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课程改造与建设的与实践

点赞:28576 浏览:13150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面对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现状以及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必须培养具有各样特色(以农业院校特色为例)的法律人才.结合华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课程改造与建设的研究与实践,通过论证法学专业课程改造与建设的必要性,分析法学专业课程改造与建设的目标,阐述法学专业课程改造与建设的具体实践,探讨在法学专业课程改造与建设的实践中对教学方针、形式的创新与改革.

关 键 词:法学专业;课程改造;教学形式

法学被公认为是一门理论性与应用性都极强的学科,其专业培养之基本目标是输出具备综合素质的合格法律专业人才,及高层次之目标是以前者为基础力争淬炼法律专业优秀精英人才.我国相关高校现行法学专业课程设置是以教育部设置的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为依据的,①这有利于学生比较全面的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然而,现实社会关系是复杂而多变的,16门核心课程是不可能包罗万有,涉及所有需要的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实际情况中许多问题都必须依靠扎实的法学基础、渊博的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得以解决.另一方面,作为农业院校中的法学专业,检测若在课程设置上与其他综合性院校或政法类大学的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完全一致的,那么培养出来的学生就缺乏了自己的特色、丧失了竞争的优势.著名法学教育家王利明指出:“法学教育应当体现多样性,就是说要鼓励各法学院校办出特色,有特色才能办出水平.”1因此,华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在课程设置上应该既要考虑到在全球化、国际化的背景下必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又要发挥农业院校的特色.

法学专业课程改造与建设的与实践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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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改造的必要性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方略的实现必将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高校法学专业的教育使命不容忽视.未来中国的法学教育,应当以科学发展、和谐建设的理论为指导,把法学教育融入到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战略之中,进行教育的变革以适应依法执政、立法、依法行政、建设司法、强化护法、倡导守法的依法治国新局面.2

我国现行法学专业课程设置是以教育部设置的16门核心课程为依据,这16门核心课程与我国现存的法律部门是基本相对应的,如宪法、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就各自对应一门法学核心课程.这种课程设置的模式有利于学生掌握我国现有的法律部门,了解我国法律体系.但是这种模式下的课程设置过于刻板、僵化,没有考虑发挥地方高校、理工农林医师范等非政法专业性院校设置各具特色的法学专业课程的需要;3教学内容也过于陈旧,更新不及时,没有考虑现实的客观需要,无法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经济的变化,也容易造成众多法学专业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学无所用的局面.

另一方面,在教学方式上,大部分院校仍然是采取“填鸭式”的教育手段,在课堂上,始终无法走出以教师为教学中心的传统,重教师讲授而轻学生参与,无法营造一种“辩论式”课堂氛围.模拟法庭作为一种十分有效的实践性教学手段无法发挥其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作用.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是把课堂上学习的知识转化为自身能力的重要途径,也应该是教学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实践环节,但许多时候,实习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大部分学生对实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很多仅仅是为了取得学分;而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是按照自己的经验对学生进行指导,缺乏针对性,更有甚者,仅仅是为了减轻自己的工作压力,把一些与专业无关的工作交给学生,学生专业能力的提高更是无从谈起了.再者,以法律技能的培养为例,现行法学教育在课程设置上技能培训课严重不足,法学专业毕业生缺乏实际操作能力,不但不能很快地适应实务部门的需要,而且连最基本的处理案件的程序也缺乏相应的了解.4

伴随着我国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入WTO以后,对复合型、理论与应用相结合型的法律人才的需求显得更为迫切.5而目前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对培养高层次的法律人才却有众多的不适应.因此,对法学专业课程进行改造与建设的研究,探索新时期法学专业课程的科学设置改革实践已显得十分必要与紧迫.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在2007年年底“法学教育论坛”报告中提出:我们提倡并支持不同法学院(系)实施法学特色教育.他说:“所谓特色教育,就是多样化教育.”只有强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挥农业院校法学专业的特色,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才能摆脱法学专业教育教学徘徊不前的困境及有人提出取消法学本科专业的危机.

