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词汇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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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律英语特色鲜明,在很多方面都有别于普通英语.法律英语具有在词汇方面使用正式的法律术语、古体英语和拉丁语和法语等外来语、模糊语言与准确语言并用、赘言赘语等四大特点,深入学习可以指导和帮助我们在法律翻译中更好地认识和把握词汇的准确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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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法律英语词汇特点

[中图分类号]H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3)09-0063-02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外法律的交流愈加频繁和重要,法律英语翻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法律是由国家或国际组织制定并为人们所认可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所以法律语言具有权威性、庄严性和强制性.法律语言的功能决定了其属于“冷冻体”(frozenstyle)语言,所以法律语言又呈现出保守型和专业化的特点.法律英语作为普通英语的一个分支,既具有普通英语的一般特点,如语法等,又具有其自身的语言特点,特别是在词汇、句式、文体等方面有别于普通英语.本文着重探讨法律英语在词汇方面有别于普通英语的特点,从而指导和帮助我们在法律英语翻译中更好地认识和把握词汇的准确含义.

一、法律术语的准确性、严谨性

美国法律语言学家DidMellinkoff认为,法律术语(termsoflaw/termsoflegalart)是指具有特定意义的专门化词汇(atechnicalwordwithaspecificmeaning).具体来说,法律术语又可分为通用术语、特别术语、专门术语和行话三种形式.

(一)通用术语

通用术语既用于日常普通英语,也用于法律英语,所表达的意义是一致的.比如agreement(协议),contract(合同),debt(债务),trial(审判)等.

(二)特别术语

特别术语是指在法律英语的演变过程中,有些法律英语词汇逐渐地从多义的普通英语中分离出来.也就是说,有些词汇在普通英语中具有某种含义,但在法律英语中则是相关或者截然不同的含义.例如:

词汇普通意义法律含义

action行为、行动诉讼

erage平均海损

consideration考虑对价

finding发现裁决

party政党当事人

(三)专门术语和行话

专门术语是指只在法律这一特殊领域中使用的词语,是法律语言中相对精确的区域,可以非常准确地表达复杂的法律概念,其他的词语无法替代.如法律文件中常用的名词“forcemajeure”(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防御或无法避免的事故,如大火等天灾或者战争、罢工等人祸.当遇到此类事故时,一方可以免除履约责任,另一方则无权要求其赔偿损失,这是法律界人士的专门术语.这类词语在法律英语中的数量也相当客观,如conveyance(财产转让),domicile(户籍住所),encumbrance(财产留置权),tort(侵权),specificperformance(强制履行令)等.

行话(argot)是指普遍适用于某一团体(如医生团体、律师团体)的特定词语.所以法律行话就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团体,包括法学家、律师、法官为了突出本行业的特点而使用的与众不同的表达方式.行话不同于专门术语,专门术语比行话更加书面化,而行话可以说是专业性的俚语,一般来说是同行的语言.理解和翻译这些行话时切忌望文生义.下面是较为常见的法律行话:onthebench(担任法官职务),cleanhands(清白的),hungjury(意见分歧的陪审团),issueoffact(事实上的争论点),is?鄄sueoflaw(法律上的争论点),piercethecorporateveil(刺破公司面纱),pleabargain(认罪求情协议)等.

二、使用古英语和外来语,体现法律英语的保守性和权威性

“法言法语”有其根深蒂固的历史渊源,法律界人士认为古英语和外来词的使用可使法律语言显得高贵、庄重.古英语是指曾经常用、但现在已经很少使用的古代英语和中世纪英语.但这些英语在法律文本中或者正式的司法场合仍在使用.如古语ye(你们)是you的复数,在普通英语中已经不再使用了,但在法庭开庭的时候仍用hearye(静听).再如ThisAgreementiadeandconcludedbyandbetweenAACorporationandBBCor?鄄porationwherebythePartiesheretoagreetoenterintothepensationtradeunderthetermsandconditionssetforthbelow.(本协议由AA公司和BB公司签订.本协议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补偿贸易.)这里的“whereby”相当于“bythisagreement”(凭此协议).

自1066年“诺曼征服”后,英国实际上存在三种主要语言:法语、英语和拉丁语.在英国,拉丁文被视为个人深造的基础;而法语更被视为西欧上层社会的语言.所以在法律英语中,使用外来词主要来自于法语和拉丁语.

法律英语词汇中属法语词源的词汇非常多,但由于法语词汇形态和发音与英文词汇非常相似,一般人也无法辨认法律英语中的源自法语的词语.比如statute(法令、制定法),assize(巡回审判),warrant(逮捕证、搜查令),summons(传票),voirdire(预先审查),venue(犯罪行为发生地,法院对罪犯审判管辖地),quash(撤销,宣布无效),nolieu(不予起诉,无足够理由起诉)等.因此在翻译时,应注意这一特征,使术语的翻译更加准确.另外,在法律英语中还保留着大量的拉丁词汇,例如staredecisis(遵从先例原则),dejure(法律上),resgestae(真实事实或发生的事情),alibi(不在犯罪现场),versus(诉),perse(本身)等.美国的法律教育中,法科学生在学习法律时必须在1~2年内修完拉丁语,考试合格后才有可能申请学位,足见对外来语的重视.因此,如果不熟悉拉丁文等外来词,就会给法律英语翻译带来不少困难.

三、模糊语言与准确语言并用

虽然法律语言要求表达准确,但是从语义上看,绝对精确的词汇是有限的,而处于语义之间的、过渡的模糊现象却是非常普遍的.法律语言的模糊性,是指某些法律条文或法律表述在语义上不能确指,一般用于涉及法律事实的性质、范围、程度、数量无法明确的情况.法律模糊语言包括:(1)模糊附加词即附加在意义明确的表达形式之前、可使本来意义精确的概念变模糊的词语,如about,orso等模糊词语.(2)有些词及其表达形式本身就是模糊的,如reasonable,good等.

在法律英语中,恰当地使用模糊语言可以增加概括性、抽象性和灵活性.这类词语有:adequate(适当的),duecare(应有的谨慎),sufficient(足够的),unreasonable(不合理的),seriouisconduct(重大的不当行为)等.

四、赘言赘语消除歧义,确保语言的独解性

准确性是法律语言的生命和灵魂.但是英语中一词多义的现象非常普遍,为了确保法律用语的准确性,在很多的法律英语文件中,对于一些关键性的词常常采用两个或以上的同义词或者近义词的表达方法.这种赘言赘语的现象正是为了使意义表达全面具体,精确到位,避免产生曲解或者歧义,维护法律文件独解的尊严.例如:

(1)AnysuchconsentshallnotrelievetheContractfromanyliabilityorobligationundertheContract.(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2)Theheadingsandmarginalnotesinthesecondi?鄄tionsshallnotbedeemedpartthereoforbetakenintoconsiderationintheinterpretationorconstructionthereoforoftheContract.(本合同条件中的标题和旁注不应视为合同文本的一部分,在理解和解释合同条件或者合同本身时,也不应考虑这些标题和旁注.)


例(1)中的liability和obligation同义,可译成责任和义务.例(2)中的interpretation和construction同义,意为理解、解释.

综上所述,英语法律文件的庄严性和权威性首先体现在词汇上.法律术语、古英语、外来词语等“法言法语”的使用可使得法律语言显得正式、严谨、高贵.准确语言和模糊语言并用体现法律的灵活性和复杂性,而频繁使用赘言赘语也是为了更大限度地确保法律所表达的意思独解性,消除语言本身产生的歧义.了解法律英语词汇的这些特征,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和正确翻译各类法律文件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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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