总是进行财务舞弊(α≡1),总是不进行财务舞弊(α≡0).由建立的(1)式可知上市公司预期效用函数为α的一次函数,经整理可得:

Uco(α,β)等于α[β(e-af)-cf]+β(e-f-af-cf)+(1-β)(-f-cf)(3)

因为α∈[0,1],所以当α≡1(最大值)时,Uco(Uco(α,β))取到最大值,可以导出此一次函数为增函数,进而可知斜率:

β(e-af)-cf>0(4)

同理可知,当α≡0(最小值)时,


β(e-af)-cf<0(5)?

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可以采取策略有总是进行串通舞弊(β≡1),总是不进行串通舞弊(β≡0).由建立的(2)式可知注册会计师预期效用函数为β的一次函数,经整理可得:

Ucpa(β,α)等于β[P(B/W)(f+af-df)-(bf+R)-P(B/N)f]+(bf+R)+P(B/N)f(6)

当β≡1时,P(B/W)(f+af-df)-(bf+R)-P(B/N)f>0(7)

当β≡0时,P(B/W)(f+af-df)-(bf+R)-P(B/N)f<0(8)?

(2)对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采取混合策略时的考察

考察(3)式,求其最大值,只需一阶导数β(e-af)-cf等于0即可.得到

β*等于cf/(e-af)(9)

β*是上市公司在知道自己为业绩不良型(B)后,随机选择进行财务舞弊(W)或不进行财务舞弊(N)时,注册会计师的最优反应策略.仔细观察可见,注册会计师的最优反应策略由上市公司的收益结构决定,也就是注册会计师是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的舞弊收益、支付的贿赂额及受到政府监管机构处罚等相关因素后做出的决策.同时,此式也反映了上市公司知道自己为业绩不良型时的最优反应.若上市公司认为注册会计师进行串通舞弊概率β>β*时,上市公司知道自己进行财务舞弊后注册会计师会串通舞弊,因此,最优策略为进行财务舞弊,即α≡1.若上市公司认为注册会计师进行串通舞弊的概率β<β?*时,上市公司知道自己要进行财务舞弊注册会计师不会进行串通舞弊,因此,上市公司不得不放弃进行舞弊,即α≡0.若上市公司认为注册会计师进行串通舞弊的概率β=β?*时,上市公司的最优策略选择就是随机的选择进行财务舞弊,即α∈[0,1].可见,上市公司在做出是否舞弊时充分考虑了注册会计师的策略决策.下面将具体分析注册会计师最优策略决策β?*和e、af、cf之间的关系.?

①β*/c>0,说明政府监管机构发现上市公司舞弊进行处罚的金额越大,注册会计师进行串通舞弊的可能性越大,这是为什么呢?或许注册会计师认为对上市公司高的处罚额,很容易导致其舞弊最终收益得不偿失,即使与其串通舞弊上市公司也不会进行串通舞弊.

②β*/e<0,说明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串通舞弊而得的收益越大,注册会计师进行串通的可能性越小.或许注册会计师认为高的串通舞弊收益必然带来高的审计风险,被政府监管机构发现的概率也会增大,反而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的可能性将会变小.?

③β*/a>0,说明上市公司给与注册会计师串通舞弊的贿赂额越大,注册会计师进行串通舞弊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是注册会计师为“经济人”的生动表现.

④β*/f>0,说明上市公司支付给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收费越大,注册会计师进行串通舞弊的可能性就越大.高的审计收费可以换得注册会计师的串通舞弊,这或许也是世界范围内典型财务舞弊事件非美国爆发的安然事件、世界通信事件、施乐事件,中国爆发的郑百文事件、银广夏事件、蓝田股份事件、科龙电器事件莫属了.的原因所在.考察(6)式,求其一阶导数使其等于零,即P(B/W)(f+af-df)-(bf+R)-P(B/N)f等于0后验概率P(B/N)和P(B/W)是按照贝叶斯法则进行计算的.P(B/N)等于P(B)P(N/B)/P(N)等于P(B)P(N/B)/[P(B)P(N/B)+P(L)P(N/L)]=θ2α/(θ1+θ2α);因为根据所建立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博弈模型可知,只有在上市公司为业绩不良型时,才有进行财务舞弊的可能.因此,当注册会计师发现上市公司舞弊,则一定可以推出上市公司为业绩不良型,即P(B/W)等于1.

