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音乐鉴赏模块的探究

点赞:2943 浏览:743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内容提要:在高中音乐新课程中,学生音乐学习评价是一项重要内容.《音乐鉴赏》模块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必修课程,学习结束后,学生得到怎样的学习评价将直接影响学生今后对音乐的自我学习和终生学习的情趣.对学生音乐学习的评价应建立在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之上,突出音乐学科特点和音乐鉴赏的模块特点,采用自评、互评及他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在日常教学中和一定教学阶段通过观察法、提问法、讨论法、习作展示法等教学方法,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知识与技能、学习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等进行形成性评价.模块学习结束时,通过试卷对学生音乐鉴赏的综合能力进行终结性评价.最终,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对学生做出总体评价.

主题词:高中音乐鉴赏模块学生学习评价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

《音乐鉴赏》模块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必修课程,是高中阶段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一年的教学结束后,学生得到怎样的学习评价将直接影响学生今后对音乐的自我学习和终生学习的情趣.因此,如何形成科学、客观的评价原则和方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是高中音乐教学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中建议教师依据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对学生进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知识与技能、学习过程与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价.如: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及情感反应;音乐实践活动中的参与态度、参与程度及合作能力;音乐的感受体验能力、表现能力、评价能力、探究与创编能力;对音乐于相关文化的理解以及审美情趣的形成;等等.评价的方式与方法则建议遵循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互评及他评相结合等原则.


根据以上建议和要求,我在两年的高中音乐鉴赏模块的教学实践中,逐步摸索了一些对学生音乐学习评价的一些方法.

一、在日常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评价

(一)音乐学习过程与方法评价

《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指出,对于学生的音乐学习评价“应注意考察学习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音乐学科具有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特征,对于音乐审美教育来说,许多学习目标就蕴含在学习过程中.学会音乐,不如会学音乐.因此,学会学习并努力使自己优秀,善于运用各种学习策略来提高自己的音乐学习水平和效果就变得十分重要.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和考察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是否能够主动地参与到探究音乐的活动之中,运用体验、比较、探究、合作等方法进行积极的思考与推理;是否能够对已有的音乐信息进行合理组织和归类形成自己独到的见解;是否能够与他人合作进行讨论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策略和方法.对以上方面的检查可采用观察、谈话、课堂提问、讨论等方式进行,对学生音乐学习的发展过程给以关注和记录,形成日常性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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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乐知识与技能评价

对于高中生来讲,音乐知识与技能的评价是音乐学习评价的一个必要并重要的组成部分.评价要点包括:对音乐要素的表现形式和表现手段的理解、对音乐简史的了解和掌握、对音乐社会功能的理解、对音乐体裁形式、风格流派的认知和理解、音乐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表现等几个方面.在日常音乐教学中,主要通过课堂提问来检查学生对于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检查提问可分别在音乐知识讲授前、讲授过程中、讲授后进行,讲授前可考察学生对音乐知识的日常积累情况,讲授过程中提问可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接受和认知情况,讲授后进行提问可检查学生对音乐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情况.也可用表演法考察学生对音乐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表现情况,如通过演唱歌曲和音乐主题来考察学生对音高、节奏、音乐情绪、音乐风格的掌握情况和表现能力.还可以通过讨论法和论文法考察学生对音乐简史、社会功能、风格流派和中外优秀音乐作品的理解.在具体操作中,可依据各项内容的评价指标和学生的个体差异给出评语和分数.

二、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进行阶段性评价

阶段性评价是在学期中间对学生音乐学习的阶段性评价,形式采用就某一专题进行分组探究,通过合作学习方式各组将研究结果形成小论文,以小组形式进行汇报交流,在此基础上各组之间进行自评和互评,最后教师根据学生论文完成和汇报情况结合学生的自评、互评结果形成阶段性评价.如:第二单元第五节拓展与探究部分的第五题:将南方民歌与西北民歌、中原民歌、少数民族民歌做一些比较,探索各地区、各民族民歌的风格特征,研究形成各种风格特征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写一篇小论文.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各班人数情况有学生自由组合成五或六个小组.各组推选出组长,由组长组织小组成员共同探究,在一周之内完成论文,课堂上以小组形式进行汇报交流.学生完成此项任务的积极性非常高,各组成员之间有分工有合作,过程中合作都非常愉快.各组汇报的形式更是精彩纷呈,各组均采用了利用ppt幻灯片进行汇报交流,他们查找了图片和音像资料辅助论证来证明论点.各组均有自己独到的见解,ppt也都制作精美并各具特色.有的小组还以演唱或表演的形式来增强对论点的说明,每组汇报过后全班同学都会报以热烈的掌声.小论文的写作充分考察了学生音乐学习的综合能力和合作学习的能力,汇报过程也是互相学习的过程,学生的个性与表现音乐的能力在汇报中得到了彰显,是对表现能力的一种考察.

三、模块学习结束时形成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在模块学习结束时形成,通常通过试卷形式进行.试题以多样的形式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知识与技能、学习过程与方法等学习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察.

1.试题应体现和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

试题的形式除包括填空题、选择题、连线题、填图、简答等与其它学科试题相同的传统形式外,还应该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如看乐谱分析和回答问题、写出音乐主题的乐谱并对其音乐特点进行分析等形式.例如将在试卷上给出江苏民歌《孟姜女》的歌谱,请学生用大括线在谱子上划分乐句,并写出起、承、转、合四句的功能,分析前一句句尾的音与下一句的首音之间的关系,判断并回答“鱼咬尾”的创作手法.再比如给出《金蛇狂舞》的部分乐谱,请学生根据乐句发展特点分析其创作手法——螺蛳结顶.还有给出一段乐谱请学生写出其逆行和倒影的谱子.这些乐谱在卷面上的出现充分显示了音乐学科的特点及与其它科目的区别.

2.试题的难易程度应根据本校学生特点以适中为主

试题的难易程度应根据本校学生的特点,易、中、难相结合,以适中为主.其中全体学生均能很容易回答的问题应占30%左右,难度适中的题应占50%左右,较难的题应占20%左右.

实践证明,本文上述评价方式有效地反映了学生的学习效果.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都能够对自己、对他人做出正确的学习评价.在终结性评价中,80%以上的学生在音乐知识填空题、辨别乐器音色选择题、听辨音乐主题等题目中不会出现错误,15%的学生会在此类问题中出现少数错误,个别学生会出现比较多的错误,基本上考察了学生对音乐基础知识的掌握.在分析、评价音乐作品的题目中,20%的优秀学生对给出的音乐作品能够做出正确、有一定深度的评价,70%的学生能够表达自己的观点,对音乐作品评价基本准确合理,少数学生在作品分析中出现不同程度的错误或评价过于简单,此类题目基本上反映了学生鉴赏音乐、评价音乐的能力,基本拉开了分数档次.高中音乐新课程在北京市开展的时间还很短,音乐评价的基础还相对薄弱,以上是本人在两年的教学实践中对音乐鉴赏模块学生学习评价的一些初步探索,在经验上还有所欠缺,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总结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