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长易人

点赞:19953 浏览:9328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7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悄然抵赣.

下午4点34分,江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中国江西网上发布了一条不起眼的消息:江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任命孙谦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写作技巧检察长.

熟悉江西的人不禁会联想到一位叱咤江西政坛多年的人物――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此人是江西政法系统的重量级人物.现在他在哪里?

据江西当地一位新闻记者回忆,丁鑫发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7月1日晚上同其他省领导一起,在江西省艺术剧院观看“七一”文艺晚会.

另有知情者向《财经》透露,早在次日即7月2日,丁鑫发就被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带队的专案组带往北京接受审查.

7月4日,在江西省委召开的第十一届六次全会上,省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傅克诚通报了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被中纪委立案审查的初步情况,并宣布暂由江西省第一副检察长林海主持工作.

《财经》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获知,在来自北京的孙谦被任命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写作技巧检察长的同时,江西省人大十届十次常委会已接受丁鑫发辞去检察长的辞呈,并报全国人大批准.

《财经》获悉,中纪委对丁鑫发案的定性为,“徇私枉法,包庇犯罪,打击报复,利用职权为子女谋取最大化经济利益,问题非常严重.”

“案”为何胶着两年

丁鑫发涉案由来已久.早在去年,纪检部门就拟根据线索对丁鑫发进行审查,因故一直未能立案.今年2月,中纪委正式着手对丁鑫发展开调查.5月份,丁案取得重大进展,中纪委集中行动,同时控制了丁鑫发案的多名涉案人员.

现在看来,丁鑫发案件的一个重大的突破,是江西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办公室主任5月12日被中纪委“双规”.

是多年前江西省一位主要领导的女儿,曾任江西省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并兼任江西省驻京经济发展贸易公司(以下简称驻京公司)总经理.

1992年,南昌市进行旧城改造.所在驻京公司获得了瓦子角地区的拆迁重建项目.瓦子角地区位于南昌市东西湖区交界处,属南昌的中心地带,也是南昌主要的低洼棚户区.该项目计划分两步开发.第一步,旧地还建,完成304户的拆迁安置,预计需要1400万元的投入.第二步,筹建22层的景田大厦,占地约5.4亩,预计可盈利3000万元.

工程开工后,擅自将一期工程的还建房面积缩水,加建了1800平方米的商品房出售.此举导致304户拆迁居民在1992年到1998年长达六年的时间里流离失所.

2000年,将驻京公司经营不善的南昌瓦子角的项目全盘转让给江西兆溢置业有限公司,其中包括尚未偿还的1800万元银行贷款和5.4亩待开发的景田大厦的土地.与此同时,瓦子角加建商品房获利的500万元,以及还建房的超面积款500万元,被悉数据为己有.

《财经》调查发现,江西兆溢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香港独资公司,成立于1992年,主要从事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务,由于经营不善,到20世纪90年代末主要管理层均撤回香港,实际上已是一家皮包公司.

2000年,指使江西兆丰集团的邹建丰在香港注册了香港立丰国际有限公司.2000年5月,邹在香港找到江西兆溢置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方――香港兆溢有限公司,低价写入其全部股权、债权债务,完全控制了该公司,并将原来的注册资金998万美元降至100万美元.也就是说,几经转手之后的江西兆溢置业有限公司,实际上也是由一手控制的.据了解,曾利用该公司,将驻京公司的大量资金抽逃,具体细节不详.

根据江西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2001年兆溢公司全年几乎无经营业务收支,公司处于停业状态,且库存过大.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相符,往来账款不能函证.而2002年江西中经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显示,该公司全年没有经营业务收入.

面对纷至沓来的信件,2001年5月16日,南昌市反贪局成立“白案”专案组,侦破曾一度取得重大进展,之后却陷入了困境.

一位曾参加办案的检察人员回忆,办案期间,主持江西省检察院工作时间不长的丁鑫发多次阻挠此案的继续侦查,甚至制造障碍,为作检测账拖延近两个月的时间.2002年春节,专案组的工作被迫搁浅,“白案”不了了之.

