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与外语教学

点赞:14548 浏览:6678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1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很长时间以来,我国高校外语专业的教学中,翻译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即使在教育主管部门把“译”列为外语专业学生的语言基本功之后,不少外语教师还是认为学生的“听”、“说”、“读”、“写”技能需要专门的训练—专门的课程、专门的教材、专门的教学方法、甚至经过专门训练的教师,而“译”似乎是学生在培养了前几项技能之后,就自然而然能够获得的一种能力.这种思路反映到人才培养规格上就是一种颇有代表性的看法:学会外语就能够从事翻译工作.这是我国外语教学中的一个误区.

关 键 词:翻译;外语;教学

在众多外语教学流派、教学方法的冲击下,翻译法似乎已被淹没殆尽,甚至成了“落后”的教学法的代名词,这实在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其实,翻译与外语教学是不可分割的关系.在学生方面,除了掌握词汇、语法、修辞等基本技能外,在阅读理解的过程中,实际上还是要在头脑里进行“心译”这种无形翻译的转换.若出于表达的需要,还要进行口头和书面这两种有形翻译的转换.在教师方面,他至少可以利用翻译去验证学生在词义选择、语法分析和阅读理解等方面的准确程度.可见,翻译不但客观存在于外语教学的全过程,还可以起到其他教学法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一、词汇方面

大多数英语词汇是多义的,翻译时必须选择正确的词义.词义选择的方法要根据上下文和词的搭配选择、根据词类选择、根据专业选择.在理解英文词汇的原始意义基础上,翻译时可根据汉语的习惯按引伸义译出;或用反义词语译出,即所谓的正文反译、反文正译.

例1Theelderlygentlemanwhowaspoorlybutneatlypoorlybutneatlydressed,acceptedthespoonandbeganeagerlytosampleoneafteranotherofthepuddings,onlybreakingoffoccasionallytowipehistheredeveswithalargetornhandkerchief.(CollegeEnglishBook1:103)〖JP2〗

在这段文章中,绝大多数人都把“hisredeyes”翻译为“他的红眼睛”,这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就连《教师用书》也是这样译的.在这一语境中,“red”已脱离了其基本意义“红的或红色的”,而应取其引伸意义“bloodshot”即“(眼睛)充血的;布满血丝的”.再联系到文章中这位穷困潦倒、死要面子、硬充富有的老绅士、那破旧的衣着、破烂的手帕,将“hisredeyes”译为“他那红肿的(或布满血丝的)眼睛”是吻合而贴切的.即使根据常识,我们也绝少说“某人长着一对红眼睛”.这如同不能把“redhands”译成“红手”而应该译为“沾满鲜血的手”;不能把“redhead”译成“红头”而应该译为“红头发的人”是一样的道理.这样就收到了利用翻译辨别词义,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JP〗

例2Actuallythoughdon′tsuchsoressimplymeanthatIamverygoodatansweringthetypeofacademicquestionsthatareconsideredworthyofanswersbythepeoplewhomakeuptheintelligencetests-peoplewithintellectualbentssimilartomine?(CollegeEnglishBOOK2:146)

“bent”在课文中被译为“naturaltendencyorinclination嗜好、倾向”.很多学生翻译时,不是译成“跟我具有相似智力嗜好的人们”,就是译成”“智力倾向跟我的智力倾向相近的人们”,总之,对“bent”词义的选择都没有跳出课文注释的两个词义.这也难怪,即使《教师用书》的参考译文也只是改动了一个字而已,即将“intellectualbents”译为“智力爱好”.教师告诉学生,教材的注释只是选取了词典中“bent”一词的第一项释义,它还有第二项释义是“aspecialcapacity:talent”,即“天才、天威”之意.然后联系课文的语境进行比较选择,才认识到,还是选择第二释义为宜,即应将“intellectualbents”译为“智力天赋”.这是因为,文章的作者对他在智力测验中获得高分不以为然,认为他回答的都是一些不切实际的“academicquestions”(学究式的问题),而编制这些试题的人们又与他的智力天赋(而不是什么“嗜好”)差不多少.因此,词义的确只能产生于具体的语境中,甚至有必要做些考证、分析和比较,切不可浅尝辄止而望词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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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句子结构方面

有些并无词汇障碍的句子,翻译时仍然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或偏差,其原因很可能是在句子语法结构的分析上出了问题.

句子结构方面的翻译技巧,主要有语序类、组合类.

(一)语序类

1.顺译法与逆译法

书中讲句子顺序时谈到,英语时间状语可前可后.不仅如此英语在表达结果、条件、说明等定语从句、状语从句也很灵活,既可以先述也可以后述.而汉语表达往往是按时间或逻辑的顺序进行的,因此,顺译法也罢逆译法也罢,其实都是为了与汉语的习惯相一致.英语表达与汉语一致的就顺译,相反的则逆译.

2.前置法

英语中较短的限定性定语从句、表身份特征等的同位语在译成汉语时,往往可以提到先行词(中心词)的前面.

3.分起总叙与总起分叙

长句子和句子嵌套现象在英语中比较普遍,这是因为英语的连词、关系代词、关系副词等虚词比较活跃、生成能力强,可构成并列句、复合句以及它们的组合形式.英语长句虽然长,但它既称为“句”,毕竟可以提炼成一个主干和由若干个定语从句、状语从句等构成的说明部分.根据句子阐述的内容和汉语的思维习惯,采用分起总叙或总起分叙翻译法翻译即可.4.归纳法(综合法)

对于个别英语语言呈跳跃性的长句、蒙太奇性的长句,译者需要进行“综合治理”,重新组合,体会“翻译是再创造”这句话的含义,归纳而成明明白白的佳译.

