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任务驱动的注册会计师专业税法教学方法

点赞:17035 浏览:7175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1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高校注册会计师专业学生的培养为传统方式的灌输与服从,忽视了学生的能动性.高校培养的学生如何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教学过程中需要不断探讨的问题.本文以税法课程教学方法为手段,任务驱动法为路径展开了相关内容的研究.

关 键 词:任务驱动;注册会计师;税法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1-0078-02

高校注册会计师税法教学中,传统教学观在教学中一直占统治地位.这种教学模式容易导致两个问题:一是教与学充满着强迫与服从.二是学生实践能力差.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提倡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的兴趣和自由表现的思潮渐兴.本文从建构主义的视角出发,以任务驱动为路径来研究税法教学模式.

一、任务驱动教学法简介

任务驱动法认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必须与任务或问题相结合,以探索问题来引导和维持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和动机,创建真实的教学环境,让学生带着真实的任务学习,以使学生拥有学习的主动权.基本环节:(1)创设情境:使学习能在和现实情况基本一致或相类似的情境中发生.(2)确定问题:选择出与当前学习主题密切相关的真实性事件或问题作为学习的中心内容.(3)自主学习:由教师向学生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有关线索,并特别注意发展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4)协作学习:讨论、交流,补充、修正,加深每个学生对当前问题的理解.(5)效果评价:该过程只需在学习过程中观察记录表现.

二、任务驱动教学法在税法课堂教学中的设计应用

在实验班级中选择了增值税免抵退这节课作为内容,教学设计如下:知识目标为理解免抵退概念及适用范围;掌握免抵退计算方法.能力目标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与能力.情感目标为培养学生遇到问题会思考、分析、总结的综合能力.教学重点:灵活定位免抵退适用范围.教学难点:免抵退的分步计算.课前准备:学生提前预习课本内容.教学过程:复习导入:增值税基本原理;出口退免税基本政策.设定任务:长城服装厂为自营出口生产企业,被税务局界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入面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注明价款20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已验收入库.上月末留抵税额为3万元;本月内销服装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本月出口服装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要求计算该服装厂本月“免、抵、退”税额.该企业出口服装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学生根据教师的要求并结合课前预习进行练习,教师只巡视,发现问题不做纠正.重点观察学生集中出现的问题)

1.教学内容.“免、抵、退”的计算方法:“免”是指免征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剔”是指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抵: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等于离岸×退税率.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0.

2.学生分成十组,继续按照任务例一进行练习,将得出的计算方法由指定的组长进行汇总.对学生汇总的答案进行评定,同时加以补充,得出正确的计算方法:“免”是指免征生产企业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剔”是指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因为我国的增值税的征税率和退税率存在着不一致,比如说在设定的任务中,对服装企业征收17%,但是退13%,中间的4%差额部分不予退税,就需要调增到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剔:离岸×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注意:这里不是以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征税率-退税率),而是以出口货物的离岸作为依据.例如货物进项税额100万,征税率17%,退税率13%,全部货物出口的离岸价是200万,200×(17%~13%),要调增出口产品成本8万.

3.抵.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减去需要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100-92等于8万;内销销项税额92万,应纳税额是0,不征也不退;内销销项税额80万,需要抵扣的进项税金92万,差了12万,这12万叫期末留抵税额,也就是等待退税的金额.等待退税的金额12万要和退税指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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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等于离岸×退税率.本月退税指标等于200×13%等于26万,等待退税的金额12万,因为26>12,所以12万予以退还,所以本月的退税额就是12万.退税指标叫免抵退税额,退了12万,免抵税额就是14万,不能留到下月,本月就作废了.如果本月的退税指标为10万,等待退税的金额12万,10<12,就只能退税10万,未退的2万留待下期到内销销项税额中继续抵扣.本期的免抵退税额为0.拓展训练:曙光机械厂为自营出口生产企业,被税务局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经营业务为:购钢材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注明的价款300万元,外购钢材准予抵扣进项税额51万元,已验收入库.6月份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2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机械设备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收款234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设备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三、任务驱动教学法在注册会计师专业税法教学中的反思

任务驱动教学法以学生为中心而开展教学,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能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团队合作能力.但是在教学过程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任务驱动法对教学内容要求高.在税法教学过程中采取任务驱动法选择的内容难度很重要,内容较简单,学生感觉很轻松,课堂讨论与探索过程中,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就太高,出现了说笑、开小差的情况.如果内容过难,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就不会太高,出现了畏难情绪.比如说“免、抵、退”的计算方法的教学中,如果教学内容选用教材中的指定案例(上述教学设计中拓展训练部分案例)展开教学,内容就过难.在教学中就出现了学生畏难情绪,影响教学进展.针对这个问题,在开展教学中选择了一个相对适中的案例(上述教学设计中的任务设定部分的案例)来展开教学,就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其次,任务驱动法过度强调个人建构.在税法的教学中发现,团队合作学习建构的结果不一定是真理.而任务驱动法过度强调情景教学过程中的建构,忽视了抽象概括性的概念学习,在认识上容易走向极端,忽视了教师的讲解与传授作用.因此应该在情景教学中,教师应该适当介入学生的合作与建构中,适当指引学生走向正确的认识.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发现每个小组由于能力与知识基础不同,特别是学生在理解免抵退计算方法的公式过程中,容易出现多个错误,比如上述教学设计中“剔”的含义是指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因为我国的增值税的征税率和退税率存在着不一致,中间的差额部分不予退税,需要调增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学生不容易理解到这里不是以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征税率-退税率),而是以出口货物的离岸作为依据.如果教师不提前参与进去,那么合作的结果很有可能是错误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