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军事法学学科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点赞:6132 浏览:2062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0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创立以来,我国军事法学蓬勃发展,确立了基本完善的学科体系,形成了初具规模的研究力量,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展望其发展,应坚持以创建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学为目标,并以我国军事法制建设实践为牵引,唯有如此,才能发挥对军队法制建设的理论指导作用,进而推动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

【关 键 词】军事法学学科建设学科体系

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我国军事法学创立于上世纪80年代,经过上世纪末及本世纪初的蓬勃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已成为我国法学园地里一株盛开的奇葩.新世纪新阶段,我军面临着新的历史使命,军事法学只有大胆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加强学科自身建设,才能进一步发挥对军队法制建设的理论指导作用,进而推动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

我国军事法学学科体系概况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主要军事大国开始了对军事法的系统研究,经过各国学者的倡导和推动,军事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法学学科最终形成.相比之下,我国军事法学的起步较晚.从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在我国并无军事法学.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军事法制建设的恢复和迅速发展,中国军事法学得以萌生.1984年,《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在前言中首次提出,军事法属于法学研究范畴,军事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将军事法学列入法学类的一个分支学科.1988年,我国第一部军事法学专著《中国军事法学》在国防大学出版社出版,著名法学家张友渔在序言中做了这样的评价:“该书以近30万字篇幅,对军事法的概念和作用、军事法与军事法学的关系、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立法的基本程序、我国武装力量的法律地位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大胆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以翔实的资料和充分的论证,初步勾勒出了我国军事法学理论的结构体系.”1991年军委明确提出“依法治军”方针,我国军事法学研究全面展开.1992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们、钱寿根主编的《军事法学教程》是我国第一部军事法学教科书,它对已有军事法学研究成果作了较为全面的总结.1994年,解放军出版社出版了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研究所陈学会教授主编的《军事法学》,该书的编写被列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军事学重点项目和全军军事科研工作“八五”计划课题,完成后被国家课题鉴定小组誉为是一部全面系统阐述军事法理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军事法学专著.随着这些成果的问世,我国军事法学学科建设进入深入发展阶段.此后,军事法学学科建设朝着历史、专题和现实问题三个方面不断拓展,一批有影响力的专著和论文相继出版、发表,军事法学学科体系日臻完善.

我国军事法学学科研究力量

建国后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的军事法学研究无人问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这一状况有了突破性的改观.1986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学研究》刊登了《应当重视我国军事法学的创立与研究》一文,引起法学界重视.同年11月,军事科学院在进行《1986年至2000年的国防建设规划研究报告》的国防立法课题研究报告中,指出:“加强军事法学研究,可以为国防立法和军事法制的建设提供理论基础,培养人才,促进军事法的完善.因此,建议我军有关院校开设军事法班系,为部队培养军事法制建设的研究和管理人才.”同年12月,国防大学就同一课题提交的报告中,除建议军事科学院和国防大学设立军事法学教研室或军事法学研究所,开设军事法课程,从事理论研究外,还建议国家法律研究部门和地方大学开展对国防法律的研究,以把我国国防法理论和实践推向新的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一批专门的学术研究团体和机构相继设立,更多的地方学者也开始投身军事法学研究.进入新世纪,一支以专业研究、教学机构为主体的机关、院校和各类研究人员组成的、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军事法学研究队伍已初具规模.

全军许多院校都开展了军事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国防大学和全军率先开展了战争法的研究,南京政治学院、海军指挥学院、大连海军舰艇学院、指挥学院等多所院校都有军事法学教研室或专门从事军事法学教学的教员.西安政治学院从1993年起设有军事法学系、军事法学研究所,后来又增设战争法研究所,培养军事法学专业的学士、硕士和博士,为军事法学学科建设贡献了一批人才、一批研究成果,已成为了全军军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基地.

一些地方院校也开展了军事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中国政法大学设有军事法学的硕士点和博士点,成立了中国军事法研究中心,培养军事法学人才,从事军事法学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院校都在从事军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地方院校和学者成为开展军事法学研究和教学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在这样一支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研究队伍的推动下,有关军事法学的专题性学术研讨会相继召开.这些学术研讨会以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题,求真务实,注重调查研究,研讨逐步深入,为繁荣和推动军事法学研究、促进我国军事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军事法学学科建设成果

近三十年来,从最初的创立与摸索,到军事法学的全面深入发展,军事法学学科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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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握学科性质,构建学科体系

