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简政放权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

点赞:11431 浏览:4651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3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11月6日,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财会[2014]28号),对调整完善注会行业有关行政管理作出规定.

《通知》对原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设立分所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批准设立分所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批准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财政部根据《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对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本土化转制情况和本年度设立分所的总体安排进行审核分析,并将审核分析情况通报相关的省级财政部门.

财政部简政放权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行政管理的论文范文素材 大学生适用: 本科论文、高校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52 写作解决问题: 学术论文怎么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提纲、论文设计 职称论文适用: 技师论文、中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学术论文怎么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最新题目

《通知》决定取消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确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或者已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需要延期的,依法由工商登记机关相关手续,不再履行财政审批程序.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可以通过设置或专项抽查等方式,监督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华常驻代表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

《通知》还简化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审批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审批.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不再需要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验资证明或合伙人出资额验资报告.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向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分所的合伙人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