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陷十四年时期东北高等教育体系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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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东北沦陷的14年间,日本殖民者及其傀儡政府总共创办了各类高等教育机构80余所.根据这些学校与伪满政府推行的“新学制”之间的关系,可以把它们划分为“学制内”高等学校和“学制外”高等学校两种类型,每种类型下面则按照学校的性质还可划分出若干细类,籍此可搭建起东北沦陷十四年高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研究这一时期东北地区的高等教育体系,对揭示日本殖民统治者推行奴化、殖民教育的罪恶本质,提醒人们警惕日本军国主义思潮抬头给世界和平和各国高等教育自主发展带来的严重威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东北沦陷区高等教育体系殖民教育

[中图分类号]G5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6-0042-07

[作者简介]袁海军,吉林省教育科学院高教所所长、研究员(吉林长春130022)

在日伪殖民统治的14年里,东北三省到底创办了多少所高等学校?这个问题不论是在伪满时期的文件里,还是在当前的学术界,都没有取得一致的结论.因此,对这个问题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并据此对东北沦陷十四年的高等教育体系勾勒出一个清晰的轮廓,不仅有利于揭示日本殖民统治者在我国东北地区推行奴化教育的罪恶本质,也有助于提醒人们时刻警惕军国主义思潮的抬头,自觉维护世界和平和各国高等教育的自主、健康发展.

一、对东北沦陷十四年时期高等教育的文献考察

(一)伪满时期有关东北地区高等学校的文献记载

一般认为,从“九一八”事变爆发到1945年日本投降,伪满洲国共有高校20多所.追根溯源,这一数据来源于康德11年(1944年)伪满洲帝国通讯社编纂出版的《大满洲帝国年鉴》(下文简称《年鉴》).在这部年鉴收录伪满洲国高等学校(或专门学校)22所,并分4类加以记述:第一类是伪文教部直属的大学,包括3年制的奉天农业大学、哈尔滨农业大学、新京畜产兽医大学、新京法政大学、国立师道大学和4年制的奉天工业大学、新京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奉天医科大学、新京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佳木斯医科大学以及哈尔滨学院,共13所;第二类是开拓医学教育机构,包括兴安开拓医学院、龙井开拓医学院和齐齐哈尔开拓医学院,共3所,学制为2年;第三类是私立高校,包括北满学院、盛京医科大学、奉天药剂师养成所、奉天商科学院,共4所;第四类包括伪满国务总理直辖的建国大学和专门培养官吏的大同学院,共2所.有鉴于此,多数研究者都以此为据,所论及的高校数目与类型大致跟《年鉴》收录相当.

伪满时期的教育体系按照培养目标划分为“实业教育”(或称“实务教育”)和“师道教育”两大门类,上述22所高校中除国立师道大学以外均为“实业教育”门类的学校.因此,《年鉴》在“师道教育”类中,除了重提培养中等学校师资的师道大学以外,还收录了两类培养初等教育师资的师道教育机构,共20所.第一类是大学附设的师道科,包括奉天农业大学教师养成所、国立师道大学师道训练所;第二类是师道学校,这类学校一共18所,它们分两个部门实施教学,一部实施中等教育,二部实施高等教育.由于师道学校具有跨界的特点,所以一般研究者不把它们当作高等学校来论述.另外,《年鉴》还列举了两所与一般教育设施“性格稍异”的“特别教育”机构,一所是本溪湖工业实习所,另一所是留学生预备校.

综上,将《年鉴》中所列举的“高等教育”、“师道教育”和“特别教育”三类高校相加,截止1943年,由伪满政府认定的高等教育机构一共有44所.有研究者将伪满时期的两所军警学校即新京学校和新京陆军军官学校也统计在内,其总数最多不超过4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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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新资料对东北沦陷十四年高校的记述

据最新发现的资料,日伪在东北地区所建立的高等教育体系远比已知的要庞大得多.2001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在《民国档案》杂志第二、第三和第四期连续刊载了一份由原国民政府教育部东北青年教育救济处在1945年3月编印的《伪满大学教育实况及复员整理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在这份文件中,所收录的东北沦陷区高等教育机构达80所之多,比已知高校数目的多出近一倍.《伪满大学教育实况及复员整理意见》是国民政府教育部东北青年教育救济处编印的一份对日伪在东北地区高校的接收整改方案.其中,对1931年“九一八”事变至1945年8月期间东北地区的高等教育做了详细的归纳整理,并提出了改造日伪高校的原则和具体方案.因而这份材料所列举的这一时期东北地区高等教育机构数目应当是可信的,可以作为研究东北沦陷十四年高等教育史的重要参考资料.