今年,在江西省查不下去的“案”终于摆上了中纪委办案人员的案头.《财经》目前尚无法获知丁鑫发与之间有着怎样的利益纽带,相信随着此案的进一步深查,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据知情人透露,当年曾有一份反映案情况的内参得到领导人的批示,丁鑫发对此耿耿于怀.江西省检察系统当年坚持彻查“白案”的检察官其后遭到丁鑫发的排挤.

家族生意兴旺发达

5月23日,作为丁案的一部分,丁鑫发的长子丁少华、丁少华的岳父张良琛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中纪委带往北京审查.许多人认为,正是由于丁少华的交待,才使中纪委下决心彻查丁鑫发案.

33岁的丁少华曾在九江市消防支队工作,1993年转业至江西省进出口公司,开始其商海生涯.其岳父张良琛为福建省仙游县人,早年移民香港,常年在江西以港商身份做生意.丁少华和张良琛结为翁婿后,便走到一起,以不同方式“合作”投资房地产和酒店.而在他们的生意兴旺发达的背后,又隐约可见丁鑫发的权力之手.

如今,在南昌市地段最好的赣江边上,与著名人文景观滕王阁相毗邻,人们可以看到一座仍处于建筑工地状态的24层的“中顺大厦”.这座建筑最早属江西省厅,如今却已记在丁鑫发亲家张良琛的名下.

故事的开端是,1991年7月,江西省厅交警在南昌市沿江路征用了10亩土地,并与南昌市东湖区商品房开发公司就该10亩土地的转让达成了协议,以67万元一亩的支付了转让费.

另一种说法是,南昌市政府以行政单位办公用地为名,给省厅无偿划拨了10亩土地.时任江西省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的丁鑫发申请的理由是,厅下属的交警没有办公楼.

1993年,厅所属的江西赣安实业总公司与香港南洋贸易公司合作成立了“景安实业有限公司”,计划用这10亩土地兴建一座24层的写字楼,并名其为景安大厦.

1995年,由于香港南洋贸易公司迟迟不入资,双方终止了合同,改由台湾名国有限公司继续投资该项目,并合作成立了“江西长安实业有限公司”.其中赣安实业以土地作价3200万元出资,占40%股份.景安大厦遂更名为长安大厦.

1998年,24层的长安大厦已经完成2.3万平方米的七层楼群部分.恰在此时,关于军队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文件下发,根据该文件精神,军队、部队、政法机关不能从事经商活动.于是,作为江西省厅所属企业的赣安实业总公司决定退出.

1999年6月,赣安将其在长安实业有限公司包括10亩土地在内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合营方台湾名国有限公司.转让价仅为2240万元.从此,江西省厅在江西长安实业不再拥有任何权益.

2001年,江西长安实业又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香港杜邦帝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杜邦帝亚公司是张良琛和一位许姓台湾商人1987年在香港共同注册的一家私人公司.

江西长安实业转让股权的总价是4000万元.而据《财经》了解,在南昌一类甲级地段的商业用地地价一亩至少500万元,也就是说,仅长安公司拥有的10亩土地的市值就不下5000万元.

长安实业退出后,公司名称又变更为“江西中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相应地,“长安大厦”又变成“中顺大厦”.张良琛理所当然出任公司董事.

2003年,中顺国际大酒店提出董事变更,由张良琛担任董事长,丁鑫发的儿媳张力虹出任副董事长.

就这样,经过历时十多年一系列复杂的运作和多次转手,这座建筑最终以极低的代价被丁鑫发家族完全控制.

中顺大酒店当年一度成为南昌的新闻焦点.当时的宣传称,中顺国际大酒店建成后,将成为南昌市乃至整个江西省第一家五星级酒店.

房地产项目一般离不开银行贷款.有知情者告诉《财经》,在中顺大厦的修建过程中,丁鑫发帮助其子先后从赣州某银行贷款3000万元、从南昌某银行贷款8000万元,并在此过程中以立案侦查威胁银行行长.

《财经》了解到,丁鑫发与南昌许多私营企业主关系甚好.据说其子做生意的钱,最初就是从这些私人老板处借的.其中借晏广保的钱就达几千万.