得到:

α*等于1-θ1/θ2/[f/(df+bf+R-af)-1](10)

α*是注册会计师在观测到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情况随机选择进行串通舞弊或不进行串通舞弊时,上市公司的最优策略.它是由注册会计师关于上市公司类型的先验概率θ1、θ2和审计收费等决定的.此式还说明了注册会计师的最优策略决策.若注册会计师认为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概率α<α*,注册会计师的最优策略为不进行串通舞弊,即β≡0.若注册会计师认为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概率α>α*时,注册会计师的最优策略选择为进行串通舞弊,即β≡1,因为高的财务舞弊可能性会使上市公司竭其“浑身解数”拉拢注册会计师与其合谋一起串通舞弊,此时注册会计师也很难“洁身自好”,只好“上了贼船”.当注册会计师认为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可能性α等于α*时,其可以随机的选择进行串通舞弊或非串通舞弊,即β∈[0,1],两种策略选择是无差异的.接着具体分析α*与θ1、θ2、f、d、b、R、a的关系.

①α*/θ1<0,说明随着注册会计师关于上市公司为业绩良好型的可能性增加,则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可能性降低.因为良好业绩的上市公司可能性的增加是注册会计师选择不进行串通舞弊的可能性增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可能性.?

②α*/θ2>0,说明随着注册会计师关于上市公司为业绩不良型的判断概率的增加,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此时,注册会计师会预测到上市公司为了保持良好的业绩形象与稳定的股价会有较大的几率进行财务舞弊,他们还预测到上市公司为了使自己的目的得逞必然千方百计地拉拢自己,面对此种情况,注册会计师也只能“束手就擒”.进而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可能性增加.

③α*/f<0,说明随着支付的审计收费升高,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可能性会降低.在串通舞弊收益一定的情况下,不断升高的审计收费会抵消掉获取的舞弊收益,以至于使其入不敷出.上市公司出于自利需要更加希望以最少的审计收费“俘获”注册会计师,获取较高的舞弊收益.因此,审计收费成为了上市公司是否进行财务舞弊需要考虑的一个关键因素.④?α?*/?d>0,说明随着政府监管机构发现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而给予注册会计师的处罚额的增加,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可能性增加.或许上市公司认为串通舞弊受到政府监管机构给与注册会计师处罚增加的同时,必然带来对自身处罚的增加,但是处罚额增加幅度没有超过舞弊收益时,上市公司出于“理性”检测设,还会义无反顾地选择舞弊.

⑤α*/b>0,说明随着上市公司支付给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收费降低幅度增大,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可能性降低.反之,若上市公司给予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降低幅度减小,直至b≥1,即已经超出正常的审计收费之列了,注册会计师进行串通舞弊可能性大大增加了,知道了这些,上市公司当然会增加进行财务舞弊的可能性.

⑥α*/R>0,说明随着注册会计师不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得到的社会声誉或奖励的增加,若上市公司支付的贿赂额高于注册会计师得到的奖励额与社会声誉的升高,且此时舞弊的收益足以弥补所支付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可能性会增加.

⑦α*/a<0,说明随着上市公司给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串通舞弊贿赂减少,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可能性增加.这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为在注册会计师与其进行串通舞弊时,极大地减少支付的贿赂额是上市公司的最优反映,若得逞则大大地激励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采取混合策略时的精炼贝叶斯均衡为(α*,β*)等于(1-θ1/θ2/[f/(df+bf+R-af)-1],cf/(e-af))和后验概率P(B/N)等于θ2α/(θ1+θ2α),上市公司在考虑了注册会计师对自己业绩类型的先验概率和注册会计师的收益结构之后的最优反应策略为,以1-θ1/θ2/[f/(df+bf+R-af)-1]的概率选择进行财务舞弊,以θ1/θ2/[f/(df+bf+R-af)-1]的概率选择不进行财务舞弊.注册会计师在考虑了上市公司的业绩类型与舞弊的收益结构后的最优反应策略为以cf/(e-af)的概率进行串通舞弊,以1-cf/(e-af)的概率选择不串通舞弊,且观测到上市公司不进行舞弊后判断其为业绩为不良型的可能性降低了(θ2α/(θ1+θ2α)<θ2).至此,本文完成了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博弈理论框架的构建,为后面的审计收费的实证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四、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博弈理论框架下的串通舞弊公司审计收费的实证研究

1.研究检测设

Chow和Rice的研究发现,注册会计师提供的非“干净”审计意见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与管理层的报酬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上市公司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干净”审计意见就存在着内在需求的冲动,导致有很大的积极性通过审计寻租来获得“干净”的审计报告,以帮助其进行财务舞弊[23].上市公司高管层进行审计寻租一个最直接简单的手段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直接贿赂,进而出现“审计意见购写(auditopinionshopping)”或“收写审计师的沉默(buytheauditssilence).一旦强烈的财务舞弊动机、舞弊机会和理性的自我辩解同时出现,就为上市公司进行舞弊与向注册会计师进行寻租以期与其串通舞弊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在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时,必然向注册会计师进行寻租,以购写“干净”审计意见或注册会计师的沉默,从而支付高于日常的审计收费.