《年鉴》和《意见》都是文件,出台时间也仅差一年左右,但关于东北沦陷区高等学校数目的记载却有很大出入.这多出的34所高等学校从何而来?若将两份文件稍加比较,就可发现这两份文献的分歧主要在于高校所收录的范围及标准上面.具体表现在6个方面:(1)《年鉴》所罗列的高校是经过伪满政府认可的机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不在其列;(2)《大满洲帝国年鉴》未将旅大日租界(关东州)的高等学校计算在内,此地这一时期共有这类学校9所;

(3)《年鉴》出版于1944年,此后创办的高校则未及统计在内,这类学校有2所;(4)《年鉴》在列举享有特别给费制度而承担师资培训的普通大学“特修科”时只提到了奉天农业大学师道养成所和国立师道大学师道练成所,而《意见》则列举了8所,多出6所;(5)对于师道学校,《年鉴》只说有18所,而《意见》则列举出了22所,多出了4所;(6)《年鉴》未收录看护妇及助产士之育成学校、官立医院附设之看护妇养成所、陆军医校,属于军事病院附设之看护妇养成学校等医学教育机构,这类机构有10所.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当将《年鉴》与《意见》两份文件相互参照、印证,才能对东北沦陷十四年高等教育体系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三)特定概念下对东北沦陷十四年高校数目的判别1.“东北沦陷区”地域概念下高等学校的数目.在这个论题上,关于“东北”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东北”就是指“东三省”,而广义的东北是指伪满洲国所辖的所谓“国土”,它不仅包括辽、吉、黑三省,还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等5个市(盟),以及河北省东北部的秦皇岛市和承德市的部分地区,但不包括大连市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普兰店市南部地区和瓦房店市西南部的西中岛等几个岛屿,及所谓的“关东州”地区.因为根据1932年的《日满议定书》,关东州之主权归“满洲国”所有,伪满政府承认清朝将旅顺、大连一带的关东州租借于日本的条约,并继续由日本直接管辖,不属于伪满政府的行政区划.本文采用的是狭义的“东北”概念,即现行东三省行政区划内的所有地区.鉴于“满洲国”与“东北沦陷区”两个地域概念并不完全重合,因此在“东北沦陷十四年高等教育”这个语域下,有必要以现今东三省行政区划为界,对沦陷区十四年所存续的高等学校在地域上予以重新界定.这一工作既有“减法”,也有“加法”.具体说,应当减去伪满政府在原兴安省王爷庙(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创办的两所学校,即康德2年(1935年)创办的国立兴安学院和康德9年(1942年)创办的兴安医学院,这是“减法”;还应当添上日租界旅大地区的9所高校,即旅顺工科大学、南满洲工业专门学校、旅顺医学校、大连高等商业学校、锦州医学院、大连女子医学专门学校等6所实业学校,以及旅顺高等公学校师范部、旅顺师范学校和旅顺女子师范学校等3所高等师范学校,这是“加法”.

2.“沦陷十四年”时间概念下的东北高校.在1931年之前,东北地区所创办的高等学校有据可查的多达43所,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近代高等教育体系.而“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战乱中东北大学、冯庸大学、东北交通大学等先后迁往北平,其他高校被日伪当局以学生“狂奔抗日”、政府财力不足等原因予以停办,只保留了3所私立高等学校.直到1934年9月20日,伪满政权才创办了第一所殖民地高等教育教育机构――吉林师道大学.此后陆续创办了一批高等教育机构,至1945年日本投降、伪满政府解体,日伪政府在东北地区建起了一整套以殖民统治和奴化教育为特征的高等教育体系.这一体系在抗战结束后随着日伪政权的崩溃而彻底瓦解.因此,在论述沦陷十四年东北地区的高等教育时,应当包括“九一八”事变后日伪接收的3所私立高等学校,即私立奉天医学专门学校、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和哈尔滨高等工业学校,其创办时间则应追溯到“九一八”事变之前.同时,鉴于《年鉴》刊行于1944年,当年及1945年8月之前创办的高校,即昭和19年(1944年)创办的锦卅I医学院和昭和20年(1945年)创办的大连女子医学专门学校也应统计在内.

