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写作技巧的类型

点赞:30218 浏览:14286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中图分类号:D920.1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8-216-01

摘 要在我国,表见写作技巧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自始无写作技巧权的表见写作技巧、逾越写作技巧权的表见写作技巧和写作技巧权终止或撤销后的表见写作技巧.

关 键 词表见写作技巧类型

关于表见写作技巧的类型,各国的民法多从其发生原因的角度进行列举式立法,因此,由于各国立法针对的角度不同,学者对其归纳也便纷繁复杂.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在我国,表见写作技巧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自始无写作技巧权的表见写作技巧、逾越写作技巧权的表见写作技巧和写作技巧权终止或撤销后的表见写作技巧.

一、自始无写作技巧权的表见写作技巧

这种类型的表见写作技巧,写作技巧权至始不存在,但本人明示或默示的行为或者本人与行为人之间的特定关系致使相对人确信行为人具有写作技巧权,而与之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结果由本人承担.尽管事实上本人并未授予写作技巧权,但行为人仍以本人名义进行了活动,构成表见写作技巧.这种类型的表见写作技巧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况.

表见写作技巧的类型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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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关系型的表见写作技巧

表见写作技巧人与本人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并能使一般人相信写作技巧人有写作技巧权.例如,行为人是本人的雇员或者行为人与本人之间是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结合行为时具体情况,第三人易于相信该行为人具有写作技巧权的,即构成这里所言的表见写作技巧.

(二)授权表示型的表见写作技巧

本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授予他人以写作技巧权,但事实上并没有明确授予该人写作技巧权的意思,未授权的事实并未被第三人知悉,第三人完全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所享有的写作技巧权是真实的.也就是说,行为人自始没有写作技巧权,但由于本人明示或默示的行为致使第三人确信该行为人有写作技巧权而与之为法律行为,本人应对第三人负授权人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这类表见写作技巧最为常见,具体可分为如下情形:(1)本人以直接或间接的意思表示,向特定的第三人通知授予他人写作技巧权,或者公告周知授予他人写作技巧权,而事实上并未授权.根据写作技巧理论,授予写作技巧权的意思表示向写作技巧人发出,始得产生授权的效果.本人仅向第三人为授予他人写作技巧权的通知,而未向写作技巧人本人为授权表示,如该示授予写作技巧权的事实并不为第三人知悉,第三人信以为真而与他人为法律行为者,则只能成立表见写作技巧.本人欲否认写作技巧,则必须在第三人与行为人进行法律行为完成之前作出否认声明,但该声明亦需要与为授权声明同样的方式作出,并且有效地为行为人所了解,只有达到这样的要求,才能使该写作技巧行为归为无权写作技巧.(2)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而不作否定表示的.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了这种类型的写作技巧.3)本人将具有写作技巧权证明意义的文件或印鉴交于他人,使他人得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这类情形中的文本印鉴包括印章、合同章、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书等,尽管这些文本印鉴本身并非授权委托书,但是却具有专用性,起着证明写作技巧权的作用.善意第三人因相信行为人有写作技巧权而与之为法律行为,应当构成表见写作技巧,由本人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如果这些文本印鉴不是本人交于他人,而是为他人窃取,本人应及时作出遗失声明,并通知第三人.本人己经用出声明,第三人未尽适当注意义务者,则不得主张表见写作技巧.(4)允许他人挂靠经营或者作为分支机构,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活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法人分支机构作为法人的组成部分,法人须对其活动承担责任.因此,这些挂靠单位或分支机构,以法人名义从事活动,使相对人误认为其为该法人的写作技巧人而与之为法律行为的,成立表见写作技巧.

二、逾越写作技巧权的表见写作技巧

逾越写作技巧权的表见写作技巧,是指行为人享有某种写作技巧权但受有限制,而行为人违反该限制,超越其写作技巧权限而为法律行为,此为现作技巧制度中写作技巧权的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原则的具体体现.该类型的表见写作技巧在实践中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本人授权不明.我国《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本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写作技巧人负连带责任.二是本人对写作技巧权加以特别限制.

一般说来,本人授权给写作技巧人并对写作技巧权限明确作出规定,但该权限规定未几授权委托书中载明,或者虽载明,但在向第三人发出授权通知时未加说明授权的权限,在这种情况下,写作技巧人虽然超越写作技巧权为写作技巧行为,第三人却无从知道本人对授权的限制,因而有正当理由相信写作技巧人有写作技巧权,故成立表见写作技巧.可见,该类型表见写作技巧成立的核心原因在于本人未以与授权行为相同的方式让外界知道写作技巧权被限制的事实.职务写作技巧是此类表见写作技巧的典型,如公司的董事长对总经理或部门经理的法定商业写作技巧权限进行限制,即使这种限制有效,但对超越


这种限制的行为己构成了表见写作技巧.

三、写作技巧权终止或撤销后的表见写作技巧

本人曾经授权给行为人,后来写作技巧权己被撤回,或因写作技巧期限届满、写作技巧事项己完成等原因而消灭,但本人未能尽到通知义务,即未以有效方式通知第三人,行为的惯性和影响足以使善意第三人认为该行为人仍然是写作技巧人,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构成的写作技巧,即属该类型的表见写作技巧.该类型的写作技巧又具体表现为如下两种情形:(1)写作技巧期间届满或写作技巧事务完成后的写作技巧.凡书面委托写作技巧的授权委托书或有关授权通知均应载明写作技巧期间及写作技巧事务,如果本人没有具体作出规定,即使嗣后其与行为人之间对写作技巧权的消灭事由进行约定,只要善意第三人未知悉,仍与该行为人为法律行为,则成立表见写作技巧.(2)本人撤销授权后的写作技巧.写作技巧权可以依本人的意思而被撤销,这种撤销行为属单方法律行为,撤销通知到达写作技巧人即发生写作技巧人丧失写作技巧权的法律效果.为了避免原写作技巧人向他人实施无权写作技巧行为,本人理应采取收回写作技巧证书,通知第三人或者发布撤销写作技巧权的公告等措施.若本人疏忽于此,致使第三人不知写作技巧权被撤销,仍与行为人为法律行为,则构成表见写作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