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金融存在的主客观基础

点赞:13314 浏览:5802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区域金融存在的客观基础,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自然地理位置、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城乡差异、市场发育及规模.

区域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性.自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呈拉大的态势.从经济与金融的辨证关系讲,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会直接影响金融的生成与发展,另一方面,金融对经济的反作用归根结底也要以经济发展为最终基础.因此,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自然会形成以差异性为基本特征的金融结构.

自然地理位置的差异性.早期人类历史中的社会大分工、商品生产及贸易的发展,大都是在自然地理位置较好的两河流域和一些欧洲国家中产生并较快发展的,我国近代史也鲜明地展现了东部沿海地区既是我国民族工业的发祥地,又是最早受到西方工业文明冲击的区域,这些导致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工业的70%汇集在这一地区.改革开放后,政府对该地区实施的全面“东倾”政策的缘由之一,也在于其自然地理区位的优越.相比之下,自然地理区位较差的西部地区,人口集聚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均较低.

自然条件的差异性.由于长期的地质、地壳变迁和气候的变化,自然条件在各地区呈现出非均衡性的特点.地势平坦与山川、荒漠、沙漠等密集的地区,降雨充沛与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地肥沃与土质贫瘠地区,风沙严重与湿润地区,在人口集聚、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势必会有较大的差异.虽然人类可以改变一些自然条件,但有些自然条件是现阶段人类科技发展所无法改变的.在金融固有的趋利规律支配下,一方面资金随经济的发展大量地进入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另一方面资金净流入也青睐自然条件好的地区.这样就导致自然条件不同地区金融发展程度上的差异.

自然资源的差异性.自然资源的丰富能促成生产企业和金融产业的集聚并形成规模经济和规模经济效益,相反则由于集聚的过程较缓慢,难以形成集聚和规模效益.区位理论中,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和经济学家廖什的市场区位论中所刻画的等级结构,很重要的缘由是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等区位因子的约束.自然资源分布的差异与其他区位因子共同奠定了各区域中不同层级的区域金融结构.

区域金融存在的主客观基础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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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的差异性.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乘数效应”.世界银行的研究结果表明,人均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要求基础设施总量增加1个百分点,居民获得安全饮用水增长0.3%,铺砌的公路增长0.8%,电力增长1.5%,电信增长1.7%.近年,我国学者测算的基础设施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致为0.1~0.3之间,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数值已达0.3~0.4甚至更高.基础设施建设的差异在对地区商品生产和贸易的发展形成直接影响的同时,也会对地区资金流动和地区金融发展形成直接或间接的助力和阻力.

城与乡的差异性.我国的城乡差异在建国初期就非常明显,经过计划经济时期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城与乡的差异有所缓解,改革开放后的1978~1985年有缩小的趋势,但到1994年则由原来的1.86倍扩大到2.86倍,后在1994年到1997年间再度缩小,从1997年开始不断扩大.2002年城乡收入比首次突破3∶1,到2007年达3.33∶1,2008年为3.31∶1.如果考虑到城市居民未计入其中的隐形收入,和乡村居民收入中用于第二年生产性投入的部分,城乡间实际收入差异大约是6∶1,远超出世界银行报告中提出的3/4左右的警界线.巨大的城乡差异必然会对融资规模、方式、风险抵御能力、金融业务的开展等产生不同的需求与供给,从而造就了城与乡之间的不同金融结构.

区域金融存在的主观基础,即人们的意识通过对客观条件的加工而形成的主观安排,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政府政策.政府政策是政府领导集体主观意志的体现,是行政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实现所代表阶级、阶层的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的一定时期内应达到的目标、原则,采用的方式、步骤和措施.由于政府所具有的权威性,其政策的颁布,特别是优惠政策的实施,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极强的作用力.在此作用力下,政策惠及与否可使地区经济加速或减缓.不仅如此,政策的作用力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与金融的反作用力耦合,构造出不同层次的金融结构.