另外,《意见》中将“满洲国大陆科学院”和“大陆科学院哈尔滨分院”两所科研院所纳入高等教育体系,则从职能上混淆了两类机构的性质.如果以当时“接收”、“复员”等目的将它们与高等学校搁在一起处理尚可理解,但把它们作为高等教育机构去统计,甚至在学术研究中也予以默认,则是不科学、也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应当将它们从沦陷十四年东北高等教育体系中剔除.

二、“新学制”下高等教育体系的“双轨制”

(一)“新学制”关于高校设置条件的规定

康德4年(1937年),伪满政府发布《新学制改正令》,同时发布了《学制要纲》、《学事通则》等,正式实行伪满殖民地学制,史称“新学制”.“新学制”是日伪统治时期教育政策与法规体系的核心,它规定了伪满洲国的教育方针及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对其他法规起着统领作用.“新学制”实行“三制”,全部学制为13年.其中初等教育学制为6年,并分为两个阶段:前4年为“国民学校”,相当于初级小学;后2年为“国民优级学校”,大致相当于高级小学.中等教育学制为2年,其教育机构称为“国民高等学校”、“女子国民高等学校”等.高等教育中大学学制为3年,此外还有大学中附设的两年制特设科,女子高等学校中还附设有一年制师道特设科等.而跨层次设置的两年制师道学校,前一年实行中等教育,后一年则实行高等教育.此外,伪满政府在其最高学府建国大学中还设有研究院,它是东北沦陷区唯一实施研究生教育的机构(图1).

从图1可以看出,伪满政府推行的“新学制”与“九一八”前东北地区实行的“六制”旧学制相比,修业年限缩短了3年,而与当时日本国内推行的学制(18年)相比更是相差了整整5年.而到了1944年,为配合日本军事上的“决战体制”,学校教育的学制又被进一步缩短.其中,大学的修业年限缩短了6个月,其目的就是从速把东北青年赶赴战场,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充当炮灰.这表明,东北沦陷十四年时期的高等教育不仅在内容上是反动的,在修业年限上也与当时大多数国家通行的学制体系相差很多.这也是我们必须对其予以全盘否定的原因之一,只在“东北沦陷十四年高等教育”这个论题下讨论它的存在才有一定的意义.


(二)与“新学制”并行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按照伪满政府颁布的《学制要纲》,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主要指实施“实业教育”的三年制本科大学和实施“师道教育”的师道高等学校、大学特修科、师道学校(第二部)、国民女子高等学校师道科,以及实施研究生教育的研究院等.但检视《大满洲帝国年鉴》和《伪满大学教育实况及复员整理意见》两份文献,就会发现,其中许多高校都不能纳入伪满政府颁布的学制体系之中.这就给当时高等学校的举办者带来了困惑,也给后来的研究工作者带来了难题.为解决这一问题,伪满政府在出台《学制要纲》的同时,还颁布了《关于特别教育施设之件》和《特别教育施设规程》两份补充文件.《关于特别教育施设之件》规定,特别教育施设是指非大学、学校、国民学舍及国民义塾而类似大学或学校之教育施设.在《年鉴》中被列为特别教育设施的高校有两所,一所是本溪湖工业实习所,另一所是留学生预备校.而在《意见》中,高等学校是被划分为国立大学、特殊性质学校、关东州大学、师范教育、医学教育等5种类型加以记述的,每种类型下面还划分了若干细类.可以看出,这个分类的方法多有交叉重叠之处,分类标准也不统一.其中的“国立大学”与“特殊性质学校”两个类型,大致与《学制要纲》中的“大学”及《关于特别教育施设之件》中的“特别教育设施”相当,是以修业年限为划分标准的;而“关东州大学”则是以地域概念为标准,“师范教育”、“医学教育”更是以科类作为分类标准的.为避免分类不统一给研究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混乱,有必要重新确立一个分类标准,使东北沦陷十四年高等教育体系能够勾勒出一个清晰的框架.伪满时期,高等学校的分类是以学制为基础的,因而“新学制”仍然是今天我们了解东北沦陷十四年高等教育体系的基本线索.

鉴于东北沦陷十四年间高等教育是在学制内和学制外两条轨道上运行的,因此可以把这一时期的高等学校大致分划分“学制内”和“学制外”两大类进行综合论述.而这两类学校相加即可断定,东北沦陷十四年期间高等教育机构共有81所(表1).

