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经芬兰幼儿教育

点赞:4675 浏览:1781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以基础教育闻名于世的芬兰,其幼儿教育主管与监督机制明确、教育机构类型多样、师资队伍完备、课程设置更是突出了寓教于乐的特点且有相应的政策法规做后盾.本文通过分析芬兰幼儿教育的现状及特色,结合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责任、建立与完善学前教育的政策与福利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机构等建议来推进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

关 键 词

芬兰幼儿教育教育现状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职责,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我国从2010年到2020年十年间学前教育发展的三大任务.完成三大任务必须要克服我国学前教育存在的诸如:资源短缺、资金投入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师资队伍不健全等问题.一直以基础教育闻名于世的北欧国家芬兰,其幼儿教育明确的管理与监督机制、多样的教育机构、大量的财政投入以及完备的师资队伍以及合理的课程设置可以为我国解决上述问题提供借鉴性的意义.

一、芬兰幼儿教育的概况

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在芬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学前教育是专门针对6岁幼儿在学前班实施的由国家提供的700个小时的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一部分.根据1998年芬兰《基础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芬兰所有6岁的学龄前儿童都有权自愿接受为期一年免费的学前教育,全国各地的市政府当局有义务为本地区的学龄前儿童提供免费学前教育,包括免费的课本、学习材料及手工制作材料.6岁之前幼儿教育称幼儿保育与教育,大都在日托机构完成.日托机构包括当地政府开办的,面向所有幼儿的公立日托中心和提供多种多样免费的游戏或活动的开放式日托中心、流动时间托儿所,以及受到政府允许由政府提供培训和监督为3岁以下乡村地区的幼儿提供保育与教育公立家庭托儿所.除了以上各种不同类型的公立日托机构之外,芬兰还有同样为幼儿提供保育与教育的私立日托机构以及宗教组织开展活动.目前私立日托机构主要以家庭日托所和群体家庭日托所的形式存在,为少部分的幼儿提供相应的保教怎么写作.游戏团体和家庭圈是宗教组织开展活动的典型代表.游戏团体是针对3~6岁的幼儿,家庭圈主要针对一个教区5~6岁的幼儿,宗教组织开展的这些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宗教教育.

这两种不同属性的幼儿教育机构所开设的课程也是不同的:作为义务教育组成部分的学前班开设有核心课程,主要是为了使学前班的课程与小学一、二年级的课程形成一个统一体,为幼儿接受基础教育做准备.[4]托幼机构虽然没有统一的课程和教育方式,但课程主要是围绕幼儿的兴趣以游戏的活动方式展开的.

形式多样的日托机构和免费的学前班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日托机构由社会事务与健康部主管,学前班主要由国家教育部主管.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一些具体方案的实施与监督如:幼儿的健康怎么写作、社会怎么写作以及日托中心的课程和评价、监督学前课程的发展、学前质量的评量以及其他怎么写作.

自1973年起芬兰政府颁布了《幼儿日间照顾法案法案》《幼儿日间照顾规定》至今,特别是1998年芬兰颁布了《基础教育法》《关于教师资格规定》《关于教育与文化投入法案》等一系列法律保证适龄幼儿接受良好的教育.[5]除了这些法律之外,还有良好的幼儿福利政策:儿童福利、育婴福利、产检测、幼儿保教福利以及政府对有幼儿的家庭依据其收入、人数以及房子的花费提供住房补贴,以减少父母的压力;单亲家庭(离异、未婚先育家庭)另一方通过法律确定不用担负抚养幼儿责任的家庭可享受基本的生活补贴等其他形式的福利.

芬兰的幼儿教师可以分为:学前班教师、特殊幼儿教师、社会教育者、助教、保育员以及日托中心的经营者.芬兰的幼儿教师学历高,参加培训多,幼儿教师一般是由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并获得相应资格的教师担任,社会教育者主要是由主修社会学或教育学取得学士学位甚至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保育员也需要至少职业学院以上的学历等不管是哪一类幼儿教师都有职前、职后培训,职后培训每一年都有几乎所有的教师都能参与进来.近年来,芬兰在教师培训上提出了免费的原则,大部分老师都可以获得免费的在职培训或进修.高学历的幼儿教师加上职前、职后的培训使芬兰幼儿教师具有强的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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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芬兰幼儿教育体系的特色

从上述的介绍可以看出芬兰多种多样实施幼儿保教的机构、分级的幼儿教育理念、完整的政策保障幼儿保教的顺利进行.芬兰幼儿保教特色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分级的幼儿教育阶段

以6岁为界,把幼儿教育分为两个相互联系的阶段,对应不同的性质:非义务性质、义务性质;不同的管理部门:社会事务与健康部、教育部;不同的实施机构:日托机构、学前班;分层的课程设置:以游戏为主,以核心课程为主;不同的任务:以保育为主,保育教育并重;不同的师资配备:学前班资格的教师、保育员等分级的幼儿教育、分部门的管理使幼儿教育的任务更加明确,避免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现象,使对幼儿教育在拨款、监督以及师资配备上也更加明确.