晏广保是丁鑫发的同乡,曾任江西省金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省通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其开发的仟禧城住宅小区项目,规模宏大,曾是南昌市惟一一家由市政府认定的小康示范工程.在轰动一时的胡长清受贿案中,晏广保曾因在1997年五六月至1998年6月间向胡长清行贿15万元和4.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目前,为了查清丁鑫发案件事实,远在澳大利亚的晏广保已被要求回国接受调查.

谁来监督监督者

当今检察系统中很多主持工作的官员,都有着从部队转业到检察院的履历,丁鑫发亦是如此.

丁鑫发今年61岁,江西省南昌县人,1961年入伍,从江西民警一名普通战士做起,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部队服役31年,先后担任江西省军区动员处处长、副参谋长,1986年10月至1992年3月任江西省长、党委副书记、省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1992年起任江西省厅厅长、党组书记近十年之久.

丁在江西省担任长的六年间,的多项工作走在全国部队的前列.其担任厅长期间,江西战线涌现了一批系统内耳熟能详的先进人物,例如走街串巷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民警邱娥国.

丁鑫发的仕途并非一帆风顺.2000年6月,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有关厅局长的选举中,丁鑫发意外落选,票数居然未过半.对于丁鑫发的落选有两种说法.其一,丁鑫发在位期间着力推进各种制度创新,得罪了一些人;其二,当时江西形象不好,老百姓意见很大,丁作为厅厅长理所当然受到影响.

尽管在人大常委会上落选了,丁鑫发依然以党委书记、副厅长的身份主持厅工作.为了挽回影响,丁鑫发在全省机关轰轰烈烈推行行风评议活动,并亲自走上街头接待群众.与此同时,他加紧在人大常委中做工作,“几乎天天到人大汇报工作.”一位了解情况的人大官员对记者说.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时隔两个月之后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中,丁鑫发高票当选.

2001年1月,在连任了两届共十年的厅厅长后,丁鑫发被提名担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于随后得到了江西省人大的批准.各省检察长的任命需报上级人大批准,全国人大因丁没有司法工作经验,当时并未批准对其任命,丁鑫发只能以党组书记的身份主持检察院的工作.直到丁鑫发参加完国家检察官学院高级检察官拟任资格培训班的三个月的学习之后,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才正式通过了对丁鑫发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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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丁进入个人权力的巅峰阶段.2002年,丁鑫发曾主持查办了震惊全国的江西纸业高管集体巨额贪污案.案件侦破后,丁曾发言称,江西省检察院在查办此案过程中,本着有案必办的原则,十分重视深挖窝案串案,不管涉及什么人,都一查到底,不断扩大办案战果.

此案令丁鑫发在检察系统赢得较高的得分,同时也令江西省政界、商界意识到检察机关的权力真的不能小觑:从反贪案件的立案、侦查、批捕、起诉,一直到法院审理之后的抗诉,权力都集中在检察机关一家手中,只要愿意,作为一把手的检察长都能够实施干预.案被迫终止便是明证.

2003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专门从有关部门、行业聘请了34人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联络员,以建立“职务犯罪预警机制”.可惜的是,这个“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的对象并不包含检察人员,自然也不包括检察长丁鑫发.

“现在检察院的监督有一个特点就是单向性,监督始终是一种监督者对被监督者的监督,所以说人们往往会质问,为什么监督者不受监督,或者是谁来监督监督者.”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看来,检察监督的另外一个缺陷就是滞后性,“往往是出现问题才去监督,而且这种监督没有形成一种制度上的权力的制衡,很多情况下,它又依赖于监督者个人的思想觉悟、业务素质.”


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这有助于对办案人员权力进行监督.还有一些学者建议,反贪局自侦案件的批捕权由上一级的检察机关来行使,这也是一种制约.而丁鑫发的案子体现出来的“检察权的个人化、圈子化、家族化”,使人们对目前体制中谁来监督检察权的追问更显急切.

截至发稿前,《财经》又从权威渠道获知,丁鑫发的妻子章斌也因涉案被中纪委审查.章斌一直在江西省交警工作,曾任调研员,副大队长,还曾在省厅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