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式对所得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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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如何正确合理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到企业的应税所得和所得税税负是我们当今面临的问题之一.文章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与所得税的相关定义进行探讨,并分析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所得税的影响因素,最后探讨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式对所得税的影响.

[关 键 词]所得税 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与所得税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如彩票)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并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但这种费用是先期已经发生的支出,而这种支出的收益在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有效期内体现.正确合理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仅可使固定资产的价值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还会影响到企业的应税所得和所得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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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所得税的影响因素

(一)折旧年限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估计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2企业所得税法实麓条例》第六十条对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进行了限定.分别为房屋、建筑物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电子设备3年.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税法限定了最低折旧年限,在不低于最低年限的范围内授予企业确定折旧年限的自主权;而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预计资产的使用寿命,但必须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作为会计估计,企业合理预计资产使用寿命.人为因素占主导地位,可操控性很强.因此.会计折旧年限的估计不可避免地会与税法折旧产生差异.

(二)折旧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税法规定允许企业直线法计算折旧.给予企业对折旧方法的选择权是有条件的,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当报税务机关备案后才可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预计资产的折旧方法.税法及准则对折旧方法规范的不一致,必定导致折旧摊销金额暂时性差异.


(三)资金时间价值

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一般情况下是既定的,不论估计折旧年限的长短、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折旧摊销的金额是固定的.在资产的整个使用寿命期内,看起来对企业整体利润水平和税金的影响很小.但是,如果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的影响,企业会因为估计的折旧年限,选择的折旧方法的不同,而获取不同的收益.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式对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会计采用折旧方法与税务折旧准予扣除要求完全一致

若企业采用折旧方法与税务处理要求完全一致,即:除了满足《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可加速折旧条件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外,其余固定资产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那么,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固定资产折旧额将准予扣除.此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所得税》的要求,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因而,会计上不用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在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由于不存在折旧准予扣除而未扣除的项目存在,若企业不属于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减免期内,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方面,也不存在纳税筹划的空间;相反,若企业在减免期内盈利,采用加速折旧法,则会使企业将可以作为利润的部分作为折旧费扣除了,从而没能使这部分利润享受减免优惠,反而加重了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企业会计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并在申报纳税时选择

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固定资产可另速折旧的范围加以了限定,满足要求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双税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若企业会计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并在申报纳税时,对条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加速折旧条件的固定资产选择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根据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定,此时,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将大于计税基础,会计上应确认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人递延所得税负债.此时,在核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若企业不属于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减免期内,不存在纳税筹划的空间;若企业在减免期内盈利,申报采用加速折旧法,则会加重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三)企业会计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并在申报纳税时未选择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

若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在申报纳税时,对条例加速折旧条件的固定资产未选择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必然就放弃了满足条件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的机会,在此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石不存在差异,因而,会计上不用确认相关的递延秘得税负债或递交国书延所得税资产.虽然,无论采用保种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总的折旧额是相等的,即都等于固定资产原价减去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但由于加速折旧法可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这样,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早期扣除的折旧额较多.正因为如此,若企业不属于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减免期内,采用加速折旧法将使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进而减少企业的应纳所得税.由于存在货币的时间价值,前期少缴了企业所得税,就意味着少支出了资金利息,因而,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将使企业减少支出.可见,若企业不属于所得税减免期时,若放弃采用加速折旧法,实际上是放弃了享受延期纳税所带来的货币时间价值,从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看,对企业节支是不利的.当然,若企业在所得税减免期内盈利,放弃采用加速折旧法,则可以增大享受所得税减免的利润总额,从而可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文章首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与所得税的相关定义进行探讨,并分析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所得税的影响因素,最后探讨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式对所得税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相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制度的健全,随着法律监督能力不断增强,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会越来越完善,这样不仅可使固定资产的价值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还会影响到企业的应税所得和所得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