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学对象的反思

点赞:20295 浏览:9355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研究对象的确定,关系到一门学科的独立与成熟.关于教育学研究的对象有教育、人、教育现象、教育问题、教育事实等.新时期教育学研究对象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大,在界定教育学研究对象时,首先应明确它的前提,即作为“教育原理”意义上的“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然后再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

【关 键 词】教育学研究对象综述反思

【中图分类号】G40-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3)14-0052-02

一对教育学研究对象研究情况总结的必要性

“只要是一门学科,最根本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象与方法.如果说还有第三个方面则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理论体系.”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肯定也需要满足这三个方面,而这三个方面中最基础的就是研究对象,所以对教育学研究对象的认识和理解很有必要.华东师范大学陈桂生教授也认为:“任何一门学科是不是能够成立,最起码的条件是,看它是否有专门的研究对象.”翻开教育学方面的书籍,几乎每一本都有关于教育学的定义,这些定义各不相同,会让人觉得教育学有不同的研究对象.而能否对研究对象作出科学并准确的定义是衡量一门学科成熟与否的主要标志之一.因此,关于教育学研究对象的认知和总结还是很有必要的.

二有关教育学研究对象的代表性观点及评析

现今有关教育学研究对象的探讨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现总结出如下五种主要观点.

1.教育的研究对象是教育

苏联著名教育学家凯洛夫在其著作《教育学》中提到:“教育学的对象就是青年一代的教育.”巴拉诺夫等人编著的《教育学》中也指出:“教育学是以人的教育为其对象的唯一科学.”我国学者也有持上述观点的,如焦文龙在其著作中就讲到:“教育学的特定的研究对象就是教育.”

将教育学定义为一门研究教育的学科,这种表述是可以的.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专以“教育”为研究对象,这在理论上是说得通的,关键在于不只是教育学,还有其他很多学科也将“教育”作为其研究对象,如一般的哲学、人类学、心理学、文化学、学等,这些学科的研究对象通常也包括了“教育”.如此一来,教育学就失去了自己独有的特征,无法跟其他学科区分开来.因此,把“教育”作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也就变成了同义反复,实质上并未明确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教育的研究对象是人

在《教育之基本原理》中,著名心理学家兼教育家桑代克指出:“教育学研究人类各个人及其全部世界的相互作用等教育学必须研究人类本身及世界的任何方面的改变,因为教育学须能供给有效的意见,使人们知道改变人们本性以适应新的环境的可能性与合理性.”

教育的三个基本要素中就包括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这两个都涉及人,教育属于一种高级的社会活动,是只有人才能实行和参与的,这就决定了教育学研究的对象中必然有人这一要素.但研究对象中包括“人”这一要素的学科同样有很多,这就与上一观点殊途同归,使教育学无法真正区分于其他学科,这也会使教育学独立的学科地位受到影响.

3.教育的研究对象是教育现象

笔者在对大量相关文献资料研读的基础上,发现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教育现象”曾是一个主流的趋势,居于主导地位.《辞海·教育心理分册》对教育学的定义就是:“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解释教育规律的学科.”华东师范大学金一鸣教授在《教育原理》一书中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定义为教育现象,把教育学的研究任务定义为把握教育的规律,其目的是指导教育实践.安徽师范大学刘伟芳老师在对教育学研究对象做出大量历史性考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能够被反映为有价值的教育一般问题的教育现象乃是教育学(或更确切地称为教育学原理)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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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定义为“教育现象”显得过于概括,人们往往无法真正了解究竟什么才是教育现象.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归结为“教育现象”无不妥之处.但如今学者们有关教育现象的理解和定义还远不够细致和规范,对其的研究程度也不够深入,若教育学将其作为研究对象,便很难在此基础上构建科学的理论体系.此外,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也并非能把所有的教育现象都囊括在内,教育现象属于客观存在,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人们在教育实践中还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时,我们很难将其定义为教育现象.即使意识到教育现象的存在,研究者对其没有研究兴趣,它也不可能成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4.教育的研究对象是教育问题

日本学者村井实在《教育学的理论问题》一书中,曾对教育学的对象进行了较全面和系统的分析,得出了教育学的对象是“教育问题”的结论.在将“教育现象”作为研究对象产生了各种问题之后,国内学者也开始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转移到“教育问题”上来.如陈桂生在《教育学研究对象辩》中就如此说道:“如果要对‘教育学的研究对象’问题有一个一般的回答,还是以采用‘教育问题’的表述最为恰当.”笔者认为,将“教育问题”设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在“教育现象”观点基础上的又一次发展.杜时忠先生认为:“教育问题才是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理由是科学研究并不始于现象、事实或存在,而是始于问题.”

把教育问题作为教育学研究对象的学者认为,教育学要研究教育的基本问题,即最一般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分为七个方面:什么是教育(教育本质)、为什么教育(教育目的)、谁来教育(教育者)、教育谁(受教育者)、教育内容、用什么方法教育(教育方法)、用什么形式来教育(教育组织形式).这七个基本问题也就构成了教育.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只是简单地将教育的七个基本构成要素罗列了出来,并没有表现或继续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没有相关联系的孤立要素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从思维方法上来看,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确立为“教育问题”还停留于对象性思维上,只是把复杂的教育现象分割成单一的构成元素,将这些构成要素简单相加得出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除此以外,关于“问题”的定义也是多重的,这也容易导致歧义.所以,将“教育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其表述还不够全面、清晰,容易引起争议.5.教育的研究对象是教育事实

在教育学史上,教育学的研究对象还曾定义为“教育事实”,产生于德国的“描述教育学”派,法国实证主义学派就曾主张该观点.如菲舍尔采取实证与现象学方法,从客观的角度对教育事实加以研究和说明,尝试在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严谨而科学的教育学体系.洛赫纳在《德国的教育科学》一书中进一步发展了描述性教育学思想,舍弃了其中规范性的成分,而发展纯认识的价值中立的教育科学.他指出,只有对教育事实作了纯真而充分的描述,才能确切把握“教育是什么”.

从上述观点中不难发现,将“教育事实”作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教育学朝着更科学的方向发展,但如此一来并不能全面地反映教育体系,在实际的教育活动中,所涉及的问题不仅是事实方面的,还包括价值、规范类等层面的问题.在教育实践中不可能做到绝对的情感中立,因此在研究方法上也就不能只依靠描述和实证实验的量的研究,还需定性的、质的研究.


三对教育学研究对象的反思

在对上述教育学研究对象的各种代表性观点研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在当今社会若要探讨什么才是教育学的研究对象,首要任务是确定是在什么意义层面上讲教育学.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社会学、心理学等经验学科逐渐产生并发展,它们都在以自己学科独有的视角与研究方法来审视教育学,教育学不再是赫尔巴特式的近代意义上的“大”教育,而是日渐分化成一门具有庞大分支学科的学科群.有关教育知识的学科经历了由一门教育学到多门教育学科的发展过程,教育学发展到了教育学科群的高度.

20世纪60年代,终身教育思想提出并逐渐变成了现实,“大”教育学所揭示的一般原理、基本观念和工作原理就不再反映事实指导实践.如此说来,近代意义上的教育学已经终结,存在的只是“教育原理”意义上的“教育学”.而在这种情况下考虑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就需要重新界定教育学研究对象的前提,因此,对教育学研究对象的探讨还应在上述五种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