(二)完整的政策与福利制度

为了保障芬兰幼儿教育的顺利实施,芬兰政府颁布了各种幼儿教育政策,这些政策包括了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师资的配备以及课程设置,形成了体系完备的政策.除此之外,芬兰还有良好的幼儿教育福利:针对所有儿童、条件差的家庭、特殊情况的父母及儿童等,这些福利保障了所有儿童进入相应的幼教机构接受保育与教育.至2006年,芬兰6岁幼儿接受免费学前教育已超过96%,这些幼儿的70%也同时参加了托幼中心.

(三)多种类型的幼儿教育机构

芬兰的父母可根据情况为幼儿选择在公立日托中心接受教育,也可接受一定的补助在私立日托中心接受教育,还可以在家自己照顾幼儿.相应的有各种类型的幼儿教育机构:公立与私立,公立幼儿教育机构由政府直接开办、有政府授予开办,私立的幼儿教育机构由家庭组织、宗教团体开办等,多种多样的幼儿教育机构使芬兰幼儿有了多种选择与机构,保障了幼儿接受保育与教育的可能.(四)适宜的幼儿发展课程

幼儿在日托中心的课程并没有统一的形式,主要是以游戏的形式采用方案式或主题式展开的,而学前班的课程有统一的核心课程:数学、母语、阅读等.两个教育机构的目的也是不同的:托幼机构是以激发幼儿的活动兴趣为目的的,而学前班则是为幼儿接受基础教育做准备.可以说学前班教育是把芬兰的托幼机构的教育和学校教育联系在一起的桥梁.

三、启示

芬兰幼儿保教特色对我国发展幼儿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一)“分级”——明确学前教育的责任

近年来学前教育越来越得到我国政府与人民的关注,特别是2010年以来,国家连续颁布了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各种政策,但学前教育管理存在一些机制不健全、管理混乱、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严重等现象.学习芬兰的分级幼儿教育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明确幼儿教育的管理任务,使公立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公立与民办协调的发展.在课程设置上,尽快出台我国幼儿园课程标准,使不同年龄不同班级的幼儿有适合自己使用的课程以及教材,幼儿园在上活动课的时候有一定的标准而不致相互攀比,遏制幼儿园小学化的倾向.在师资培训上,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机构的幼儿教育的需求,保育员与幼儿教师在职前培训以及入职标准资格要有所不同:保育员在培训上注重幼儿的健康,而幼儿教师在培训上更关注组织教学的各种技能、技巧以及幼儿心理发展水平等.

建立与完善学前教育的政策与福利制度

把幼儿教育纳入到福利部门不仅仅是芬兰幼儿教育的特色,世界上很多国家如比利时、丹麦、德国、意大利、英国、日本等都把幼儿教育纳入国家福利体系,以各种各样的福利制度和政策保障幼儿接受相应的幼儿教育.把幼儿教育纳入到我国福利体系中也是发展学前教育的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我国也不可能像芬兰这样把幼儿教育完全福利化,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制定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幼儿福利制度是目前应该做的.除此之外,鼓励其他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儿童福利事业当中,形成国家政府、家庭、社会各种组织多种力量支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使学前教育不仅仅是一种公益性的事业,还要使它逐渐福利化.在学前教育政策上,也要加快步伐制定出关于学前教育的相关法律政策,补充我国教育领域的立法漏洞,形成更加完备的学前教育法律体系.

发展多种形式学前教育机构

各种各样的日托机构以及免费的学前班保证了芬兰幼儿接受教育的需求.目前,我国学前教育机构主要以托儿所、幼儿园、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幼儿培训机构以及附属于小学的学前班为主要形式,在类型和数量上都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一些地方出现的“入园难、难入园”情况更反映了人们对幼儿园数量与质量上的要求.鼓励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发展公立幼儿园,可以学习芬兰的公立家庭托儿所或群体家庭托儿所的形式,这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机构能够满足不便统一设立幼儿园的地方人们的需要并且操作简单,但开设的标准、师资标准以及培训等方面还需要做严格的规定.根据情况开设流动的机构,举办多种活动扩宽幼儿及其家长的交际网,盈利性质的培训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改造成半日制的托幼机构满足幼儿不同的幼儿的需求.

(四)提搞幼儿师资来源水平,健全幼儿师资培训体系

芬兰幼儿教师入职有高学历、高要求.一般由大学的教育学院担负起培养幼儿教师的和继续的进修职责,再加上免费的幼儿教师职后、进修培训,使芬兰的幼儿教师不仅质量高而且稳定性强.

师资来源层次低、培养模式不合理、职后培训不完善、教师流动性大是制约我国幼儿教育师资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应该采取减免学费或从根本上提高幼儿教师的待遇等方式鼓励更多的优秀毕业生选择幼儿教师这个职业,提高我国幼儿教师来源的质量;改变培养模式,结合社会的要求,把技能和理论以及实践三者相结合,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幼儿师资;完善幼儿教师职后培训体系,使幼儿教师能够不断接触新的知识,不断为幼儿教师注入“新的血液”.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相信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在迎来“春天”的同时会跨步走向属于它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