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标准与反倾销

点赞:29820 浏览:14127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作者简介:复旦大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现任教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反倾销调查的基本问题包括倾销调查、损害调查及二者因果关系的确定.就倾销调查而言,关键是确定倾销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幅度有多大.调查发起后,主要任务转向一些专业性的会计问题,如确定正常价值与出口,进行相应的调整,并计算二者之间的差额.这样看来,反倾销调查好像并没有什么复杂的地方.但是,由于关于所谓正常贸易过程的规定,正常价值与出口的计算与比较显得并不是那么简单.

过去一段时间里,国内外不断有人提出,中国的会计标准与国际不符,导致国外对华反倾销.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

反倾销对企业成本会计资料有什么具体要求呢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国际反倾销协议.根据“关于执行GATT1994第6条的协议”第2.2.1条的规定,即使在出口国国内市场不敷使用,使用成本加成的结构价值的情况下,成本通常应以被调查的出口商或生产者保存的记录为基础进行计算,只要其会计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出口国的公认会计原则并合理反映与被调查的产品有关的生产和销售成本;(2)成本会计核算遵循一贯性原则:成本分摊方法适当,且是出口商或生产者一贯延续使用的;(3)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二者得到正确划分的,并且资本性支出与开发成本得到了适当的摊销,折旧方法及期限合理,各项备抵的提取和冲销符合公认会计准则;而且,上述各项在成本分摊中已经得到了正确反映,对于有利于将来或当前生产的非经常项目支出或在调查期间支出受投产影响的情况已经做出了适当调整.就管理、销售和一般费用以及利润而言,协议要求调查当局一般也应当依据被调查的出口商或生产者在正常贸易过程中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的实际数据来计算.

会计标准与反倾销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财务报告的论文范文集 大学生适用: 自考毕业论文、高校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71 写作解决问题: 如何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模板、论文设计 职称论文适用: 期刊目录、高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如何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可见,协议对被调查人的会计资料的要求并没有超出一般公认会计准则的范围.所谓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不符而导致国外对华反倾销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

2月15日,中国政府在京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新的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新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根据新准则,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为报告使用者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相关、真实、可靠、公允的会计信息,并为此对确认计量原则作了系统严格的规定.这一目标的确立和理念的升华,为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新准则界定了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突出强调了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新准则既坚持历史成本原则,又引入了公允价值.这些制度安排,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企业资产质量,充分揭示财务风险,正确衡量经营业绩,为实现向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铸牢了基础,在关键环节和根本实质上实现了与国际规则趋同.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年前曾经签署“联合声明”,IASC对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事实予以了确认和肯定.我国准则甚至还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我国在关联方交易、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业务领域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帮助和支持.

2005年6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评估报告,以中国的破产法和会计法与国际不符为由,拒绝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欧盟委员会针对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申请的评估标准中,有一条是要求中国企业的财务应当可以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标准进行审计.那么,欧盟自身的标准是否就是惟一的国际标准呢

实际上,即使是鼓吹IAS的欧盟诸国,也并不是一味的照搬IAS.欧盟虽然宣布要在2005年之前在上市公司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但这种采用也不是全面和主动的.根据2002年7月19日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的“关于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的第1606号(2002)决议”,欧盟理事会应当就国际会计准则是否适用做出决定;经决定采纳的国际会计准则应当在欧盟范围内,以文字在欧盟指定报刊上刊登.这实际上是一个行政立法程序,欧盟理事会通过其立法,赋予特定国际会计准则任欧盟司法区域内以法律效力.通过该立法程序,欧盟理事会同时也保留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审查权.欧盟对国际会计准则提出了两项实质性的审查标准:一是不得与欧共体相关指令所规定的原则相冲突,并有益于欧洲公众的利益;二是符合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等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并是有关各方做出经济决策、评价管理当局受托责任所必需的.①欧盟多次强调,不论从政治上,还是从法律上,欧盟都不可能将准则制定权授予欧盟无法施加影响的民间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欧盟必须对国际会计准则引入认可机制.②对于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欧盟委员会于近日对企业遵循准则的措辞做出了规定: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在其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声明报表是“根据欧盟所采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这一措辞表明,欧盟对企业所遵循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有一定的限定条件,即必须经过欧盟的认可程序才能被采纳.

可见,反倾销与会计的关联,并不在于会计标准方面的差异.实际上,在应诉反倾销的过程中,会计确实起到技术上的作用.但是,这一作用也不应当被夸大.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反倾销带有极强的政治色彩,很多案件的处理,并不受到纯粹技术性的法律或会计规则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