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学前教育认证框架述评

点赞:13464 浏览:5817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构建科学、完善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对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新世纪,新加坡教育部推出了旨在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学前教育认证框架.文章分析了该认证框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为我国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关 键 词:新加坡;学前教育认证;质量评估

目前,新加坡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在教育部注册,并由教育部管理的幼儿园,主要招收4~6岁的儿童;二是在教育部注册,由社会发展、青年及体育部管理的幼儿中心(托儿所),主要招收3~6岁的儿童,也接收3岁以下的儿童,分为全日制和半日制[1].本文中提及的幼儿园指的是幼儿教育机构的统称,包括上述的幼儿园和幼儿中心.

一、出台背景

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新加坡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了多种举措,着力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2003年,新加坡教育部出台了《追求卓越幼儿园计划》,为幼儿园提供了一个进行自我评估的工具.通过评估,幼儿园可以检查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是否科学,从而不断探索能取得更高教育成果的有效方法.2006年,新加坡教育部出台了《幼儿园标准》,进一步鼓励幼儿园进行自我评估,审视教育过程.

《新加坡学前教育认证框架》(SingaporePre-schoolAccreditationFramework,SPARK)(以下简称《认证框架》)作为一项新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政策,由新加坡教育部推出,自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旨在不断改善新加坡学前教育的质量,提高幼儿园在教学、行政和管理等方面的水平.教育部管理的幼儿园和社会发展、青年及体育部管理的幼儿中心都可以自愿申请参与该认证框架的评估和认证,每年有两次申请机会.参加评估的幼儿园需要承担一部分评估费用,但教育部和社会发展、青年及体育部会为这些参评的幼儿园补贴大部分的评估费用.


二、参评准备

在被评估之前,新加坡教育部会指导待评的幼儿园申请质量保证咨询(QualityAssuranceConsultancy).质量保证咨询方案会鼓励和引导幼儿园进行自我评估,为接受《认证框架》的正式评估做好准备.通过质量保证咨询,幼儿园能够得到幼儿教育顾问的专业指导,并努力通过自身的改进和提升达到学前教育认证框架的所有标准.

新加坡教育部与新加坡早期儿童教育者协会(AssociationofEarlyChildhoodEducators,AECES)相互合作,加强幼儿园和幼儿教育顾问之间的联系,共同致力于质量保证咨询顾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教育部遴选的质量咨询顾问都是经验比较丰富的幼儿教育从业者和工作者.他们都经历过严格的挑选和系统的训练,熟悉《认证框架》评估准备工作的各项流程.

幼儿园质量保证咨询方案的具体执行过程包括三个步骤.第一步,申请.幼儿园提出申请,并向教育部支付咨询费;教育部验证和确认幼儿园的资格;早期儿童教育者协会向通过审核的幼儿园指派质量咨询顾问.第二步,咨询.幼儿园校长和咨询顾问合作分析咨询需要、签署咨询协议、确定咨询进度;质量咨询顾问进入幼儿园进行实地调研,与幼儿园校长和教师座谈,查阅幼儿园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课堂观察,审查幼儿园的后续改进举措,制订和更新质量持续提升计划;咨询顾问向教育部和早期儿童教育者协会提交咨询日志、最终咨询结束后的总结报告和质量持续提升计划.第三步,后续咨询.幼儿园向教育部和早期儿童教育者协会提供关于咨询经验方面的反馈.[2]

新加坡学前教育认证框架述评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幼儿园的论文范文检索 大学生适用: 大学毕业论文、研究生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99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资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目录 职称论文适用: 杂志投稿、职称评中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资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质选题

三、框架解析

(一)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是《认证框架》的灵魂,反映出该框架的出发点和目标(见图1).五个核心价值观所指向的对象是学校,即评估工作对参评幼儿园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和期望,学校要在领导力、管理、教学等方面有优异的表现.但是,核心价值观的中心是儿童,这表明这项认证框架的核心在于让每个孩子都能获得发展.

(二)框架层级

《认证框架》共有四个层级(见图2),除了第一层级是强制性要求之外,后面三个层级都是幼儿园自愿参加的,不具有强制性.

第一层级:注册和规定(许可).所有的幼儿园都必须在教育部注册,以确保其都能达到所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二层级:自我评价.教育部鼓励所有幼儿园按照既定的评估体系对教育过程进行自我审视.

第三层级:质量等级.幼儿园可以请评审专家(这些评审专家经验丰富,在教育机构担任领导职务)评估其教育质量.

第四层级:认证.教育部对达到学前教育认证框架基本标准的幼儿园的质量水平做出区分,并对通过评估框架的幼儿园进行认证.

