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院校中的本科生导师制

点赞:4773 浏览:1553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0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对导师制在中外的发展历史进行了回顾,通过分析音乐类院校本科教育的特点论证了导师制存在的必然性,在此基础上对如何推进和完善本科生导师制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若干对策.

关 键 词:导师制;音乐类院校;本科生

一、导师制的渊源和我国本科生导师制的形式

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早在14世纪就由英国教育家提出.19世纪,牛津大学就实行了导师制,导师不仅要指导学生的学习,还要指导他们的生活.起初导师制仅仅是对研究生的“个别辅导制”,并不应用于本科生管理.后来伴随着哈佛大学推行的本科生选课制的出现,很快带动其他高校实行选课制与学分制,为了配合这两种制度,美国各大高校相继将导师制引入本科生的管理中.

我国的近代教育中最早进行导师制管理也是在研究生教育中,导师主要对学生的专业学习、科研能力的培养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随着我国高校普遍实行了学分制、选课制,在本科生教育中实施导师制也有了一定的基础.导师制要求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要求导师在从事教学科研以外,应对所“导”学生的学习和科研、思想和心理全面地进行教育和指导.

音乐类院校因其专业的特点,一直采用近似于导师制的管理模式.这种近似只是形式上的似,即绝大多数音乐类院校一直是一位专业导师带若干名本科学生,这种“导”仅仅停留在专业及科研等方面的指导,而非全面指导,也并未贯穿本科生大学生活的整个过程.

二、音乐类院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必要性

1.本科生需要包括学业、思想、生活态度、品格在内的全面指导


初入校园的新生通常无法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导师制的实施可以为每位学生配备一位或多位导师,在关心学生学习、生活的同时,培养他们对专业知识的兴趣和学习热情,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导师制的实施可以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

2.音乐类院校的专业特点决定了导师制实行的必然性

音乐类院校的学生在专业学习上历来以单独或小范围授课为主要形式,传授演奏、演唱、表演和作曲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它不仅是对知识的记忆,更重要的是一种对艺术的传承,学生在一定程度上需要继承和发扬本专业导师的艺术传统.通过导师制的实施,使得每位专业导师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里仅指导几名学生,导师可以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

3.音乐类院校学生的个性特点更适合采用导师制管理

音乐类院校的学生往往崇尚个性,蔑视共性,文化基础相对薄弱,创造力强但组织纪律性较差.导师制更接近于个体管理,区别于综合类大学的群体管理模式,更能使学生学会学习、生活,学会在与他人的合作中认识和发展自己,促使学生的特长优势及个性化品质得到发展.

三、完善音乐类院校本科生导师制的思考和对策

1.制订对导师的聘任要求

导师既是学生灵魂的工程师,又要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来辅导学生,同时担负着以往专业教师和辅导员的双重职责.首先导师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能对学生进行专业及专业方向的指导,协助他们构建出较为合理完整的知识结构;其次导师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与爱心,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成长情况,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最后音乐类院校的导师应具备一定的社会关系网,合理地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加强对导师制的宣传,充分调动师生间的交流互动

导师制中既要强调导师的主导作用,也必须要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由于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少学生从不与导师主动联系,更谈不上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这种情况的产生源于对导师制宣传力度的不足,学生没有认识到导师制是对自身成长有利的举措.也有部分导师缺乏热情,没有充分理解他的职责所在,这种消极的情绪反过来又影响了学生的求知心和积极性.因此应该加大导师制的宣传力度,使师生间积极主动的相互交流成为一种习惯并贯穿于整个大学生活.

3.制订切实可行的导师规章制度,加强对导师的管理与考核

学校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对导师制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主要负责导师的选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除此以外,还要负责制订合理完善的评价制度,力争获得更为公正客观的评价结果,并通过经验交流等活动的开展提高导师的业务水平.最后还应建立与导师制相适应的监督机制,坚持对导师的工作情况分学年、学期地进行考核,并使考核与导师职称评定联系起来,充分激励导师的积极性.

导师制的实施使师生间交流的机会得以增加,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师生关系,在这样一个宽松的育人环境里,学生目标明确,兴趣高涨,导师也能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导师制能够顺应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对于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具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