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防污染管理措施

点赞:33010 浏览:15553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航运业日趋增长,水、空气等污染防治和水上环境保护的形势愈加严峻.本文根据我国目前内河船舶污染现状与存在问题,从海事监管及船检监管两方面提出相关建议,更好地为内河污染治理提供方法.

关 键 词 :内河船舶 污染 措施

一、我国内河船舶垃圾概况

据统计,目前我国内河运输船舶约22万艘,每天进入内河的海船约3万艘,累计每天在内河营运船舶达25万艘,每天约有150万船员和上千万旅客在内河上生活,日均生活垃圾超过2500吨.相当一部分港口由于接受设施不足,不能及时接收到港船舶垃圾,部分垃圾被船员或旅客顺手抛入江中,污染着内河水域环境.

二、船舶垃圾的危害

船舶垃圾按入水后状态可分为溶解、沉淀、悬浮、漂浮四类.第一类入水后直接溶入水中,给水体造成直接污染,能使水体富营养化,水中含氧量降低,影响鱼类生长,并导致微生物增多;第二类入水后立即沉入水里,给河床造成污染,成为永远的垃圾;第三类入水后随波逐流,会阻塞各种吸水口,影响自来水厂取水、水电厂正常发电;第四类漂浮于水面,不仅破坏水面景观,影响旅游业,还与水葫芦等水植物缠结成浮片,影响船舶航行.

三、船舶垃圾得不到妥善处理的原因

1.由于港口接收设施缺乏,给船舶处理垃圾造成不便;

2.部分船员或乘客缺乏环境保护意识,随意乱抛垃圾;

3.监管部门收费纠纷影响了船方处理热情;

4.主管机关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四、内河船舶污染防治措施

内河船舶污染已经到了必须治理的程度,加强治理迫在眉睫.根据目前现状,加强治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海事部门加强监管

海事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做好船舶防污染检查.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要求船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船舶防污染程序和要求.任何船舶不得违规向内河水域排放污染物,船舶垃圾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内河船舶防污染管理措施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船舶的论文范本 大学生适用: 学术论文、专科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35 写作解决问题: 学术论文怎么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模板、论文结论 职称论文适用: 技师论文、高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学术论文怎么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总长度为12米及以上的船舶须张贴垃圾告示牌,告知船员和旅客垃圾管理的要求及处罚规定.400总吨及以上且单次航程超过2公里或者航行时间超过15分钟的船舶,须备有符合编制要求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和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船舶垃圾记录簿》.

海事管理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不同种类船舶,围绕检查内容、要点、方法等方面进一步提高防污监管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制定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指南,全面指导开展船舶防污染检查,加大防污染检查力度,并将查处船舶非法排污作为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的重点,提高执法震慑力,有效遏制船舶水上非法排污问题.

2.船检部门注重营运检验

控制船舶污染,要从源头进行控制,船检部门加强发证时设备的监管,船舶建造时,其防污结构及设备的设计应经船舶检验机构的审核同意,对出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船舶追究当事验船师的责任.海事部门应组织人员对船用防污设施的质量进行调查,对那些质量过硬、运行稳定、售后怎么写作做得较好的防污设备及时予以公布,供船舶建造选择设备时参考.加强营运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坚决不发证.营运检验要着重从下面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1)严格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控制船舶生活污水排放.

①航行于内河水域的船舶,其生活污水不应随意向水域排放.船舶生活污水排至接收设施或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往水域.

②经过处理的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应避开取水源,并不应在停靠码头时排放.

③经过处理的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应进行控制,不应顷刻排放,排放应在船舶航行中进行.

④航行于京杭运河的船舶的生活污水应贮存在船上,排放给接收设备,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往水域.

⑤餐饮趸船(餐饮供给船)的餐饮污水不应向水域排放,应排至污水贮存舱(柜),由船、岸有关部门予以接收.

⑥内河客船的餐饮污水不应向水域排放,应贮存在专门的容器中,由船/岸有关部门接收.

(2)船舶污油排放控制

船舶排放的处理水含油量不应超过15ppm;航行于三峡库区和京杭运河的船舶,应设置污油水舱(柜),将含油舱底水贮存在船上,排放给接收设备.严禁将污油水直接排往舷外;其他航区的船舶,若港口设有污油水接收设备,根据设备的接收能力,到港船舶可设置污油水舱(柜).严禁将污油水直接排往舷外.

(3)船舶垃圾排放控制要求

①所有船舶垃圾应储存在垃圾收集装置中,定期由船/岸有关部门予以接收.

②张贴告示牌和配备垃圾记录薄.凡船长为12米及以上的所有船舶,应设置告示牌以便船员及乘客知道关于船舶垃圾处理的规定.对于4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船舶,以及核准载运船上人员15人及以上的船舶,应备有一份经国家海事局认可的垃圾记录薄,以记录每次排放的情况.

③按船舶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分为:食品类船舶垃圾、塑料类船舶垃圾、其他船舶垃圾.并且垃圾收集装置的总容积V满足以下公式:

V 等于 10-3·G·P·T m3

G—航行过程中每人每天所产生的垃圾量,L,G取2.5L,

P—船上人员

T—清理垃圾的间隔天数.

3.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提高全民水上环境保护意识

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增强全民水上环境保护意识,大力提高人民群众对防治水域污染工作参与的积极性,当发现有船舶非法排污或水域被污染现象时,能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海事、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

4.增强领导环保意识

在当前形势下,应增强领导层、决策层的环保意识和对通航水域环境问题的重视,摆正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位置,并依靠地方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采取可行措施,从源头上进行长效管理.

五、结论

内河船舶对水域的污染面临急需解决的问题,执法部门的监管,船检部门的发证,经营船户的自觉遵守法规,只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终解决好这个难题,还子孙一个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