(三)质量评估模型

幼儿园进行自我评价和评估的工具被称为质量等级量表(QualityRatingScale,QRS).通过这个量表,幼儿园可以审视内部的组织结构、管理流程和教育教学目标,提高教育质量.质量等级量表主要评价的是幼儿园针对4~6岁儿童的教育计划.质量等级量表有7个考核项目:领导力,规划和管理,人事管理,资源,课程,教学,健康、卫生和安全.这7个考核项目是《认证框架》评估和认证过程关注的核心指标,也体现了《认证框架》的五个核心价值观.

《认证框架》的质量模型是在质量等级量表的基础上生成的(见图3).在这个质量模型体系中,幼儿园管理者良好的领导能力能够驱动有效的规划,提高人力和物力资源管理的效率,从而促进课程的有效传授以及教学法的有效使用.学校结构和流程的系统评估,可以保证幼儿园教育目标的顺利实现:实现儿童的全面发展、引导儿童勤奋好学、关注儿童的福祉.

(四)评估与认证

幼儿园的评估申请被受理后,教育部和早期儿童教育者协会将指导幼儿园完成认证前的咨询准备工作.随后,由隶属于儿童早期发展局(EarlyChildhoodDevelopmentAgency)的新加坡学前教育认证框架评估委员会(SPARKCommittee)(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结合质量等级量表中的7个考核项目对幼儿园进行正式评估[6].评估与认证的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六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请.参评幼儿园在教育部网站上在线提交评估申请,并向认证框架秘书处缴纳400美元的评估费用.教育部和早期儿童教育者协会在这个阶段指导参评幼儿园做好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验证.参评幼儿园需要在线提交自我评价、学校评估计划、登记注册的文件和信息等,儿童早期发展局将验证参评幼儿园的资格.

第三阶段:质量等级量表中第7条项目评估.评估委员会指派专业的评审员现场评估参评幼儿园是否满足质量等级量表中第7条项目(健康、卫生和安全)的要求.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幼儿园需要进行改进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评估.

第四阶段:质量等级量表中第1~6条项目评估(见表1).参评幼儿园需要提交质量等级量表中第1~6条项目要求的相关文件复印件.评审员现场评估幼儿园对这些具体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撰写、提交评估报告.

第五阶段:复审评估结果.评估委员会复审评审员提交的评审结果和评估报告.

第六阶段:公布评估结果.通过以上所有评估的幼儿园将获得成绩证书和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将公布在儿童早期发展局.通过认证的幼儿园可以使用《认证框架》的认证标识,有效期为3年.

(五)框架特点

新加坡学前教育认证框架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此项认证框架是新加坡政府致力于推进学前教育质量而出台的一项措施,旨在推动学前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该认证框架从个体出发,关注儿童的多方面发展,培育儿童的综合素养,为其未来的学习和生活打好基础、做好准备,比较符合当前国际学前教育倡导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大趋势.第二,反映了幼儿园内部优缺点的“真实图景”.此项认证框架有助于参评的幼儿园审视自己的教育流程和教育目标,及时发现缺陷和不足,适时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8].第三,彰显了各幼儿园的管理和办学水平.通过认证框架的学校能够使用教育部指定的认证标志,方便公众更清晰地认识和了解各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引导学生家长帮助学生更理智地进行择校[9];可以进一步提升教职工对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期望.

四、启示

当前,我国对教育质量进行的监测和评价还主要侧重于基础教育及其以上的教育阶段,全国性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面临着很大的挑战[10],《新加坡学前教育认证框架》的出台和运行对我们有一定借鉴意义.

第一,进行跨学科和领域的论证,是构建系统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前提.建立评价机制要考虑“为什么评”“评什么”“怎么评”,即评价的目的何在,如何确定评价的项目和内容,如何细化标准、具体执行评价体系,这些都需要进行跨学科甚至跨领域的试验和论证.影响儿童发展的因素很多,我们不能只囿于教育领域,应该从多学科、多领域的角度审视幼儿的发展问题.

第二,考虑地区、学校差异和儿童个体之间的差异,是建立质量评价体系的必要条件.评价体系的构建既要有一个统一的目标,又要考虑差异性,允许多样性的存在.例如,构建全覆盖的评价体系要切实考虑到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要尊重个体差异、照顾儿童的不同个性.当前,我国城市的学前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重点应该放在农村和贫困地区[11].但是,教育公平并不能简单地理解成同一化和一刀切,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应该立足差异.

第三,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一些地方“入园难”等问题突出的现实背景下,我国学前教育的完全普及和义务化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存在较大困难.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制定和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并制定系统的评估标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不失为一条拓展学前教育资源、实现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