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的几则热门话题

点赞:32559 浏览:15450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中国工人”感动了谁

又到年底.一年一度的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中国工人”为“2009年度人物”的第二名.在解释这一评选结果的时候,《时代周刊》说:“做出这一决定是因为,正是千千万万中国工人的辛苦劳动,才让世界经济渡过难关.”一年前,当中国人说要在2009年争取8%的经济增长率时,西方大部分人感到这是幻想.“可是中国人做到了,”《时代周刊》说,“这是谁的功劳首先是大量的工人,他们背井离乡,在中国繁荣的沿海地带里打工.”显然《时代周刊》说的是“农民工”,这才是他们在中国的标准叫法.该期杂志还配发了四名女性农民工的照片.《时代周刊》还这样赞美他们――“引领世界实现经济复苏的人们”.

《时代周刊》评选的年度人物历来就为世人所瞩目,当担起巨大风险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新政策时,《时代周刊》就曾经两次评选为头号年度人物,这给中国人以十分深刻的印象.这次“中国工人”能榜上有名,令所有人感到意外,就更不用说中国人了.虽是上榜,却没有上榜费或奖金,这不妨碍我做如下议论.

那些背井离乡的“中国工人”决不是中国意义上的普通工人.那些一直居住在城市里到工厂上班的居民们,不应当列在其内.这些所谓的“中国工人”的真正身份是农民,是一群身份被迫依附在他们老家土地上的人们.他们虽然工作在城市里,却没有城市里的“原住民们”所享受的许多“待遇”.这样的身份差异,虽然不像印度的“种姓”差异那样令人愤慨,但我认为这终究还是我们民族文化中的一个污点.这就不能不让人想到一个坏词――歧视.30多年前,我曾经有一次机会深刻地体会到,一个农民身份的老奶奶期盼着她的孙子能摆脱农民身份的强烈的愿望,几次回忆起那个场景都让我动容,我们这些城里长大的孩子,是无法觉出这样的一种制度设计给那一部分人所造成的何种严重的精神伤害的.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在那些农民身份的孩子们面前,终于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转非”了,但是总有大多数的农民身份的人,眼下还无法“转非”.

现在连外国人都给这些做出贡献的人们颁发荣誉了,我们自己更应当为他们做些什么了.欣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已经专门为他们中的“老资格”们制定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办法》,以解决那些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成为“中国工人”的农民工们的养老问题.确实,他们已经没有原来农民所能依赖的“土地养老”和“养儿防老”的依靠,总不能在他们身体越来越不行了的时候,再把他们赶回老家过寂寞日子吧.中国经济今日的“起飞”要是没有他们的付出显然是难以成功的.

我还想得更多了一点.我猜想,《时代周刊》的这一决定,在西方也不会是让所有人拍手称快的,有把握地说,美国的工人阶级就肯定有意见,由于“中国工人”的任劳任怨和“不计报酬”,让以前动不动就举行罢工游行要求提高工资的工会(美国产联劳联等)没有了向资本家们讨价还价的余地,他们可能在心里会另有一番滋味却难以言说.

说说学术腐败

近几年,腐败“家族”繁衍,最近又生出了两个新成员――司法腐败、学术腐败等等.司法腐败不用说了,连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副院长都落水了,这是行政腐败的延伸,不说也罢,可是对学术腐败,我从一开始就质疑它的准确性,学术怎么能腐败呢学术是个中性词,所有中性的东西都是自然的延伸,无所谓腐败.因为一提到腐败,就必然得加上人为的道德判断,而自然的东西就不容人们好之恶之,只能坦然接受.比如,太阳能腐败么大气层能腐败么科学能腐败么因此学术也不能腐败.那些说学术腐败的人其实是指那些在学术圈子里的蛀虫们甚至掌门人在无耻地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利营私舞弊,或者是那些习惯于行政管理思维、却有权力为学术立法的官僚们制定出了“恶法”,依据这些“恶法”不能辨别出学术家和他们的成果的真伪以及学术价值的高下,却被拿来长期给学术家们做学术标准,而这些标准又进一步用来给真检测学术家们分果子吃,于是就有半吊子学术家、甚至以学术为道具进行行骗的伪学术家们打开了做手脚的方便之门.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他们的勾当与严肃而圣洁的学术无关.举个例子,武汉大学出了个搞腐败的副校长,我们也不能把这个事件称之为“武大腐败”.