研究军事法学,首先要搞清楚它的学科属性.军事法学创立之初,有学者提出了“边缘学科说”,认为军事法学“是介入军事学和法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1]其后,又有学者提出了“交叉学科说”,认为军事法学“是一门介于法学学科和军事学之间且具有独立地位和特征的交叉学科.”[2]当前,学者们普遍认为,根据学科分类原则,任何边缘、交叉学科总是归属于一定的学科门类或体制,军事法学也不例外.它以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虽然与军事学及军制学有密切联系,但在学科属性上,它属于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关于军事法学的学科体系,学者们认为,科学的学科体系是军事法学学科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因为科学的学科体系可以通过归类和排列,把复杂的学科内容整理成有层次、有逻辑顺序和有着较强内在联系的多个板块,以方便人们从中采用以指导实践.当前,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的观点认为,军事法学可分为军事理论法学、军事历史法学、部门军事法学、军事法制学、国际军事法学、比较军事法学和边缘军事法学.

2.归纳基本原则,开展子学科研究

军事法基本原则能够反映军事法的本质内容和基本精神,对军事法的制订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对于我国军事法应该有自己的基本原则这一点,学界并无异议.但对于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到底包括哪些,既有共识,又有分歧.学者们比较认同的原则包括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原则、保障军队高度集中统一原则和军事法从优从严原则.有的学者认为军事法仅包括这三项基本原则,有的认为还应包括军事法与国家法律相协调原则以及军事人员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还有学者认为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也属于军事法基本原则.

在归纳军事法学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学者们对军事法学各子学科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在基础理论方面,有学者从军事立法权的角度研究军事立法,确立了军事立法体制;还有学者探讨了军事司法权是来源于国家司法权还是来源于军事权,战时军事司法权如何配置等问题.对于各部门军事法,有学者探讨了军事刑法与普通刑法的关系,通过对军事刑法价值、原则、具体制度的分析,确立了军事刑法的独立性;还有的学者研究了军事行政法的地位、功能、体系以及军事组织法和军事行政诉讼制度,力求梳理军事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国际军事法方面,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联合国集体安全保障体制、联合国军控和裁军、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等.尤其值得提及的是,学界对武装冲突法的研究日益重视并取得重要成果.


3.推动依法治军方针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依法治军方针的确立,既为中国军事法学研究提出了重要课题,也是中国军事法学深入发展的良好机遇.学者们以依法治军为导向,归纳整理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军事法制思想.深入探讨了依法治军的内涵和价值,认为依法治军的实质在于对军事权力与军人权利关系进行理性的法律定位,从而使军事权力的执掌人遵从军事法律的治理[3];在价值表现上,依法治军是文明治军的方略,是规范军队秩序的有效工具,也是对权力和权利的合理界定与保障[4].在落实措施上,认为军事立法、军事执法、军事司法、军事法制教育和军事法的遵守与监督等是依法治军的关键环节.针对这些关键环节,学界对现行军事法律法规体系和军事立法技术进行了缺陷分析,对军事法典的编纂提出了现实要求;分析了军事执法现状,对加强军队质量建设和提高依法治军效能提出了具体对策;对军事司法改革和战时军事审判等特别军事司法制度进行了学术探讨;对如何强化军事法制教育,提高部队官兵法律意识和守法用法能力进行了分析研究等.这些成果,不仅丰富和深化了依法治军理论,也有效推动了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落实.

我国军事法学学科建设展望

新世纪新阶段,我军面临着新的历史使命,军事法学只有大胆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加强学科自身建设,才能进一步发挥对军队法制建设的理论指导作用.展望其发展,除了依然需要整个国家良好的法治环境、需要国家和军队领导人对军事法制建设的重视,以及军事法学学者、教育者的潜心研究和辛勤耕耘外,笔者认为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来看,以下两点尤为重要:

一是始终以创建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学为目标.自军事法学进入我国学者的研究视野,学界就以创建中国特色军事法学为己任.在今后发展中,学科研究既要努力探寻军事法运行的普遍规律和趋势,又要注意保持与我国一般法学理论、各部门法学和相关军事学科间的联系和协调.学科体系的构建既要努力做到符合理论逻辑要求,又要注意与我国的理论思维习惯和法律文化传统相适应.只有以创建具有中国特色军事法学为目标,我国军事法学学科发展才具有生命力.

二是始终以我国军事法制建设实践为牵引.我国的军事法学学科建设,必须始终立足于我国军事法制建设实践,在为之提供理论支撑与指引的同时,推动自身建设.依法治军将依然是军事法学研究的主旋律,需要更为全面、系统和深入的研究.这些研究工作在推动依法治军方针贯彻落实的同时,必将促进军事法学自身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