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法院系统实习基地建设机制

点赞:6137 浏览:2055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法学专业是理论性与实践性结合紧密的专业,法院实习是学生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学习能力不同、知识储备有所差异的学生在法院实习,效果上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直接影响到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本文针对法学专业实习的必要性、学生实习的安排与引导进行研究,为法学专业学生在法院系统的实践教育提供参考.

关 键 词:实践教学;法院实习

一、法学专业学生法院实习必要性

一般认为,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至少需要掌握法学学科体系的基本知识,具备法律职业的基本素养并具备从事这一职业的基本技能.我国法学专业在开展第一课堂教学形式之外也在不断开拓第二课堂的领域:包括法律诊所(案件写作技巧)、模拟法庭(仲裁、调解)、专业实习等内容.其中,法学专业实习是学生增强专业实践素养的重要途径.

法学专业实习单位按照类型划分主要有:法院实习、检察院实习、政府机构实习、企事业单位实习、律师事务所实习.其中,法院实习在法学专业学生实习中占据极为重要地位.人民法院(尤指基层人民法院)由于收案量多,审判压力重,实习生在短时间内需要处理大量文案工作,该过程极大地提高了实习生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学生可以通过法院实习了解法官的职业状态,增强职业体验,不断思考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从而有针对性地调整自己的学习内容.

二、法院实习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学生因素――基础职业素养存在差异导致实习收获差异

笔者在2013年暑期通过对40名分别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本科生调查发现,30%的学生对法院实习的反映是“收获很大”,45%的学生对法院实习反映是“有收获,对未来规划有影响”,25%的学生对法院实习的反映是“没什么收获,对未来规划有一些影响”.

在付出同样时间的前提下,收获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因为实习学生之间的基础素养存在差异,实力较强院校的学生学习更强烈,善于主动思考、提问,与法官沟通密切,自然收获的就更多.

据此可知,法学教育因材施教极其重要.法学院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层次、能力进行实习管理和实习指导.否则,实习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二)课程因素――第一课堂教学对学生第二课堂知识运用的影响

调查中,法官普遍表示有的学生不仅难以单独处理实际问题,而且与法官在学术方面的交流也非常少.从国内现有的本科法学教育来看,书本理论与知识应用的方法论乃至与实践基本处于脱节状态.一方面,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无法为学生提供运用所学的机会.另一方面,有些本科阶段的法律课程安排也存在问题,前期课程一般为实体法,程序法在后期才有所接触,导致学生在书本知识与法律实务之间出现障碍.

(三)教师因素――指导教师所发挥的作用有限

在目前法学院的实习制度当中,指导教师能够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具体问题如下:1.指导教师的功能不明确.实践中,指导教师对学生在法院实习的情况没有全面的掌握,无法给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改进意见.2.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联系不密切,交流不充分,实习基地也难以将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的现状及时、准确地反馈给老师.

三、法院实习制度设计

加入实习筛选环节

笔者认为,加入实习人员筛选环节是必要的.一方面,应当初步筛选出重点实习基地以及下属的重点科室,缩减甚至消除硬件和教学质量条件低下的实习基地,加强与优秀实习指导厅室、教师间的合作.另一方面,应当通过学院开展的一系列第二课堂活动挑选出表现优异以及专业知识掌握基础相对牢固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

(二)调整课程设置,将课堂教学与实习工作结合,打造完备的人才培养方案

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储备是获得良好实践效果的前提.因此,合理安排学生课程,为学生实践奠定良好的基础极为重要.

根据调研结果显示,学生在实习前期被安排的课程都为实体法,程序法鲜有涉及.这导致的实习问题有:一方面,由于同学们的自身知识结构尚未建立,对法院安排的工作难以应对,工作效率低下;另一方面,法院为提高工作效率便怠于教授相关知识.

笔者认为法学院对本科课程的设计应该遵循以下几个要点:1.针对一年级同学专业基础薄弱的特点,应当在控制开设课程数量的基础上着重开设基础课程以实现对法学专业的宏观把握;2.尽量将具有递进性或极大关联性的学科安排得紧密些,例如实体法与其相对应的程序法,使同学们充分掌握其相互关系,形成知识体系;3.针对二年级同学的实习安排调整现有的课程安排,更加重视实践性课程的开设.

改良教师指导制度

笔者认为,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改善教师的指导方式:1、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奖励环节以形成鼓励机制,从源头上创造教师指导这一模式的活力;2、建立和完善指导教师为媒介的学院与实习基地、学院与实习生之间的交流机制.使教师掌握及时、准确的实习状况.

四、结论

目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制度改革进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依然缓慢.为了更好培养法学专业的人才,使其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应当重视第二课堂和实践教学的作用,使学生在法院系统实习中能够真正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