“腐败”一词,原来说的是一种自然的现象,是生物在生存过程中“吐故纳新”造成的,本无所谓好坏.只在早期人类生出道德观念以后,把那些自己不愿意看到的消化能量的新陈代谢活动产生“废物”的过程和现象,名之曰腐败,如人们不愿意看到的食品的变质.其实说到底,自然界一切种类的“腐败”却都是人类生活所必需的(试想一下,如果自打有生物产生以来的历史中,所有的有机体都不腐败变质,哪里还会有今天几十亿人生存的空间),更极端地讲,没有自然界的“腐败”就不会有今天的人类.

腐败作为一种现象,它所显示出的,只是一个表象.牛奶极易腐败,这不能怪罪牛奶,牛奶永远是人们需要的好东西.同样,权力也是个极好东西,没有了它,社会就根本一天也存在不下去.但是如果权力不被监督,就像牛奶未经处理就直接存放,那用不了多长时间,权力就会变味,这就是行政腐败.牛奶为人所好,也为许多细菌所好,权力能为民所用,更容易为掌权人心中之鬼所用.而那个“心鬼”则是根本无法彻底从人心中清除掉的.

中国人在这个问题上有点“较劲”,以为只要那个掌权人是所谓“君子”,他就没有了“心鬼”,就可以放心把管理社会的大权交给他,无须监督.历史证明,这样的误区已经让中国人吃了几千年的苦头.

我们民族在克服管理者的腐败的方面的办法后来又生出新的手法,首先是更严格地挑选有抗腐败能力的人担当权力,然后是事后也要有一定的规章进行监督和审查.这两项制度文化在开始时也确实起到了作用,中国这才有了辉煌的唐宋文化.但是,以上两个制度文化还有深层次的毛病,第一是应当有不断优化的选拔政府官员的技术措施,包括选拔方法和教材,例如不能总是靠科举制度和四书五经,第二是对权力者的监督应当来自执掌权力者所面对的对象,不能只来自掌权人的上司,第三也是最为中国人所忽视的一点就是“信息公开”,把掌权人的行使行政权力的全过程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的监督.有了这三点,腐败如何能存身于权力场

说了那么多其实都是针对着行政管理的,而学术圈子的事情,由于专业化程度较高,不妨完全交给学术家们来做,他们会参考行政权力的组织方法和运作机制相应作为的,社会行政管理系统的事情就够多了,官僚们还是撒手别管了,那些“秀才”或“举人”们不会闹翻天的.

欣闻一则信息,教育家杨东平先生提出,把中国的大学校长的任命权从现行的行政系列中择出来,让有成就、有名望的学术家们来为中国挑选大学校长,我以为,这个建议不但十分恰当,而且十分急切,对于克服当下愈演愈烈的学术腐败可谓是对症特效良药.


说说房价

当下,北京、上海和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房价是热得发烫的话题.大小报刊的此类栏目备受读者关注.为什么很简单,大家都有或多或少的利益与之相关,俗话说“利之所在,趋之若骛”就是这个道理.

虽然说都有利益于之相关,但是仔细分析起来,却有许多不同的心情和内容.我看了许多说房价的文章和节目,今天我的以下这种说法角度却有不同.

首先,我先做一个人群分析.我认为,所有关心房价的人可以分为这样几类:消费者、投资者、开发商和政府.

第一是消费者,他们中也能再细分为几类,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属于“蜗居型”,只要有个地方容身,条件可以极其简陋,当然不是写下,是租赁.房价高租金高,这是规律,这部分人只从租金角度来感受房价之高低,从来没有兴趣去打听和研究房价高低问题.

新分配到城市工作的大学生(也可以把因为各种原因来大城市做专业技术工作的白领包括进来)是房价高低的最热心关注者,因为他们是这个消费群体的中坚,一旦有政策上的资金放宽,他们将不顾一切地投身于“房奴”的队伍中.他们是真正催高房价的一群.为了能有写房的首付,他们的父母、亲戚都会把积蓄慷慨拿出,这部分资金的转移,把中国不同地域的房价无情地拉开.

原来居住在一线城市的普通居民,由于有旧居在手,他们是改善型消费者的主力,他们中那些从事高收入职业的人群,则早就属于第二类――投资者.