二、华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课程改造的目标定位

在教学的过程中,教育目标对教学的内容和课程的设置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法学专业的教育目标是培养一批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怎么写作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合格法律专业人才及法律专业优秀精英人才.由此可见,法学专业教育应该面对法律怎么写作市场,法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和内容只有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向社会输送的学生才能更快更好地投入到法律工作中,适应法律怎么写作市场的变化.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发展速度可谓惊人.法学院系由1978年恢复重建后的一院五系发展到目前的634家,30年增长了100多倍.6目前我国设置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达620所.7检测如这些大学在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上都是千篇一律的话,学生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一样的,培养出来的同类学生在社会上俯拾皆是,他们凭借什么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呢?因此,作为农业院校的法学院在课程设置上必须要借助本院校所具备的农林科专业资源,充分发挥农业院校自身的优势,才能提升其专业的竞争力以及学生的就业能力.

近年来我国在立法方面很多都涉及到农业,例如环境资源法、生物多样性法、基因法等等,我国加入WTO后也有众多关于农产品贸易方面的国际条约.但我国专门以农业法为研究方向的院校却为数甚少,即使是涉及农业法方向的,也仅仅是在采取“3+1”培养模式的,只用一年的时间来学习和实践农业法方向的知识,这么大的一个空白研究领域却被忽略.如果农业院校的法学专业在这一方面深入研究,则既能办出自己的专业特色,又能促进法学研究的发展与繁荣.特色化法学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的趋势,8这是作为农业院校法学教育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农业院校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改革的基本方向.“对于将来不会从事法律职业的学生,法学教育将使他们具备不同于其他专业学生的特质和品性,他们需要按照一个法律人的要求去思维,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去分析和处理将来面临的各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方面的)问题”.9因此,我们将华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课程改造与实践的教育教学目标定位于培养出既具有坚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又具备农业院校特色的法律专门人才.

三、华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改造与实施

(一)适当调整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改造部分核心课程的内容,增删部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教育部确定法学本科专业共计16门核心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学、中国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这也是所有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为法学专业学生应当设定的必修课程.教育部确定这16门核心课程的目的在于加强法科学生专业基础教育,以便为培养具有广泛性、基础性的法律知识的“法律通才”打下坚实的法学基础;对学生更深入的法学学习而言,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检测若一成不变,把16门核心课程照抄照搬进我校的培养计划中,就十分容易造成部分课程重复冗余,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主次之分、无法突出重点,学生也很难全面把握其中的内容.


有鉴于此,调整和改造16门核心课程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需要深化法律基础课,就法理学与宪法学这两门课程而言,法理学的重点是提高学生的法学素养,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教会学生以分析法条领会法律精神的方法,宪法学主要是突出宪法原则与权利义务的教学比重,加强法制统一与法治意识的教育.学生学好这两门课程,对打下坚实的法学基础有十分重要的帮助,因此这两门课程都设置在大学一年级,这部分法律基础课在课时安排上也有所偏重.另一方面简化部门法中的部分内容:部门法与法理、宪法相同的内容,部门法之间重叠的内容,部门法中无关紧要的内容.这些都是课程设置中可以简化的内容,但内容的简化并不意味着教学内容的删减,而是在简化的基础上深化教学内容,集中教学课时.将经济法课程与商法课程整合改造,删掉经济法课程中与商法课程重复的内容,把前者的教学时数降低,相应增加到商法课程中去.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争端日益增多的情况,并结合近年来司法考试的改革,②对与世界接轨的法律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因此应在课程设置中增加WTO法律课程、法律英语课程、司法考试课程等等.

(二)设置与实施法学专业实践课程.

法学专业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只有加大法学教育中的实践教学力度,才能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有利于学生今后的个人发展及综合素质的提升.在法学专业课程改造与建设的实践中,除了继续保留并完善法学专业学生必须进行的毕业实习课程外,探索在其他7个学期也分别设置“实践课程1”、“实践课程2”、“实践课程3”、“实践课程4”、“实践课程5”、“实践课程6”和“实践课程7”,课程编号从“1”到“7”代表实践的内容由少到多逐渐扩充和难度由低到高逐渐增加,安排的课时也从少到多,循序渐进地提高学生的在实际环境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增加设置农业院校法学专业特色课程.

