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的

点赞:16132 浏览:7098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为满足用人单位对于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目前与商务有关的非法学专业大多开设了国际商法课程.结合教学实践经验及体会,就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与思考,初步总结了目前非法学专业该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与教学定位、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有关的问题,并提出了整合教学内容、根据学生的专业突出重点,改进、完善案例教学法和创新其他教学方法、增加实践教学内容的相关对策建议.

关 键 词:国际商法;教学;对策

为满足用人单位对于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目前,与商务有关的非法学专业,如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金融学和外语(商务方向)专业大多开设了国际商法课程,作为非法学专业的专业方向课程,国际商法课程将商务方面专业知识与技能和法律知识相结合,在培养应用型商务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国际商事法律知识,能够在今后的商事活动与商事交易中明辨是非、维护自身权益及避免交易陷阱,是国际商法课程开设的主要目的.

由于非法学专业学生缺乏国际商法甚至是法学概论方面的基础知识,例如英语、日语、韩语专业前期没有开设过法学概论等法律类课程,至多开设过进出口业务、外贸单证等几门零散的经贸类课程,因而也不具备像商务、经济类专业学生那样系统、全面的经贸知识,而国际商法教学内容包括了大量法律和商务方面的知识、术语,因此对外语(商务方向)专业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及体会,笔者就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与思考.

一、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与教学定位有关的问题

非法学专业开设国际商法课程,若按照法学专业的要求确定教材、选择教学内容来进行教学的话,必定会不符合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令教学目标与定位产生偏差.因为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育的目标不是培养法学家的法学高端教育,也不能只是单纯的普法教育,是要为社会培养出一大批既有一定法学理论知识又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去解决实践问题、具备法律职业技能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人才.”[1](P.147)从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岗位来看,大部分是面向企业的,如文员、助理、外贸业务员、翻译等,而不是专门的法律岗位,如法官、律师、法律顾问等.

因此,在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确定国际商法教材时,不宜选用法学专业教材,尤其是研究型的教材,宜选用法律理论深入浅出、具备较多案例与实践训练的应用型教材.在确定教学内容时,理论也不宜太深入,特别是一些研究型的内容.

2.与教学内容有关的问题

国际商法教学内容包括了国际商法概论、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写卖法、产品责任法、写作技巧法、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法、海上保险法、票据法、知识产权法及国际商事仲裁法,教学内容的广度、深度和专业性突出的特点,对学生的接受和理解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前所述,由于外语(商务方向)专业学生法律及商务知识的缺乏,在解释法律关系前,就相关内容涉及到的商务知识也要用较多的时间进行铺垫,因此部分学习能力和基础较差的学生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另外,国际商法作为一门较为抽象的学科,理论性、技术性强,大部分的商事法律规定脱离于学生的实际生活和所属的学科专业,就目前阶段而言由于学生还未涉足商务职场,少有非法学专业学生意识到额外学习法律尤其是国际商法的重要性,因此学生也难以有强烈和直接的学习动机.

国际商法教学内容还具备以下的特点,那就是不同法系、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对同一个问题的规定往往有着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表示,这涉及到不同国家与地区的文化、历史差异,比较典型的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比较、大陆法系主要国家间的比较、英美法系主要国家间的比较、我国国内立法与国际通行做法间的比较等,例如国际货物写卖合同法中关于发盘、接受的有关规定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际公约和我国的规定出入较大,由于对国外的社会环境、法律制度缺少认识与了解,学生往往很难理解有关究竟,加上各个国家的法律条文一直在持续地修订中,使得国际商法的教学内容存在着相当的不确定性与前沿性,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课程学习的难度.

3.与教学方法有关的问题

从教学过程角度看,目前仍是以理论教学模式为主,缺乏实践性教学的训练.教师受传统教学模式、学生相对不足的知识基础及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等方面的约束,教学过程以单向的理论知识传授为主,教学方法以教师讲演为主,较为单一,虽然已经引入了不少案例来帮助知识点的理解,不过这些案例也以教师进行解答或引导学生解答为主,案例教学法的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得到发挥.另外,不像进出口业务、外贸单证等课程已经具有相对成熟的实践教学训练内容与渠道,国际商法课程的实践教学不足,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缺乏充分而有效的渠道,学生的国际商法职业技能比较缺乏.

传统的教学方法加上抽象、专业的学习内容,较难吸引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以被动接受为主,缺乏主动学习、深入钻研的学习热情,进而也会影响学习效果.例如,在学习了公司法之后,对公司究竟如何运作仍然没有概念,在学习了票据法之后,可能还没有见到过真正的汇票、本票、支票,更不会缮制.因此,在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需要突破原有以理论教学为主的模式,增加实践教学的内容与比例,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去了解有关领域的实际运作,去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以学生的就业为导向,让学生具备在工作岗位上实际应用的能力,通过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增加非法学专业学生的跨学科知识与技能,从而增强其择业与就业的竞争力.

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的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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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善国际商法教学的对策

1.整合教学内容,根据学生的专业突出重点.