第二是投资者,这类人群的高收入决定了一线城市的居住条件的急剧提升,如果没有他们的推动,中国的一线城市的相当比例的房屋质量和档次不会这么迅速地就能与港台甚至日韩拉近(应当说,这是他们对提升中国人生活质量的贡献),也正是他们的这种投资行为,造成了十年来一波又一波的高房价的冲击波.这类人写房纯粹就是给自己富裕出来的资金找一个避风港.四年前,我为了改善住房条件,花了60多万写了城里的一套房,居住在我下一层的写房者,我就一面也没有见到过.四年来,这位邻居房屋也从来没有装修过和居住过.从2005年8月到2009年11月,房价涨了一倍半有余,已经有人以160万的求购我所居住过的那个类型和面积的住房.请问,这样的投资,既安全又高效的投资方式,能不吸引那些有钱人的注意么

还有不少外省市的先富裕起来的人,为了能为以后子女来京沪上学和工作,子女还在上中学时就在京城写房,不管住与不住,这已经没有了投资与消费的清晰界线.在我曾居住过的那个小区,这样的居民不在少数.业主委员会迟迟成立不起来,就与这类似居民而非居民的人群占了相当比例有关,他们或无意参与此事,或者根本就联系不到房本上的那个“购房人”.

第三是房产开发商.这是先富裕起来的群体中的幸运儿.房产作为一个产业,从原来政府大包大揽,到偷偷摸摸、羞羞答答地转为民营,捷足先登者占尽了先机.等到人们回过味来,政府就用注册资金来把大门一关,已经身在门圈的开发商就享受到了特殊的待遇.从此,虽说是个产业,却一直不存在充分而且公平的竞争.无论在哪个社会,只要是走向繁荣的时期,房产业都是“暴利行业”,不信就看看西方国家和日本,港台、内地和三十年代的大上海也是如此.房价高企的受惠者,第一非他们莫属.因此人们都把房价“发疯”归咎于他们.但是他们既然是做产业的人,当然要最大可能地多挣钱.只要他们不违犯行业规则,就不应当过分地指责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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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政府,――这个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守护者.房价的“疯狂”,人们的怨声载道,都是与政府在这方面的疏漏分不开的.它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以上几类当事人中,第一类消费者是无法指摘的.他们唯一的“错误”,就是没钱.面对房价的高企,房产的消费者中那些被拆迁户的命运最为微妙.有些人因为拆迁而改善了居住条件,而有些被拆迁户则把原来由于身份原因而得到的最后一点优势(居住在市中心繁华地带的权利)丧失殆尽.这就是为什么近来屡屡出现因为强制拆迁临头而发生“”事件的原因.那些“”者值得同情,但是方法不当,再说回来,他们是无奈、无力、求助无门的弱势群体,政府应当为这部分群体的失落和不满担责.

第二类人投资者则有“趁火打劫”之嫌,他们的商业行为应当依靠政府的政令来抑制,例如,那些来京沪只是为了占地方留给后代人以后居住的人,就不应当无谓地增加眼下特大城市的拥挤程度,规定个在该地的工作年限,应当是个合理的制度安排,可惜,我们的政府想不到那么深的一层,让这样的群体越来越庞大,加大了住房拥挤程度,挤高了房价.

至于开发商,可指摘的地方就多了.其实指摘他们也应当一齐把政府放进来.我们的政府应当知道,房子问题不比烧饼油条,它是一种特殊行业,因为从事这种行业的群体所必需的“劳动对象”――土地,在中国不是商品,政府代行全民拥有它的所有权,因此,让我说句马后炮的话,房产业根本就不应当实行市场化,诚如此,一切都在政府理性的操控之下,就不会有今天让几乎所有人都怨声载道的高房价问题.政府既然当初走错了一步,那么,后来什么廉租房、限价房,什么新建出租公房等措施,就只有一个后果,那就是失败.因为政府只会出政策,而市场变化万千,博弈起来,把政府累死也应付不过来.北京市政府到香港去取改进房屋政策的“经”,到最后,只能是两手空空而归.因为覆水难收,人家香港搞了那么多年的市场经济,在这个问题上做得也没有我们这些曾经批判过市场经济的人那么“开放”.住房,可是比民生还民生的大问题,千万别让一时的繁荣遮住了眼睛.临近写完时,我给女儿读了这篇文章,她则给我讲一个笑话,说美国人发现了时间隧道,并收费为借助隧道向10年前的自己发短信的人怎么写作,每条信息收费10万美元.谁知所有用户都是中国人,而且发的信息内容惊人地一致:“快点写房,越快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