基于前面阐述的博弈理论模型的构架,可以知道,若注册会计师最终选择了与上市公司进行串通舞弊,可以说明串通舞弊的支付水平一定高于不进行串通舞弊的支付水平,否则选择串通是“不理性”的.审计收费可以很好地刻画财务舞弊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的支付,因此,提出本文的检测设:

与其他财务舞弊公司相比,串通舞弊公司支付的审计收费显著为高.

2.研究设计

(1)样本选取

为了更好地检验本文的检测设,非常必要有效地刻画串通舞弊上市公司,因为它直接关系着本文对研究样本的选取.为此,本文设计了一个比较精确地认定串通舞弊的标准:若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同时被证监会进行行政处罚,则可以认定发生了串通舞弊.这样认定的理由何在呢

2007年6月11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了诉讼当事人的列置:“利害关系人未对被审单位提起诉讼而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单位一起提起诉讼;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被审单位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审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这说明,只要起诉会计师事务所就必须起诉被审单位,即他们对利害关系人负有连带责任.同时第五条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该和被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六种情况,其中第一种情况是“与被审单位恶意串通”.可见,这是最为严重的情况,只要满足了注册会计师侵权的四要件就得负民事赔偿责任,当然上市公司负连带责任.这种责任认定我们可以合理认为其也适用中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因此,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同时被处罚可以合理认为存在串通舞弊.另一方面,这里是否存在审计失败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出抗辩并能够证明事由成立的情况下,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换句话说,只要会计师事务所能证明自己在上市公司舞弊中没有串通舞弊的合理理由可以免责.本文认为注册会计师确实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实施审计程序并保持职业谨慎而开展审计工所的,提出合理抗辩理由并非难事.因此,对于串通舞弊的认定标准是合理的.

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博弈的审计收费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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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8年4月31日止,我们从中国证监会网站搜集到了243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行政处罚公告.本文按如下步骤确定财务舞弊上市公司:第一步,把只涉及对上市公司高管处罚处罚原因涉及到非法操纵他人账户进行股票写卖,获取非法利益;利用知悉的内幕信息卖出股票,获取非法利益;非法挪用客户结算资金、客户证券等.的公告排除在外;第二步,通过详细分析剩余公告的内容,从中分离出由于进行虚检测会计信息披露和不及时进行财务报告的舞弊上市公司共88家,涉及到141份年报.需要指出的是,进行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年度往往超过一年,涉及到的年报往往不止一份,因此,本文将所有舞弊财务报告纳入了本文的研究范围.具体选取过程如表1所示.

②研究模型.为了检验检测设,借鉴Simunic的经典审计收费模型,本文构建以下线形模型:AuF等于β0+β1IfClud+β2LnTAs+β3Subs+β4PRevInv+β5Leverage+β6ROE+β7OP+ε(11)

其中,βi(i等于1,2,等,7)为解释变量的系数,β0为常数项,ε~(0,1),为随机误差项.

③资料来源.本研究搜集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样本原始数据资料来自中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网站(.csrc.省略/n575458/)中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审计收费模型的相关财务数据来自万得资讯(Wind资讯)金融财经数据与国泰安研究怎么写作中心;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数来自巨潮资讯(.省略)网中财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

3.描述性统计

本文用的是Eviews5.0软件进行的数据处理,其描述性统计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审计收费(AuF)的标准差大约为60.17,说明舞弊上市公司支付的审计收费分布并不均匀,与均值的离散程度较大,即审计收费并没有集中分布.且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396,这一差距相当大.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审计收费的落差很大,并不是所有进行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都会支付较高的审计收费.是否串通舞弊(IfClud)这一变量的标准差为0.3892,也是比较大的,这是由于串通舞弊公司的数目远小于非串通舞弊公司的数目所致.净资产收益率(ROE)是值得注意的,均值达到了-12.1149,最大值才0.25,即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十分糟糕,检测若如实公布财务报表,必然使公司股价大跌,对公司未来发展十分不利.这也正可以解释为什么上市公司要进行财务舞弊,为什么要拉拢注册会计师与其一起串通舞弊.

4.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本文对模型(1)进行了回归,由于加权前的存在异方差问题,这将使得t检验和F检验失效,所以我们采用加权最小二乘法,其结果如表4所示.

