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版初中语文教材古文“金”译析疑

点赞:19157 浏览:8412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3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在苏教版初中语文教材的古文篇目中,“金”字多次出现.但配套的《语文教学参考书》中对金的译解却有几处不妥.本文旨在对与教材配套的《语文教学参考书》中“金”的不当释义进行析疑.


关 键 词:初中语文教材古文中“金”的译解析疑匡谬

在中国的第一部字典——东汉许慎编的《说文解字》中,对“金”做了如下解释:“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鍊不輕,从革不違.”此为《说文》对“金”的原解.亦即:金,本指黄金.但随着古代汉语的发展,“金”在古文中的义项不断丰富,并被赋予了更多的用法.然而,也正因其释义的多样性和“金”字所在语言环境的复杂性,导致苏教版初中语文教材配套的《语文教学参考书》中对“金”做了一些不当译释,本文将对此进行析疑.

一、本应解作尊贵、华丽、精美等形容词,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却未作译解

课本古文例句:

1、世间花叶不相伦,花落金盆叶作尘.——李商隐《赠荷花》(七年级下册《咏荷诗歌五首》)

《语文教学参考书》第P406页译为:世间的人们对待花和叶的态度不一样,把花栽入金盆把叶子变成尘土.

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此处将“金盆”直接译作“金盆”,很容易让师生将“金盆”误解为“金作之盆”,实为不妥.金盆可释为“精美的花盆”.

“金”作尊贵、华丽、精美之解,古语俗语颇多例句.例如:

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汉·班固《汉武故事》

金屋:极言屋之华丽精美也,而非黄金之屋.

对“金”作如此解释,成语俗语常见.如:“金口玉言”“金枝玉叶”“金榜题名”“金盆洗手”等.

二、本应解作尊贵、华丽、精美等形容词,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却将其作为专有词汇来解释

课本古文例句: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刘禹锡《陋室铭》(八年级语文下册)

课本注释:【金经】指佛经.

将“金经”注释为“指佛经”有笼统之嫌.应注解为“精美的佛经”或“尊贵的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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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将“可以调素琴,阅金经”一句翻译为“可以弹奏不加装饰的古琴,阅读泥金书写的佛经”.“‘金经’,用泥金(一种用金属粉末制成的颜料)书写的佛经.”

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此处将“金经”作如此解释,是拘泥于“金经”这一专有词汇,似为不妥.

我们都知道《陋室铭》一文运用了比兴的手法,其实文中也不乏对比的运用.尤其“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这两句中对比的运用尤为明显——“鸿儒”对“白丁”,“素琴”对“金经”.另外,作为骈文,应该很讲究对仗.若将“金经”解释为“用泥金(一种用金属粉末制成的颜料)书写的佛经”,那么,跟前面的“素琴”则对仗不工.其实,根据上下文,我们大可不必将文中的“金经”作为专有词汇来解释.唐朝是礼佛的国度,对于佛经,常尊之贵之而加以精美的装帧.因此,此处“金经”应解释为“尊贵、华丽、精美的佛经”,如此,便可与“素琴”工对.所以“金经”可译为“精美的佛经”.亦即“佛经的精装本”,甚或连精装本都不是,只是出于信仰而心生敬意的表达方法而已,大可不必将“金经”译为“用泥金(一种用金属粉末制成的颜料)书写的佛经”.

三、本应解作尊贵、华丽、精美等形容词,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却将其当作介词词组,译为“以金为饰”

课本古文例句: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李白《行路难》(九年级语文下册)

课本注释:【金樽清酒斗十千】金樽中的美酒,价钱很贵.金樽,古代盛酒器,以金为饰.清酒,清醇的美酒.斗十千,形容酒美价高.

课本将“金樽”注释为“古代盛酒器,以金为饰”,似乎不妥.此处“金樽”之“金”,可解释为“华丽、精美”.“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为对偶句,“金樽”与“玉盘”相对,乃李白用夸张手法极言“樽”“盘”之精美,而非实指.若“金樽”之“金”解释为“以金为饰”,那么“玉盘”之“玉”则应推释为“以玉为饰”,岂不谬哉?

四、本应解作“货币单位”作量词,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却译作“黄金”作名词

课本古文例句: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杜甫《春望》(八年级上册《古诗四首》)

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课文简析”中对此的翻译是:战火直到如今春深三月仍连续不断,一封家书抵得上万两黄金.等“抵万金”,极言家书难得.

如此翻译当属望文生义,应将译文中的“黄金”改为“白银”.理由有二:

1.诗中之“金”,应为古代货币单位,作量词,而非实指黄金.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对“金”作为古代货币单位的解释是这样的:“周秦以黄金二十两为一镒,一镒为一金,两汉以黄金一斤为一金,汉以后以银一两为一金.”

古代大多时候的通用货币都为银子.所以,“抵万金”的正确解读应是“抵得上万两白银”.是例多矣:

子墨子曰:“请献十金”.——《墨子·公输》

购子头千金.——晋·干宝《搜神记》

项王乃曰:“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史记·项羽本纪·垓下之战》

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写五人之脰而函之.——明·张溥《五人墓碑记》

上述例句中之“金”,皆应作“货币单位”之解.

2.诗中之“金”,即使不作古代货币单位解,也只能解为钱财与货币,作名词,亦非实指黄金.如:

孟尝君予车五十乘,金五百斤.——《战国策·齐策四》

所赐金帛.——汉·刘向《列女传》

则甘言媚词,作妇人状,袖金以私之.——明·宗臣《报刘一丈书》

上述例句中之“金”,皆泛指钱币,钱财是也.

由此可见,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将“家书抵万金”翻译成“一封家书抵得上万两黄金”是错误的,应翻译成“一封家书抵得上万两白银”,或者译成“一封家书抵得上万两银钱”.

“金”在古代汉语中的释义和用法比较复杂,苏教版初中语文教材古文中所涉的“金”字虽不太多,然因其义项繁杂,故容易误释.但是,只要我们掌握其规律,并且在译释时联系语境,还是能够给出正确释义的.本文对苏教版初中语文教材古文篇目中的“金”作了几处另类解释,实为一孔之见,姑妄言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