三、东北沦陷十四年高等学校的两种类型

(一)“学制内”的高等学校

1.国立大学.按照“新学制”的规定,“大学”学制为3年,实施本科高等教育.有资格入学大学者为国民高等学校或女子国民高等学校卒业或同等学力者.在沦陷14年中,东北地区“学制内”的本科高等学校共有14所(表2).

2.大学附设的师道特修科.伪满政府《师道教育令》第三条规定:“主管部大臣指定之大学,应依主管部大臣之所定,以养成师道学校、国民高等学校及女子国民高等学校至教师为目的,而实施师道教育.”据此,这些高校开设师道炼成所、特修科,学制两年,其师范生享有伪满政府“特别给费制度”下的公费待遇,毕业后则充任教职.这类高等教育机构共有8所(表3).

3.师道学校(二部).师道学校主要是为培养初等学校教师而设的,其入学资格为国民高等学校三年级毕业的学生,学制两年,第二年进入“二部”接收高等教育,毕业生相当于大学一年级水平.《年鉴》中收录的普通师道学校有18所,而在《意见》中此类学校总数则为22所(表4).

(二)“学制外”的高等学校

1.由日本殖民者直接举办的本科大学.这种大学一共有3所,包括南满医科大学、盛京医科大学和旅顺工科大学,这些学校的教学水平普遍高于其他学校.南满医科大学建于1924年,前身是1911年8月由日本国南满铁道株式会社于奉天(今沈阳)设立的南满医学堂.学校设医学、专门、药学三部,学制4至8年不等,曾因进行过人体细菌实验而臭名昭著.盛京医科大学创建于大同2年(1933年),其前身是1912年创建的盛京施医院附设学校.学校设医学、药学、专门三个学部,学制3至6年(表5).

2.关东州(旅大租界)的高等学校.“关东州”是日俄战争后日本占领的原俄罗斯租界,属于满铁附属地.按照《朴次茅斯和约》规定,日本租界应该于1933年3月27日期满并归还中国.但“九一八”事变爆发、伪满洲国设立后,日本得以继续对这一地区实行殖民统治,但行政上并不归伪满政府管辖.在旅大地区,除表5中所列旅顺工科大学以外,还有8所实业学校和师范院校,它们的学制为2至4年不等(表6).

3.特殊性质学校.所谓“特殊性质学校”,是相对于“大学”而言的.伪满时期,按照《大学令》设立的高等学校称为“大学”,而按照《关于特别教育设施之件》设置的机构则被称为“特别教育设施”、“特殊性质学校”甚至“准大学”.根据《意见》所载,这类机构有11所.但基于地域的原因,应当减去内蒙古境内的国立兴安学院,以及不属于高等学校的大陆科学院和哈尔滨分院,而增加《年鉴》中提到的本溪湖工业实习所,总共9所(表7).

4.开拓医学院.开拓医学院是为移民中国东北的日本“开拓民”培养医师的高等学校.从上个世纪二三十年始,日本殖民者不断向中国东北进行侵略占领性移民.到1945年,日本共组织14批次、7万户、20余万人的集团“开拓民”侵入中国东北.为解决“开拓民”的医疗问题,康德7年(1940年),日伪在吉林延边龙井村、黑龙江北安及齐齐哈尔三处开办开拓医学院,其生源为日本医学专门学校第二学年修业期满者.开拓医学院设医学和研究两个部,学生修业年限为2年(表8).

5.看护妇和助产士育成学校、养成所.“看护妇”是日语词汇,即女护士.伪满时期,日本殖民者十分重视所谓“看护教育”,一般在大型医院、医科大学设有附属养成机构,以便为侵略战争怎么写作.根据举办者不同,可大致将其分为医院附属的培训机构、医科大学附设的看护妇养成所及军事病院附设的看护妇养成学校等三类,修业年限2至4年不等.这类机构共有10所(表9).

6.干部及军警教育机构.伪满时期,干部培训机构和军事院校不纳入“新学制”序列,但它们的地位却十分特殊.比如建国大学的总长由伪国务总理张景惠兼任,而大同学院则隶属于日本人控制的总务厅,院长由总务厅长兼任.这两所高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伪满洲国中高级行政管理干部,其培养目标是伪满洲国建设的“领导人才”.此外,伪满洲国还有一所学校、一所军官学校,其中,学校专门培养伪满警务人员,而新京陆军军官学校则是参照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模式建立的正规化军官学校,全称是“满洲国新京陆军军官学校”,主要招收日本留学生,也招收来自中国、韩国的学生,其中有后来成为韩国总统的朴正熙@(表10).

(责任编辑:刘新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