表4说明是否串通舞弊(IfClud)与审计收费在10%(P=0.0857)水平上显著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1901),这并不支持本文的检测设,与检测设的符号正好相反,这意味着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串通舞弊时,上市公司支付的审计收费反而变少了,似乎不合常理,原因何在?本文发现:在搜集确定的大部分审计串通舞弊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都比较小,并非皆是国际“四大”或国内“十大”.也许正是与“大所”相比,“小所”可能在专业特长、审计质量等方面并没有优势,出于招揽业务以维持自身的发展和生存或为了不得罪客户,即使上市公司给付的审计收费比较低,也会承接业务.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只好“默认”,并没有揭发其舞弊的事实,从而丧失了其独立性.


资产总额(LnTas)、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个数(Subs)、资产负债率(Leverage)、净资产收益率(ROE)与审计收费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且前三个变量与本文预期的符号一致,但净资产收益率(ROE)与审计收费显著负相关,这与伍利娜[20]得到的结论是一致的:公司盈余管理的表现之一,即净资产收益率(ROE)处于“保牌《证券法》规定: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会计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则应终止股票上市交易.在描述性统计中本文发现净资产收益率的均值为-12.1149<0,可以推断舞弊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为了满足“三年连续不亏损”的“保牌”条件,上市公司有进行舞弊的内在激励.”区间,与年度财务审计收费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上市公司考虑到被停止上市交易的严重后果,必然进行盈余操纵,使净资产收益率满足“保牌”要求,为了达到此目的上市公司往往试图支付较高的审计收费来购写“干净”的审计意见.应收账款与存货和资产总额的比例(PRevInv)与审计收费在10%水平上显著负相关,且与预期符号不同.审计意见与审计收费并不显著.五、结语

本文在构建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博弈理论的基础上,实证研究了财务舞弊上市公司的审计收费,研究发现:进行串通舞弊的上市公司并没有支付与其它舞弊公司更高的审计收费.本文从审计串通舞弊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角度给出了解释.

本文的政策性建议在于:(1)进一步规范审计收费的披露制度,特别是加强明细项目的披露.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列明差旅费等费用的承担方式,还有一些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上一会计年度比较数字,披露极其不规范.建议从披露的广度上进行.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注册会计师在外勤工作期间的前后一段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利益,并且通过表格形式进行详细披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单列一项进行(不再在重大事项中披露),进而加强其透明度.(2)加强文化建设,培养上市公司的诚信文化与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并重,树立诚信大国形象.一方面上市公司财会人员时刻谨记朱总理的谆谆教导:不做检测帐,培养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另一方面面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使之转换成实际行动,切莫流于形式.文化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要坚持不懈!

本文的研究局限在于:样本数量的局限;构建的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动态博弈模型与串通舞弊单步回归存在不一致性;省略了一些重要的影响审计收费的因素.本研究未来的一个方向可能在于充分依据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动态博弈模型,合理设计一个多步回归的实证回归模型,从而使两者具有内在一致性;另一个可能的方向是按照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与政府监管机构的顺序建立一个三方博弈的动态博弈模型,使之更符合现实需要.这两个方向正是本文下一步努力所在.

当代财经,2006,(1):113-119.

[15]吴溪.双重审计模式下的审计独立性与审计定价:中国B股市场的证据[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1-147.

[16]吴应宇,毛俊,陆云.客户规模与审计费用溢价的研究:来自2001――2004年沪市的初步证据[J].会计研究,2008,(5):83-89.

[17]蔡吉甫.公司治理、审计风险与审计费用关系研究[J].审计研究,2007,(3):65-71.

[18]Francis,J.R.TheEffectofAuditFirmSizeonAuditPrices:AStudyoftheAustralianMarket[J].JournalofAccountingandEconomics,1984,(6):133-151.

[19]Bell,T.B.,Landan,W.R.,Shackelford,D.A.AuditorsPerceivedBusinessRiskandAuditFees:AnalysisandEvidence[J].JournalofAccountingResearch,2001,(39):35-43.

[20]伍利娜.盈余管理对审计费用的影响分析――来自中国上市公司首次审计费用披露的证据[J].会计研究,2003,(12):39-44.

[21]吴联生,刘慧龙.中国审计实证研究:1999―2007[J].审计研究,2008,(2):36-46.

[2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3]Chow,C.,Rice,S.ModifiedAuditOpinionandAuditorSwitching[J].TheAccountingReview,1982,(57):326-335.

[24]陈国辉,张金松.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治理的博弈论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8,(1):51-56.

[25]雷光勇.证券市场审计合谋:识别与规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26]刘端.会计政策的博弈论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7]杨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监管博弈分析[J].管理世界,2005,(8):151-155.

(责任编辑:于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