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教学的特色

点赞:32639 浏览:15484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0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法律英语课程具有“用专业学英语”和“用英语学专业”相结合的原则.此课程从内容设计上必须既考虑到英语学习的特点,又要考虑到法律学科的特色.

关 键 词 :双语教学;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问题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9-0064-02

法律英语课程本着“用专业学英语”和“用英语学专业”相结合的原则,希望学生可以得到“一石二鸟”的学习效果.为达此目的,这门课程从内容设计上必须既考虑到英语学习的特点,又要考虑到法律学科的特色.首先,双语教学是法律英语课程的必备条件之一,但也是对学生学习和教师讲授来说最具难度的一点;其次,案例教学是法律学科的教学特色之一,把它应用在英语学习过程中,不仅能使该课程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且会令学生的记忆更加深刻;最后,应用多媒体技术在法律英语教学过程中,可以使学生接受更大的信息量,使课程讲授更为生动.

一、双语教学

所谓双语教学,即用非母语进行部分或全部非语言学科的教学,其实际内涵因国家、地区不同而存在差异.在中国,双语教学是指除汉语外,用一门外语作为课堂主要用语进行学科教学,目前绝大部分是用英语.

此外教学中应注意正确处理好外语教学与专业课教学的关系.必须明确双语教学不是单纯地学外语,而是用外语学,学生应重点掌握专业知识,切忌将双语课变为普通英语课的翻版.

为了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掌握这门课程,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氛围营造.对于学生来说,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是学习外语的一个捷径.课堂上,可以采用朗读、讨论、演讲、对话等多种形式使得学生全方位地参与到课堂的各个环节当中,采用模拟法庭的形式使学生了解法律英语的实际应用;课后,应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多听多阅读英文法律资料,并且与同学进行交流,分享各自的心得.观赏英文电影也是令学生感兴趣及了解西方法律制度的一条捷径,推荐的与法律相关的英文原声影片有Legally Blonde(律政俏佳人)、Runaway Jury(失控的陪审团)、Erin Brockovich(永不妥协);推荐的与法律相关的英文原声美剧有The Practice(律师本色)、BostonLegal(波士顿法律)、The Good Wife(律政巾帼).

法律英语教学的特色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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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论研究.理论结合实践是制胜法则,用理论指导实践,通过教学实践来研究教学方法并且形成理论,是教学相长的过程.教学有必要进行理论研究,因为这是学习经验与总结经验的有效途径.英语的教学方法分为语言形式和结构教学法和语言功能教学法,功能教学法强调培养学生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能力,采用真实的资料,让学生了解现实生活中该种语言的表述方法,这非常符合法律英语课程设置的目的.文化背景和语境同样是语言习得的重要因素,研究语境对于法律英语学习者至关重要,因为英语词汇通常在法律用语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只有了解词汇在不同语境下的含义,才能准确理解英文法律文件,以免导致歧义.

3.教材选定.根据双语教学的特点,本课程选取的主要教材是Legal English(法律英语,何家弘编),它自1997年起出版了第一版,其后经过多次修改,目前已经出了四版,内容覆盖了美国法的各个方面,包括法律制度、法律职业、法律教育、司法系统、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权法、合同法、侵权法、公司法、环境保护法等.学生可以通过地道的英语文章了解西方法律尤其是美国法,同时推荐学生习读由李广辉和宋永新主编的《法律英语》,这部教材是用英语表述我国法律制度的,与何家弘编的教材共同应用在教学中,可使学生对比学习我国和美国法律制度与应用上的异同.

二、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法律学科的教学特色之一,在课堂上可以采用两类案例进行教学,一类是紧紧围绕课文的相关案例,例如宪法一章中选用的案例是Marbury vs.Madison;民权法中谈及的Walker v.IRS一案和St.Francis v.Al-khazraji一案;保险法一章中利用一个具体公司的案例比较公司高管和一般员工的保险利益对公司产生的不同影响;税法一章中采用了若干案例来解析,包括Veazie Bank v.Fenno,Flint v.Stone Tracy Co.,Knowlton v.Moore,Brushaber v.Union Pacific R.R.Co.,Bur v.Wells,Complete Auto Transit Inc.v.Brady等案例.另一类是与时事相关受大众关注的热门案例,例如今日说法所选取的案例等,此类案例的学习与探讨会增进学生学习的兴趣,并可将课题所学与实践相结合.

三、多媒体教学

多媒体技术在课堂上的应用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以及可使学生获得视听多重感官效果已得到一致认可.对于法律英语双语教学而言,运用多媒体技术有如下优势:

1.扩大学生知识面.网络资料非常丰富而且及时迅捷,学生可以利用网络资源来了解各国的法律制度和现行法律法规,同时还能观察到最新的社会热议问题.

2.利于展示案例和法庭实况.案例可以用文字、图片或影像展示给学生,让其对案例有较为直观的理解,便于分析案情,得出正确的结论.目前有多个法制类的电视节目,其中包含了大量案例及法庭实况,这些节目对于没有社会实践经验的学生而言甚为有益.

3.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法律英语课堂上应用多媒体技术可以使学生从视听多重角度进行学习,利用图片、影像、声音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1.常用词的翻译.法律术语大多有别于生活中的用语,很多英语中的常用词在法律用语中会有特殊含义,例如在法律英语教材中出现的:the Bar指律师协会;House counsel是指专职法律顾问,即受雇于某公司企业而非独立开业的律师,也可称为corporate counsel(公司或团体法律顾问);hearing应译为听证会;to air her grievances译为倾诉其冤苦;authority应译为法源;the bench and bar是指法官们和律师们;exsiting securities指上市证券;the law merchant应译为商业习惯法;appear指出庭.

另外,在翻译中常常遇到的问题就是法律术语中存在大量的拉丁语,这也是法律英语学习者亟需克服的难关,例如在法律英语教材中出现的:ex aequo et bono(拉丁语)应译为公平且善良;an ad hoc basis指以个案为基础的或以特定目的为基础的;pro se可译为自己或亲自,多指当事人不请律师而自己出庭诉讼;stare decisis指遵从前例原则;preservation of the status quo是指保持现状;prima facie case是指有表见(或明显)证明之案.

2.了解文化背景.学习西方法律有必要了解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他们以判例法为基础,与我国的法律制度体系不同,渊源相异,习俗各具特色,只有清楚其形成原因,才有更好的了解他们的法制体系,这些对于学习法律英语的人来说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3.结合我国法律实践.我国是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以成文法为基础,法律英语课程主要是学习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尤其是美国法.若单纯地了解英美法,则在实践中会与我国某些法律法规相冲突,因此,在学习法律英语的同时,必须了解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在我国法律实践中与西方法律之间的联系.目前我国法律制定过程中也有倾向于借鉴美国法的趋势,这就要求学习者更应了解我国法律和美国法之间的差别与联系,借鉴能为我国法律实践应用的国外法律.

作者简介:杨天舒,吉林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吉林大学法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庞长亮,吉林财经大学讲师、校团委副书记,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