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学生在课堂上动笔书写的权利

点赞:3765 浏览:950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一个不解的疑团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具体建议”中提出:

“第一、第二、第三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要在日常书写中增强练字意识,讲究练字效果.”

对于学生写字和书写练习的建议提得这么明确、具体,是过去历次大纲、课标所没有过的.这样做绝非偶然.应该说,重视汉字书写,是修订版课标最大的亮点之一.

可是,修订版课标公布、实施已经一年多了.笔者特别关注,平时在学校看到的“家常课”且不说,就说那些标榜为贯彻、落实修订版课标的“示范课”(听课者少则几百人,多则上千人.有人把这类课调侃为“舞台课”),往往也是“依然故我”,“我行我素”.看到这样活生生的事实,怎不令人产生疑团:难道修订版课标提出的上述要求和建议不对吗?不准吗?

反复考量的答案

仔细考量,答案是否定的.君不见——

中国人“提笔忘字”现象,已引起社会多方关注!

由于信息技术的普及,提笔书写已遇到时代的挑战!

权威调查显示:学生书写质量,令人满意的数据为“0”!

目前课堂上学生的书写状态(姿势不正确,影响学生健康)令人揪心!

由此可见,修订版课标的提法和要求不仅没有错,而且很有必要,非常及时.

“动笔书写”:这里指每篇课文要求掌握的生字和关于每篇课文的一些基本练习.


“高音喇叭”的呼吁

基于上述感受,这里不得借用“高音喇叭”提出几个问题,大家共同探讨——

第一,让我们重温一下修订版的课标.课标指出:“语文课程对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汉字书写是一种文化的传承.当堂指导学生写好汉字,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对此,难道可以等闲视之吗?

第二,让我们听听时代的呼声.党的十八大期间,教育部袁贵仁部长指出:“要确保每个公民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接受良好的教育,是学生的权利.联系到语文教学,良好的母语教学课堂上,让学生动笔书写,不可缺失.说到底,动笔书写是每个学生应有的权利.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剥夺学生的这种权利呢?

第三,让我们审视一下语文课堂教学的常规.

我们认为:一堂课留出10分钟左右随堂指导学生书写练习,是“合情合理”的.

合情:全面关心学生的发展——包括关心学生的书写姿势的指导,减轻学生课外的负担.应该说,这样做也有利于减轻老师的负担.

合理:合乎学习语文(汉字)的规律.“满堂灌”、“满堂问”,“只动口、不动手”,是一堂完整、高效的语文课吗?

总之,抚躬自问:指导学生随堂书写,这种惠及每个学生的好事、实事,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把学生课堂上动笔书写的权利还给学生吧!

最后,借“高音喇叭”附言一句:由衷祝愿并期待那些“舞台课”的执教者们不负众望,超脱“自我”,多多发挥“正能量”!

(作者系江苏省特级教师,原江苏省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理事长)

1论
尊重学生在课堂上动笔书写的权利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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