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问题

点赞:14721 浏览:6778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4)02-000-01

摘 要所得税会计在我国产生较晚,目前尚未建立起完整统一的所得税会计理论,所得税会计实践也有待规范和统一.本文主要对所得税会计的相关知识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希望可以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一定借鉴和帮助.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会计问题分析解决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也得到了新的发展,在会计收益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如何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所得税会计理论与实务体系,协调好所得税和财务会计的关系以推动两者的健康发展,是当前会计理论研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所得税会计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

一、所得税会计概述与性质

所得税会计:是研究如何对以会计制度计算为前提的税前会计利润(亏损)与以税法计算为前提的应税所得(亏损)之间的差异进行会计处理的理论和方法[1];所得税会计的性质有“收益分配观”和“费用观”两种不同的观点.“收益分配观”认为,向政府交纳的公司所得税与股东分配的股利一样,具有分配企业收益的性质,只是分配的对象是国家而已[2].“费用观”则认为,所得税是企业为获得收益而发生的一种支出,如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其他各种支出一样,是费用性质的项目.


二、所得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㈠现行所得税会计管理税会差异较大

目前,随着我国会计体制改革和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逐步趋于完善,由于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与税法二者的目标和行为规定不同,所以它们之间的差异也越来越大,表现在所得税上就是应税所得与会计利润的差异越来越大,这种差异大部分都是时间性差异.此时,若继续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会计处理,当期不确认时间性差异而影响的所得税金额,不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因为,所得税作为企业获得收益时发生的一种费用,应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同一会计期间,以达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但是,应付税款法不确认当期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显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3].

㈡所得税人员和税务工作现状存在缺陷

无论是企业会计人员,还是税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而会计制度和所得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涉税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形成了一个现实矛盾.这一矛盾本来可以通过税务相似度检测机构进行缓解,而实际情况是,虽然我国税制中对于税务写作技巧制度做出了规定,但由于我国税务相似度检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数量相对不足,目前税务写作技巧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推行还很不理想.会计和税法差异掌握不扎实,税法政策多乱杂,包括部分地方减免政策不规范,所得税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甚至法律,迎合上司安排,偷税漏税.

㈢基本概念相混淆

关于所得税会计相关概念的表述不仅晦涩难懂,且定义还缺乏内在准确性和一致性,让人很难理解.如准则中资产计税基础与负债计税基础这一对基础概念,准则将资产计税基础定义为,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准则将负债计税基础定义为,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同是计税基础,定义的角度不同,语言又不通俗,且没有逻辑性.

三、所得税会计问题的解决策略

㈠对所得税会计的差异进行协调

现行的所得税会计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收入确认、资产计价、公允价值使用、资本化和费用化处理等方面.与旧的税会相比,企业需要正确判断二者的差异,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纳税,还要按照资产负债表现确认每项资产与负债的计税基础,并且核算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要加强税收核算的基础工作,强化自身的所得税会计观念.在具体操作中要设立独立的所得税会计人员,财务人员的分工要明确、财务部设立独立的法定所得税.会计报表,方便税务机关,从而协调税会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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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和税收征管人员培训

提高其业务素质.在新的所得税会计制度颁布之前,企业可以选择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任一种,但现在企业只能选择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些无疑都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会计人员和税收征管人员新会计准则的培训,使会计人员和税收征管人员尽快学习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能够正确区分企业当期的永久性差异,能够在运用新准则时正确进行所得税的追溯调整,协调征收主体和纳税主体之间的矛盾,保证税收收入能够足额入库.

㈢规范相关概念保证其准确性和一致性

进一步规范新所得税会计、资产计税基础、负债计税基础等基本概念,对资产计税基础、负债计税基础的概念要从一致性、可理解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新所得税会计要从周密、全而的角度考虑问题,不能从计算的角度下定义.

我国所得税会计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作为会计工作者,还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探索,努力建立一套健全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所得税会计制度.由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时间较短,没有太多可供借鉴的实践模式,因此,很多方面都是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探索性研究,一些思路和想法还不很成熟,探讨还很浅显,还有待今后的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