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点赞:14905 浏览:6734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2-167-02

摘 要随着个人收入的不断增加,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逐渐加重.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切实增加个人收入,成了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本文从纳税筹划的概念入手,阐述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基本思路、具体方式和注意事项.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及其意义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国家税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通过对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以期达到合理减少税收支出、降低经营成本、获取税收利益的目的.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预见性、选择性、收益性,纳税筹划取得的是合法收益,受法律保护,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人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尽管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在逐步提高,但随着国家对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的加强,使得人们面临的个人所得税负将越来越重.从维护公民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重视.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有助于税法知识普及,有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一)充分考虑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

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即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因此,要降低税负,无非是运用合理又合法的方法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通过周密的设计和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取得的收入扣除费用、成本后的余额.在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条件下,费用扣除越多,所适用的税率越低;在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将所得进行合理的归属,使其适用较低的税率.


(二)充分利用不同纳税人的不同纳税义务的规定

根据国际通行的住所标准和时间标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无限的,就其境内外所得纳税,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有限的,只就其境内所得纳税.因此,纳税人身份的不同界定,也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筹划的空间.

(三)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在税种设计时,一般都有税收优惠条款,纳税人充分利用这些条款,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个人所得税也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条款,这也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突破口.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方式

(一)选择不同的所得形式进行纳税筹划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度,将个人所得分为十一项,分别纳税.从个税角度解释,就是把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别分项征收,每一项的起征点,税率甚至优惠措施都有所不同,这样的话,如果你有很多种收入,每一项所得都合法,且低于征税标准,就无需缴税.这个规律就是,你的收入构成越是多元化,所缴纳的税金就越低.一般的工薪族收入来源单一,只有工资收入,此时个税都由单位代缴,基本没有税收筹划的空间,相反,收入来源越多样的人,税收筹划空间越大.当同样一笔收入被归属于不同的所得时,其税收负担是不同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在这一方面表现得非常突出.所以在一定条件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合并或相互转化,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一般来说,在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形式之间进行选择时,通常情况是,当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较少时,工资、薪金所得使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使用的税率要低,此时,将所得尽量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的形式可以为纳税人节约税收;相反,当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较高时,劳务报酬所得使用的税率相应较低,此时,将所得尽量转化为劳务报酬的形式,可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当纳税人同时获得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时,要尽量避免完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或者完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将二者合理分解开来分别纳税是较为理性的选择.

因此,充分利用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不同的征税方法的规定,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在不给纳税人增加任何额外成本,也不给提供收入的单位增加任何额外成本的情况下,可以为纳税人获得较高的税收受益,达到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目的.

(二)通过纳税人身份的合理归属进行纳税筹划

1.成为非居民纳税人

税法规定,居民纳税义务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或境外的全卿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很明显,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将会承担较轻的税负.因此,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充分利用这一规定,使自己成为非居民纳税人.

2.成为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纳税义务人

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的投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适用税率不同,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私营企业的税收负担重于前三者.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在进行这方面纳税筹划时,应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如不同的企业形式,风险的大小不一样,在全面权衡的基础上,选择最优的纳税义务人身份.在界定纳税人身份时,纳税人应尽量使自己成为税率较低或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纳税人.

(三)通过所得的均衡分摊或分解进行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总额扣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后的余额.由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征收制,费用的扣除采用分项确定,分别采取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方法,并且每项收入的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不尽相同,因此其应纳税额自然也就存在差异.在费用扣除方面,同时还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1.工资、薪金所得的均衡分摊筹划方法

平均分摊工资、奖金法.由于工资、薪金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其特性是收入越高,边际税率就越高,税金支出增加的幅度就越大.如果企业员工的收入在不同的期限由于一次性收入而出现较大的波动,有的月份收入过高,有的月份收入过低,这就意味着员工在收入高的月份被课以较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相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非常均衡的纳税人而言,工资薪金所得极不均衡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就较重.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这样可以达到少缴税款、获得一定经济利益的目的.对于一次性较高的收入,企业可以将其有计划地分配到若干个月份,这样员工就不会因为一次性收入过高而缴纳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对于员工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即将员工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十二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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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务报酬所得分摊筹划方法

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分项按次纳税.对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每月收入为一次.对一次收入过高的要加成征收.对于纳税人而言,收入的集中便意味着税负的增加,收入的分散便意味着税负的减轻.因此,劳务报酬每次收入额的大小及每次的取得收入的时间,成为影响税负的主要因素.

(四)利用税法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否有效利用这些政策,直接关系到个人缴纳税款的多少.从目前税收政策分析看,可利用来进行纳税筹划的政策主要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税收优惠和捐赠的税收优惠等.

四、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是比较频繁的,纳税筹划应该不断学习新的税收法规政策,使纳税筹划与税收法规的变化保持一致,保证所做纳税筹划的合法性.

(二)纳税筹划是有成本的,筹划人员在工作中要遵循“经济性”的原则,只有在纳税筹划的收益大于为此付出的成本时,纳税筹划才是有效的.

(三)税收筹划必须在事前进行,也就是要提前做好准备.如果等到所有结果都出来了,再去想办法减少个税就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