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之加计扣除

点赞:13471 浏览:5792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研究开发是企业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的主要途径之一,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与创新,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陆续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研究开发费用的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其中之一.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有很多种,文章只对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列支范围、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方法、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企业对日常研究开发活动管理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解析.

关 键 词:税收优惠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中图分类号:F810.4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7-192-02

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国家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2008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研究开发费列支范围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由于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采用列举的方式,因此,除8类费用外,均不得归入实行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活动范围.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由于企业财务人员是根据财务通则财企[2007]194号文件核算、归集研发费用,所以企业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不能加计扣除的与研发费用有关的项目主要有:

1.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外聘人员劳务费、股权激励.

2.房屋折旧、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3.设备调试、检验,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4.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研发保险费,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写作技巧费.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项目只是不能加计扣除,而不是不能扣除.

二、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方法

1.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照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列举项目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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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三、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

企业在年初或研究开发前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企业应在年度申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备案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1.研发费加计扣除书面备案申请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备案表》(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有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研发费加计扣除事项鉴证报告.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需根据规定的领域详细说明至具体项目)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5.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6.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7.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8.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9.属于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应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10.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1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归集表》;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应提供受托方出具的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12.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企业对日常研究开发活动管理的注意事项

1.企业领导应重视该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只有领导重视该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单位的财务、技术等部门才能重视此项政策.才能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还能加强研究开发过程的管理和研究开发绩效的分析.此乃重中之重.

2.财务部门与技术部门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技术部门负责企业的研发活动和研发管理,技术管理部门必须要掌握企业所有的研究开发项目信息,如研发项目的领域、研究开发费预算、研发人员编制、研究成果报告等,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研究开发费的核算工作并完成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备案文书的准备工作;财务部门负责账务记录与核算,如实反映研发经费的使用,规范研究开发费核算科目与相关费用的核算与处理,修改与完善财务记账凭证或原始记账凭证以满足核算要求,协助技术部门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全成本预算,完成项目的核算工作,与技术部门共同完成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相关工作.所以加强财务与技术部门的良好配合和沟通是享受税收优惠的一项重要环节.

3.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可以按照财务通则财企[2007]194号文件核算、归集研发费用,但最好用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列举项目进行单独设立明细科目,以便于准确填写年度《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这样可以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设账方法可供参考.

4.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规定的相应资料进行备案和严格的审批.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将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申报的结果进行合理调整.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可以及时修改和补充申报资料,为企业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多了一份保障,更能促使企业按税务要求进行研究开发费的管理和核算,为以后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