需要指出的是,世界各国政府政策的优惠政策,总是有选择的.也正是由于此,地区间经济、社会、金融发展的差异性是难以避免的.

金融意识的差异性.金融意识是人们对金融活动的认知和由此支配参与金融活动的行为.从金融意识历史演进的角度看,是沿着商品意识、货币意识、信用意识等的轨迹产生并向前发展的.所以,金融意识既体现了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人们意识的历史传承性,同时也折射出不同经济、金融的成长阶段.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历史传承及改革开放后的发展,使地区间金融意识的差异较大,进而人们参与金融活动及参与程度的差异性也较大,这种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区金融事业的发展.

金融活动的空间分布性.任何金融活动的运行都要以一定的地域空间为依托.在具体地域空间中开展的金融活动,表现为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差异性安排.1.金融工具.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史表明,金融工具的每一次的历史变革都无不深刻地打上了其产生、发展的那个时期的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历史烙印.不言而喻的,金融工具的现实应用,归根结底大体上也还是脱离不了各区域不同的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水平.2.金融机构.无论传统还是当代,金融机构的安排和联系总是要落到具体的地域空间中,并且不同功能、不同层级金融机构的安排总是要大体与区域的差异性为基础.3.金融市场.由于金融市场特别是其中的资本市场,是高等级金融工具运行的场所.纵观历史、横看现实,金融市场的设置与运行,一是明显地显现了以具体地域空间的条件为依托,二是更深刻地体现了不同空间中区位因子的互补与结合,如一个金融市场可覆盖几个区域、或一个区域中有几个不同层级的金融市场.

从以上对区域金融存在基础的分析,可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主、客观基础的相对决定性.如果说经济发展程度、自然地理位置、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城乡差异、市场发育及规模是区域金融之所以存在、发展的客观基础的话,那么,相比较而言,政府政策,尤其是优惠政策、人们的金融意识和金融活动的空间分布,则是区域金融存在的主观基础.两大类基础之间的关系是,客观基础是基本的,主观基础一般是依客观基础而生成、发展的.在具体运作中,两大基础互为条件、互相依托、互相促进、相互耦合形成一种合力,共同推进区域经济和区域金融向更高一层级的演进.

主、客观基础的非完全决定性.尽管主、客观基础是任何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但这并不排除在特定时期、特定条件和特殊情况下,区域经济与金融的生成与发展并不受所在地区主、客观条件的约束,特别是随着人类科技水平的提高,新兴学科的兴起和新方法的被运用,这些约束条件和制约度会在一定程度上递减.

因此,在区域发展中,较优的理念是,既不要于各区域中特殊的主、客观基础而不顾,又不能完全被既有的主、客观基础所束缚.

金融结构的适度超前性.从广义的经济与金融相互之间的辩证关系讲,当金融源于商品经济发展而成长到信用货币阶段时,金融对经济的反作用也从简单的媒介、清算等职能演化成为对经济的调节、引导、避险、监督等功能.也就是说,在当今社会中,金融的发展已远超出“需求跟进”模式,而多体现为“供给引导”型.在这种发展阶段中,金融的发展不能与经济保持同步,而必须做到超前.但超前必须有一个度或合理区间,超过这个度或合理区间,就会对经济发展起负面的或危害的作用.这正如世界银行报告中指出的那样“金融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这提醒我们在通过推动信贷增长,走金融拉动型增长道路时,必须小心谨慎,大并不意味着好”.这对目前我国有些区域中争建区域金融中心和金融机构无疑是一个警示.

区域金融与学科.以主、客观条件为基础的区域金融的存在,是客观的、合理的和科学的.从学科建设的角度讲,以区域金融为研究对象的区域金融学科,主要是研究金融结构及其运行在空间中分布、依据、状况和发展的规律性.其主要内容大体上是:区域金融存在的主、客观基础、金融机构分布、区域金融功能、区域金融差异、区域金融市场、区际间资金流动、区域金融中心、区域金融调控、区域金融政策、区域金融监管、区域货币一体化、区域金融成长环境等.(作者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