(二)组合类

1.分句法

有些句子由于“联系词”的联系,虽在形式上是一个句子,但句子许多成分的意义是独立的.将它们断开分成短句是完全可以的.断开的位置一般可选在这些联系词处.联系词通常由关系代词、关系副词、独立副词、伴随动词等担任.

2.合句法

形式上为两个句子或多个句子,但意思紧密相关,只要译文不显得冗长,是可以合译成一个句子的.如:同主语的简单句、并列句可合成一个句子的并列成分,较短的定语从句、状语从句可由从句缩成主句的修饰成分.

例3Forgivehoursshedrove,stoppingonlytorestherhorse.(CollageEnglishBook3:21)

这句话可谓简单,但从翻译的结果看,并没有真正理解:“她开车用了5个小时,停下来才让马休息”;“她驾驶达5小时之久,只是让马休息时,才停了下来等”

显而易见,以上译文或是对“drove”与“horse”的关系把握不准,或是对“stoptorest”这一动词结构及其语义功能理解失当.无论从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美国内战时期),还是从上下文的情景语境来看,“drove”的对象既不是“hones”,也不是其他什么车辆,而只能是马车(carnage).在“stoppingonlytorestherhorse”这一伴随情况状语中,“stoppingonlytorestherhorse”只是为了强调说明“stopping(driving)”的原因,从而烘托出“她”连续5个小时赶路的迫切心情.顺便指出,教参译文不但“驱车”用词不当,而且犯了主语错位的毛病,不是“马要休息”人才停,而是人为“歇马”不得已而驻.

例4Fornewmachinesortechniquesarenotmerelyaproduct.butasourceoffreshcreativeideas.(CollegeEnglishBook3:174)

对这一从句的语法结构的分析,很容易把“of”引导的介词短语误以为仅仅修饰“asource”.让学生翻译后,果然不出所料.包括《教师用书》的参考译文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新的机器、新的技术不仅是一种产品,而且是新的创造性思想的源泉”.实际上,作者之所以在“asource”后面加了逗号,就是为了突出它与“aproduct”的并列关系,同时表明由“but”连接的这两个并列成分都是“of”短语的修饰对象.据此提出如下参考译文:

“因为新的机器或新的技术不仅是创新思想的产物,而且还是(激发)新的创造性思想的源泉”.

三、阅读理解方面

阅读是中国学生学习外语的一个主要手段,阅读能力被《大纲》列在各项基本技能的首位,在中,阅读也大都是分量最重、分值最高的题项.

在教学中,应该经常要求学生将课文翻译出来,或布置段落、短文翻译练习,主要目的就是培养学生利用综合语言手段,提高语篇水平上的阅读理解能力,并通过翻译进行校正和检验.即使练习或测试中的阅读理解部分,也不仅仅满足于他们答对多少个选择式的问题,而是让他们再翻译一遍,以检验他们理解的真实情况.

例5OfthefruitsofyearIgivemyvotetotheorange.Inthefirstplaceitisperennial-ifnotinactualfact,atleastinthegreengrocer′sshop.Onthedayswhendessertisanamegiventoahandfulofchocolatesandalittlepreservedginger.whenmacedoinedefruitsisthetitlebestowedontwoprunesandapieceofrhubarb,thentheorange,howeversour.esnoblytotherescue;andstrawberriesandraspberriesandgooseberriesriottogetheruponthetable,theorangesweeterthanever.isstilltheretoholditsown.Breadandbutter.beefandmutton,eggsandbacon,arenotmorenecessarytoanorderedexistencethantheorange.

尽管大多数都能做对这一短文后的大部分多项选择问答,但翻译后,还是发现了不少理解上的问题.有的把第一句直译为“关于一年的各种水果,我要把票投给桔子”.实际上,“of”短语的作用是限定比较的范围.“givemyvoteto”相当于“like等best”,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一年的所有水果中,我最喜欢的是桔子”.第二、三句是作者论证他最喜欢桔子的理由.如第三句分号之前的两个由“when”引导的从句,是突出描写水果稀少时节的情况,主句则是作者赞美桔子所起到的补缺作用.而有的学生却把主句理解为“于是,不论多么酸的桔子都是高尚地走出来救援”,违背了作者的原意.其实,这里的“howeversour”,是一个独立的让步状语从句而不应用作定语.宜改译为“而此时的桔子,无论怎样酸,却慨然而出为之解围”,这样,从语气上就与作者赞美桔子品格本意一致起来了.有些学生对最后一句的理解也出现了偏差:“对日常生活来说,与其说是面包黄油等..,倒不如说更需要的是桔子”.原句中的“notmore等than”这一比较结构,相当于“notso等as”(不比等更),如“Iamnotmoremadthan(等于notsomadas)youare.(我发狂并不比你发得更厉害)”.作者的本意旨在于强调,与面包黄油之类的生活必需品相比,桔子也是不可缺少的.据此论证,此句宜理解为:“对于有条理的生活而言,面包黄油、牛肉羊肉、鸡蛋咸肉都并不比桔子更加必不可少”.


综上所述,翻译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那种借口避免母语干扰、主张翻译完全排除于外语教学之外的观点是脱离客观实际的.我国学生外语的实际应用能力特别是翻译能力普遍较低,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与多年来轻视翻译在外语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有着直接联系.这一现象不应再继续下去了.

[参考文献]

[1]胡文仲,CollegeEnglishBook1.3[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仲伟合,翻译研究:理论.技巧.教学[M].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3]张培基,英汉翻译教程[M].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1980

[4]Baker.MonaInOtherWords:ACourseonTranslation,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