就我校而言,积极探索开设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业资源法、农民专业合作法、农产品贸易法、农业知识产权、农村保障法、农村政策与法规等关涉“三农”法制的课程,通过这些特色课程的设置,培养学生在农业资源、环境管理、农业企业等方面的专长,以区别于其他院校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和知识内涵.更重要的是,我校法学院的地方法制研究中心充分发挥本学科的特色资源优势,近年来先后承担并组织并完成了关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权制度完善”“广东省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广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广东省农地流转管理规定”、广州市林权争议调处办法等10多项的农林重大立法或政策研究项目,这些行政规章、地方性立法和大规模调研活动都吸收、安排了一定数量的学生参加,并鼓励其在家乡所在地与指导教师协同进行相关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调研实践活动的同时体验了特色课程.

(四)调整课程设置结构,整合实践课程与特色课程,增设扩充社会需求大的应用型课程.

法学教育的专业课程体系通常可以分为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限选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三部分.其中专业核心课程是法学专业课程的核心和重点,专业限选课是核心课程的补充与延伸,实践教学环节是将专业知识运用于实践的技巧.法随时变,法学教育也必须顺应社会的变迁与时代的进步.10自教育部制定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后,相继发生了中国2001年加入WTO、2002年施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等重大变化.为适应时势的变化,我校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也作出相应的修改,一方面注重对16门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根据每门课程的特点,合理地分配课时,夯实学生学习法律的基础.

四、华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教学形式多样化改革的实践

法学中每一课程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法学教育中不应该采取固定的一种教学模式,而是应该在总的教育目标的指导下,依据每一课程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教学模式.我校在法学教育中的教学方式必须围绕以下目标:一是坚持能力为重;二是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三是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具体实施中,可以根据我校现有的条件将其灵活地运用到不同的课程中.

(一)在课堂中通过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方式增强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例如在民法基本原理或法律规则讲授中,主要通过选取一些合适的典型案例,要求学生采取小组讨论的方式,针对教学的内容分析案情、总结争议焦点、找出适用的法律规范、得出结论,以加深学生对这些基本原理与法律规则的认识.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③诊所式法律教育一方面确认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激发了学生探寻问题的解决方法的热情.我校法学院主要通过设置法律诊所和三农法律援助中心,引导学生为校内师生、校外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积极组织学生走出课堂“送法下乡”,主动联系或者应邀参加每年的“3.15”消费者维权日、校园文化节、“学雷锋一条街”、“送法下乡”、法制宣传、农村社区法律怎么写作等有组织的公益性活动,承担法律咨询或法律宣传任务,不仅可以检验学生在课堂上对法学基本理论的理解、掌握程度,更重要的是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运用所学法学知识回答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机会和舞台.(三)发挥模拟法庭的作用.模拟法庭这种教育方式通过对诉讼过程的庭审环节进行仿真式的模拟,学生通过角色扮演来实现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能的培养.11变纯课堂教学为课堂教学与法庭教学相结合,把法庭教学机制引入教学中,开展模拟法庭教学,不仅弥补了课堂学习的不足,还提高了学生处理司法实务的能力.

五、结语

华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课程改造与建设的研究与实践自2006年7月开始,如今已经顺利通过完整的两届学生的培养,从毕业生所就业单位反馈信息来看,他们所具备的农、林专业知识对法律知识、技能的发挥产生了重要作用;他们所具备的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极大提高了.目前,正在校内接受华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课程改造与建设的研究与实践的学生来看,通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同样获得了学生的欢迎、认同与接受,感受到学习充实、学有专长.

注释:

①1997年,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原有专业目录进行了又一次大幅度调整,决定自1999年起法学类本科只设一个单一的法学专业,按照一个专业招生,从而使法学学科的布局更加科学和合理.同时1997年,在经过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的14门核心课程.2007年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又新增了两门核心课程(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至此法学学科核心课程共16门.

②自2008年国家允许高校法学专业大三年级本科学生报考司法考试以来,司法考试对于高校法学专业教育、教学、课程设置等方面的影响更为直接和重大.司法考试内容的变迁带动着课程设置的变迁、课堂教学内容、方法的变迁.

③该教育方式的最突出特点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和处理真实的案件,从而加深对知识的认知和学会实践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