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完善措施

点赞:33597 浏览:15655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具体措施,对规范和统一会计法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会计法律责任会计法刑法民事责任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这里所指的法律法规包括《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保险法》、《所得税法》、《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但是,目前我国现有的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影响了会计法律责任的落实和追究.所以,研究和探讨如何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会计法》为基础,对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其具体完善措施进行初步分析和探讨.

一、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会计法》的不足之处

1、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规定不完善

《会计法》中虽然界定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责任主体,但是在会计司法实践中却很难确定具体的单位负责人,造成法律责任也难以落实.根据《会计法》中的规定,董事长是公司制企业的会计法律责任主体,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总经理是企业的经营者,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授意者,一旦出现会计违法行为却由董事长承担责任,有失偏颇.近年来,各个企业的“挂名”董事长盛行,他们在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情况不能全面掌握,难以实现让他们履行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的会计责任.

2、会计违法行为的标准界定不清晰

在《会计法》中第43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检测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却对虚检测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明确的给出定义,并且《会计法》中也没有具体指出什么程度的会计违法行为会构成犯罪,这样不仅会给会计违法单位以可趁之机,也会给司法机关在审判案件上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3、缺乏对民事责任的规定

民事责任是与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益息息相关的,但是却在《会计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基本都是围绕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进行规定的.这样造成对民事责任的追究缺乏法律依据,致使不同的法院在判决案件赔偿时缺乏权威性和统一性.

(二)《会计法》与相关法律制度存在不协调性

1、《会计法》与《刑法》不一致

虽然《刑法》针对现行的《会计法》实施制定了相应的修订,但是仍有条款与《会计法》不一致.例如,对于单位负责人的定义不同,《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而《刑法》第160―162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进行刑事处罚.

2、《会计法》与相关经济法律不一致

《会计法》与经济法的不一致主要体现在执法标准上.《证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与《会计法》中规定的会计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不一致,导致了执法机关的有法难依,同时也为违法单位逃避法律惩罚提供了操作空间.

二、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1、对会计法律责任进行明确

我国立法机关应完善会计法律责任在《民法》、《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明确会计法律责任主体,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追究与惩治力度.具体做法如下:首先,《会计法》应明确规定董事长、监事、经理等主体的会计职责以及所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其次,加大会计违法的民事、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对会计责任的标准、举证、范围、责任分担及诉讼时效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使其有法可依,进而确定会计违法行为所应付出的经济代价;再次,加强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为他们普及基本的财会知识,建立法制观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体系以提高管理水平.

2、明确界定会计违法的行为

界定会计违法行为主要是对虚检测会计信息作出具体规定,这需要结合法律专业人员与会计专业人员共同的建议来制定统一的标准.另外,结合《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制定关于会计违法犯罪具体化、科学化的的衡量标准.

(二)协调《会计法》与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会计法》应为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提供会计专业相关方面的支持,其他法律法规则应在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法律执行以及法律程序上提供相关支持.另外,基于《会计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不协调性,笔者建议我国立法机关可以成立专门的起草委员会,对《会计法》与其他法律法中有关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进行规范和统一.

(三)建立健全会计监管制度

会计监管制度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会计工作有序开展的制度保障,同时也是洞察会计违法行为的必要手段.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会计监管制度:

1、落实会计监管责任制

为使政府监管部门能够充分发挥对会计的监管作用,应当完善和落实会计监管责任制.首先要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实现会计信息共享,以有利于进行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其次,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参与会计监管的积极性,对政府各监督部门的工作进行客观、真实地评价和监督;再次,政府监管部门因其不按照规定履行监管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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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会计制度

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建立健全会计公开制度,使会计的违法单位及其违法行为能够得到社会的有效监督.如公布、为人保密、受理被单位、奖励制度等.

3、建立重大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能让政府监督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企业的会计情况,应要求企业在会计报表的附注说明处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说明.一旦企业发生重大投融资活动、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资产处理、债务重组等事项,必须主动、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