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类上市公司的透明度问题

点赞:30996 浏览:14449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3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会计信息透明度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核心,它对于我国改进金融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金融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有重要的理论意义.通过对我国金融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现状的分析,及与国际标准和新巴塞尔协议的比较,发现我国银行透明度存在的差异和不足,深层次的研究其产生的原因,并寻求建立健全银行透明度的方法.

关 键 词:银行透明度披露

近些年来,我国的资本市场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资本市场运作日渐完善,于此同时会计信息日渐成为连接证券市场与各家上市公司的重要纽带,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首先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信息披露的质量也会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大多数上市公司仍然很难做到公开、及时、透明、准确的提供会计信息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披露制度,有些上市公司甚至于出现了严重的违法违规的行为.特别是金融类上市公司处在这样的敏感行业,在信息披露方面会存在一些限制,更加影响披露的质量.


会计信息的不透明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1.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2.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3.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4.补充公告增多;5.随意更改盈利预告.

从前面对国内金融企业信息披露状况及国内外金融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的种种差异的分析来看,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由于体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还没有充分认识到透明度在资本运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公众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所应当承担的监管责任,造成我国金融类企业透明度水平不高,与国际透明度惯例相差甚远.我国的商业银行(包括上市银行在内)与巴塞尔委员会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与市场化程度较高、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国家如美国、新加坡等国家相比也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因此在与世界经济不断接轨的今天,我们迫切的需要建立能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强制保障金融类企业的信息披露,保证信息的透明度.

首先,加强基础配置的建设,满足信息披露制度对技术的要求,使得披露具有可行性;重要的是以巴塞尔委员会所发布新巴塞尔协议为标准以及各项信息披露规则为指导,并努力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制度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具体表现为:

▲▲1.培育信息披露的基础条件

金融企业的管理层是信息的提供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素质,有足够的能力来提供高质量的全面、完整、及时的信息,其中不仅包括会计信息,还需要包括对未来发展的正确预测、对潜在风险的判断等.同时,各种先进的技术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我们国家很缺乏的.人的能力毕竟具有局限性,因此需要通过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和通讯手段来弥补.

▲▲2.区分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建立相应的制度

根据不同的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可以根据信息使用者的不同,将信息披露划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一个是普通的投资者.金融监管当局如证监会需要获得能够反映企业资本充足度、风险状况、贷款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并且力求金融市场的稳定;而金融企业的客户在关注企业盈利水平的同时,更加关心企业的运营状况和持续经营的能力.因此应该根据不同的信息需求制定相应的披露制度,而不是笼统的做出一般规定.

▲▲3.充实信息披露内容

在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时,不仅要考虑会计信息的准确披露,还需要对统计信息和非量化信息的披露做出一定的强制性规定,使得所披露的信息更加充实和全面,可以帮助信息使用者更加直观的了解企业,也能更好的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4.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能

我国当前的市场约束作用微弱,各经济主体行为也缺乏内在约束,于此同时相关的监管机构的监管技术手段落后,权利与义务不够明确,无法行使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