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的构建

点赞:3182 浏览:785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目前,我国高校的教育收费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高校教育成本成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文章从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存在的障碍、成本核算内容、核算对象、核算科目等方面阐述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指出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对于加强高校内部管理,降低教育成本,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益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关 键 词 :高校 教育成本 成本核算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0-095-02

目前,虽然在我国尚未真正建立起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也没有得到全面开展,但对其理论研究却已成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学者和高校从事财务管理工作者探讨和关注的话题.研究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问题,建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明确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方法,构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应该是我国高校会计制度改革和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需注意的问题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存在的障碍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不仅是高等学校宏观管理的重大问题,也是财务会计的技术问题.目前,全国高校尚无统一的教育成本核算方法,更谈不上全面实施教育成本核算制度.我国没有出台口径统一的教育成本核算的操作性方案,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高校会计制度问题,由于目前高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而不能准确反映高校当期财务状况,难以合理地核算高校教育成本.虽然财政部在2009年拟定了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了高等学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但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条款,成本核算问题难以立刻得到解决.另一方面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体系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教育成本的核算从概念到对象、成本项目、核算标准、程序等核算体系都没有理论指导,使高校财务部门无法准确归集、计算教育成本等有关数据.

(二)制约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因素

1.理论研究不成熟.目前我国对教育成本的研究还不成熟、不完善,在对教育成本概念的界定、教育成本核算对象及项目设置和成本所包括的内容范围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分歧.

2.高校领导缺乏进行成本核算的主观意识.一方面,由于教育行政机构没有把教育成本作为对高校评估的指标,没有成立教育成本管理机构,所以高校在进行成本核算方面没有外界压力,另一方面,现在高校收入仍然是以财政拨款和收取学杂费为主要资金来源,而且在招生市场上处于卖方市场,再加上高校以前没有进行过成本核算,需要对一些会计资料进行整理,对一些固定资产进行重新评估,这将会给高校财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与麻烦.所以上到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员工都自觉或不自觉地认为,高等学校为非盈利组织,实行成本核算没有必要,成本效益观念普遍淡薄.

3.间接费用的分配缺乏统一标准.由于高校涵盖了各层次、各专业的学生,因而高校发生的间接费用的比例较大,成本主体不明确,大量的间接费用没有按负担对象归集,同时费用的分配标准不易确定,如人员工资是按学生人数还是按课时比例分配,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提供的劳务是否该用交互分配法进行分配,行政部门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如何进行分配等等.对于学校会计人员来说,要搞清这些费用的归属,显然会增加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二、构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的思路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项目的设计

高校教育成本的具体构成,是指构成高校教育成本的费用类别.研究其具体构成,目的是提供准确的便于教育成本分析和控制信息,以便实施教育成本核算,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效率和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借鉴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及结合高校实际应用需要,本文认为,高校教育成本项目可设置为:人员工资、行政事业费、教学业务费、学生奖助学金、修缮费、科研费、固定资产折旧等7项较为合理.

1.人员工资:是指学校支付给教师和为教学怎么写作的行政管理、后勤人员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各种补贴、其他工资(包括教师课时费、导师津贴等)、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该项目中不包含离退休人员和后勤实行社会化的人员工资等费用.现在有些高校后勤全部实行社会化,其支出与培养学生无直接关系,其职能应该由社会来承担,因此后勤怎么写作部门的支出不能计入教育成本.同时,尽管目前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尽完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等费用仍需由单位负担,但这部分成本显然与教学没有多大关系,因此不能算在教育成本之中.让学生承担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我们认为不合适.

2.行政事业费:主要指学校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日常支出.包括从事党务、行政、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图书资料管理等部门所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宣传费、车船维持费等.该项目中不包含校办企业与教学无关的附属单位的支出.校办企业作为企业法人,已经实行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虽然有些费用仍然从学校教育事业费中列支,但是这些费用的支出与高校的教学怎么写作无关,应由校办企业自己承担,不能计入高等院校的教育成本.附属单位的支出一般指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资金补助附属单位所发生的支出.内容一般包括附属单位如医院、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所占用的房屋、设备,以及学校支付给附属单位的补助性支出.这些费用的支出与高校的教学怎么写作无关,也不应计入教育成本.

3.教学业务费:是指学校为完成教学任务所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从事教学的各院系所发生的教学实验、教育实习、教材编审、课程建设、教改立项、精品课、师资培训、资料讲义、教学差旅(包括教师出国考察、进修)等费用.