目前,国际商法课程的不同教材内容没有完全统一,围绕商事组织法、商事行为法和商事争议解决规则三部分展开,章节选择的随意性较大,为非法学专业学生讲授国际商法课程时,应适当整合教学内容,突出重点和实用性,例如商事组织法部分应以公司法为重点,商事行为法部分主要讲授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写卖法,而产品责任法、写作技巧法、票据法和知识产权法不仅是进行商事活动应具备的必要法律知识,而且对平时的生活也有一定的帮助,适宜选为教学内容,但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法、海上保险法若教学对象不是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课堂教学时间也已饱和的话则可适当放弃.2.改进、完善案例教学法.

案例是法律实践在课堂教学中的反映,由于案例教学法对教学场地、教育技术及学生能力的要求不是特别高,多媒体教室都可以实现,它又有着单纯进行理论教学所不具备的优势,故在国际商法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案例教学模式可以改变传统教学模式的单向性与学生学习的被动性,通过具体案例情境的设置,吸引学生学习的兴趣,让学生为当事人设身处地分析、解决法律问题,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


为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势与作用,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案例的选择,案例即可以是实际商事活动中的例子,也可以是教师编写或提炼的,不论来源如何,所选择的案例要紧扣所讲授的知识点并且具有典型性、经典性,一般说来,案例的真实度越高、可分析性越强,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也越高.在选择案例时,也要注意时效性,因为有关法条在持续的修订中,对于过时的案例要及时地更新或放弃,这就要求教师除了吃透教科书以外,平时应通过网站、论坛、报刊杂志等媒介关注国际商法有关专题的前沿知识,并尽可能地走访一些法律工作者例如律师,去了解实务中的做法与规定.二是案例的使用,案例的分析过程应改变以往以教师为主体的方式,而采用互动式、启发式教学,让学生成为案例分析的主体.教师通过知识点的铺垫,或以导入案例的方式让学生带着问题去学习,或让学生运用已学的知识点去讨论、回答问题,从思想上改变学生等、靠、要的思维惰性,通过案例分析的具体任务来调动学生学习、思考的积极性主动性,教师是案例分析的组织者、引导者与评价者,避免成为分析结果的讲解员与宣布者.现在有一种新的案例形式即视频案例正被提及和使用,其大多是一些根据真实案件制作的电视节目.视频案例由于其直观、真实、视觉冲击力强的特点,学生更感兴趣.在教学过程中,如果为了弥补纯理论教学的不足,让学生对实务例如庭审有一定的感性认识,可以适当引入一些短小精悍的视频案例进行调节,但是视频案例不宜过多、过度地用于教学,因为作为视频节目来看,学生在观看过程中是被动接受、跟着视频节目的节奏走的,自主思考、深入思考不足,不能有效地实现预期教学目的.

3.创新其他教学方法,增加实践教学内容.

在进行案例教学的同时,为进一步增加实践教学的内容,应多角度创新教学方法.一是实物展示法.通过向学生展示一些实物或法律材料,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对学习内容有一个直观的了解和认识,在此基础上更容易接受和理解一些理论知识.例如讲授商事组织法专题时,可以给学生看看不同类型商事组织的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讲授合同法时,让学生接触一些合同的条款或片段;讲授产品责任法时,给学生看一些产品说明书;讲授写作技巧法时,让学生认识一下写作技巧协议及写作技巧证书等文件;讲授票据法时,应提供汇票、本票、支票及其背书方式的票据样本给学生;讲授知识产权法时,给学生适当了解一下商标、专利申请及专利证书,通过提供这些商事法律实践中的必要材料,让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有关实务有一个最初步的接触.

二是开辟校外实践基地,开展学校与企业、学校与法律机构的合作.合作方式既可以是请进来,也可以是走出去,例如可以邀请一些法律工作者或有关商事活动的主体例如企业人员到课堂上给学生进行某一专题的讲座或共同讨论,给学生补充一些实务方面的第一手信息;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拓一些可能的渠道让学生到校外参与一些法律实践,例如到有关商事交易的庭审现场进行旁听,到外贸公司去了解国际货物写卖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到企业去了解公司的运行与管理,到银行和企业去认识各种票据的流通和使用,到国家有关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了解各种类型企业设立的条件和过程等等,校外实践时需要确定好实践目标与内容,合理安排实践时间,可以利用短学期和检测期,防止过多占用课堂教学时间.

三是模拟法庭训练.“模拟法庭这种教学方法其核心是根据现实法庭审判的特点,模拟一个法庭审判的现场,让学生成为该案件中的当事人、法官、律师等,让学生根据自己的角色相互之间展开辩论,在辩论中发现案件的事实,从而解决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1](P.148)这种方式的学生参与度、自主性比较高,而且可以培养团队协作的能力,不过对于学生有关知识储备和临场发挥的要求较高,若知识基础不牢固、准备不充分的话,较难顺利开展,因此模拟法庭训练在理论教学进行到一定阶段时开展较为适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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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郎爱云.论非法学专业民商法课程教改——适应专业需要还原法律本质[J].价值工程,2011(18):243-244.

(作者单位:常熟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江苏常熟21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