4.学生奖助学金:是指学校用于与学生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用于学生的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学生补助费、实习费、学生活动费、招生就业费和体育维持费等.该科目所汇集的费用应在期末剔除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国家给予学生在伙食方面的补贴等费用后,全部计入教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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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修缮费:是指学校教学用房、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和修理费用.对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维护应计入本学年的教育成本,对于大修理费用,应按大修间隔年限分期摊销.

6.科研费:该科目核算高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以及所属科研机构发生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支出.由于教学与科研往往存在一定的关系,一般认为,只有高水平的科研,才有高水平的教学.事实上,教学与科研两者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因此,科研费用应该部分计入教学成本的直接费用科目中.对于科研经费而言,校内项目经费可全部计入教育成本中,其他科研经费以1/3计入教育成本费用.

7.固定资产折旧:学校教学用固定资产耗费的价值,是教育成本的重要项目.用于教育的固定资产和设备主要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一般设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器材、为教学购写的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长期资产等.按现行高校财务制度,高校教育支出中不包含固定资产折旧,为了真实计算高校教育成本,必须采用一定的方法计提折旧.根据我国实际,固定资产折旧应采用直线折旧法,即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平均计算各年折旧.折旧年限的确定应参照《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审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即房屋建筑物50年、专用设备8年、一般设备5年、其他设备10年.将《高校会计制度》单列的图书、交通工具列入其他设备.土地使用权不计提折旧,但土地价值须以潜在租金形式或以所在地区土地中间价的一定利率进行折算.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核算对象为全部高校在校学生.通常可先将某一类学生确定为标准学生,然后对其他层次的学生按折算系数进行测算.具体的测算方法为:以本科生及其他相当于本科生层次的各种学生为1,硕士生及其他相当于硕士生层次的各种学生为2,博士生及其他相当于博士生层次的各种学生以及来华留学生为3,专科生为0.7,其他学生(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成教学院学生、函授生、夜大生等)为0.5.

因此,学生折合总人数等于本科生数*1+硕士生数*2+(博士生数+留学生数)*3+专科生数*0.7+其他学生*0.5

(三)生均教育成本的确定

生均教育成本等于总教育成本/学生折合总人数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生均教育成本专指本科生层次的的平均成本,其他各类学生的教育成本应该乘以其相应的折合系数而得.如:硕士生的生均成本等于生均教育成本*2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账户设置

高校要建立教育成本核算制度,必须按成本核算的要求,对经费支出项目的核算内容进一步细化,增设“教育成本”等有关成本费用方面的会计科目.

1.“教育成本”科目.该科目用来核算高校办学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教育费用,并据以确定培养和教育学生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本期发生的全部教育费用,贷方登记本期结转的毕业生教育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在校生的教育成本.该科目应按院系、专业、学历、年级和成本构成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2.“教学直接费用”科目.用于核算高校所属院系直接用于教学活动的支出,如院系教师及教辅人员的工资及福利、院系教学所耗用的直接材料和其他直接支出等,可按院系和支出用途设置双重明细科目,期末将账户余额结转“教育成本”科目.

3.“管理费用”科目.用来反映和监督学校行政部门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所发生各类费用开支.借方发生额归集学校行政部门为怎么写作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贷方发生额为按一定标准分配转入“教育成本”科目的金额.该科目可按具体用途设置明细科目.

4.“科研费用”科目.用于核算高校及其所属院系开展科研活动的各种直接或间接支出,可按项目、院系、用途设置三重明细科目,期末将其余额根据学生直接受益程度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比例分配后,将属于学生教育成本负担的部分转入“教育成本”科目.

5.“待摊费用”科目.用于核算高校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分担的费用,如预付的水电费、取暖费、借款利息、引进人才费等.分期摊销时,借记“教学直接费用”、“管理费用”、“科研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6.“预提费用”科目.用来核算按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如预提的租金、借款利息、修理费等.预提时,借记“教学直接费用”、“管理费用”、“科研费用”等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

7.“累计折旧”科目.用于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转移到高校教育成本中去的累计价值.这一科目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以及固定资产的类别设置二级明细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根据固定资产收益部门,借记借记“教学直接费用”、“管理费用”、“科研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 科目.

高校教育成本是一项综合性经济指标,它反映了培养不同层次人才所耗费的培养费用.充分运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对于加强高校内部管理,降低教育成本,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益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在高等教育领域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要获得优质生源,使学校得到长足发展,就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探索高校办学成本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