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教育:民办高职的理想追求

点赞:28553 浏览:13209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1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我国民办高职在新阶段需要由补充教育定位向选择教育定位转变.选择教育定位是民办高职的理想追求,且有利于其走出现实发展窘境.构建高职教育体系和打造高职教育特色是民办高职定位为选择教育的关键,前者有利于提升高职教育地位,后者有利于凸显教育类型品质.民办高职选择教育定位转变需要政府和高校形成合力,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障.

【关 键 词 】民办高职;补充教育;选择教育

【作者简介】杨继龙(1979~),男,湖北人,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教育测量、评价与管理研究(广东广州510091);方泽强(1981~),男,广东惠来人,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福建厦门361005).

【原文出处】《现代教育管理》(沈阳),2012.8.21~24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性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人才.当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面临着由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型的重任,更重要的是,高考生源减少给民办高校发展增加了压力.在此背景下,民办高职的发展遭遇较大冲击,这与民办高职的传统定位有关.本文拟对民办高职的定位作初步探讨.

一、选择教育定位:民办高职的理想追求

所谓选择教育,通常是指在高教体系中某种教育类型与其他教育类型地位相对平等,类型间不存在高低等级关系,该教育类型所提供的教育产品与其他类型的产品各具特色,人们根据自身需求和能力自由选择各类教育产品.我国民办高职最初定位为补充教育,即民办为公办之补充,高职教育为普高教育之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后,民办高职的法律地位有所提高.但是从现实看,民办高职的定位仍旧没有改变,应将民办高职的定位转变为选择教育.

(一)选择教育定位是民办高职的理想目标

普高和高职地位平等,其共同发展有利于推动高教体系健康发展,这一点已被多数发达国家证实.在美国,受自由和多元文化影响,普高教育和高职教育的发展不存在谁高谁低的问题.承担普高教育为主的研究型大学、文理学院受人推崇,承担高职教育为主的社区学院也为人喜爱.事实上,美国高等教育并非独尊普高教育,而是普高教育和高职教育平衡发展.类型的平衡和多样发展被认为是美国形成发达的、有竞争力的高等教育体系的关键因素之一.同样,德国政府对普高和高职的发展也是同等支持,无高低之分,因此德国不仅有高学术水平的柏林自由大学,也有高技术水平的“F+U”职教集团,高等教育体系呈健康发展状态.理论上普高和高职要实现共同发展,前提是两类教育均定位为选择教育,即高等教育体系需要向外界提供不同类型的教育产品,且两类产品都是重要的、优质的,无高低之分,这样两类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就能实现均衡发展;相反,如果定位为补充教育,即不同类型教育产品存在上下之分、高低之别,那么很可能导致某类教育“独大”,造成高教体系畸形发展.美国和德国的普高和高职平衡发展与其将两类教育定位为选择教育有关.如此,政府在普高和高职的发展政策制定和财政供应等方面就很少厚此薄彼.就我国而言,民办高职最初定位为补充教育有其历史必然性,但是从长远看,选择教育的定位才是其最终理想追求,这有利于形成“普高和高职平衡发展,公办和民办公平竞争”的格局.

(二)选择教育定位有利于民办高职走出现实窘境

高等教育大众化初期,民办高职的补充教育定位对其发展影响不太明显,因为高等教育需求大于供给,民办高职只要能提供教育供给就能发展.但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已呈现新特点:一方面,高等教育资源已从总体短缺转向局部资源过剩,民办高职面临“生源荒”.根据估算,我国接受高等教育适龄人数已于2008年达到最高峰,为12487万人,此后适龄人口呈逐年递减趋势,预计2020年为8717万人,民办高职已进入一个持续较长时间的生源短缺阶段.另一方面,民办高职因质量不高、特色不突出导致弃读现象.近几年,不少考生被民办高职录取后选择弃读,其根源是家庭投资民办高职教育的回报率不高,最突出的表现是大学生与民工同工同酬,于是新“读书无用论”抬头.不难看出,生源减少已窄化了民办高职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而质量不高、缺乏特色更令其办学雪上加霜.笔者认为,质量不高、缺乏特色在一定程度上与民办高职的定位有关.民办高职被定位为补充教育往往意味政府不太重视此类教育,以至于高职院校提升质量和打造特色缺乏资源支持.事实上,我国政府对民办高职投入少的事实已是定论,无须争辩.此外,补充教育定位也造成了民办高职办学者产生“办职教不如办普教”的心理,各民办高职专科纷纷借升本途径转办普高教育已是存在之现实.因此,欲摆脱民办高职教育质量不高、特色不明显、生源锐减的窘境,转变其补充教育定位为选择教育定位是根本解决之道.基于选择教育定位,政府就可能重视发展该类教育,并加大投入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高校则能在公平的发展政策和财政资助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特色,应对发展挑战.

二、选择教育定位的关键:构建高职体系.打造高职特色

(一)构建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是指高职教育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层次完备、贯通,形成一个完整的层次结构,提供不同层次的高职教育.许多经济和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往往都拥有成熟和发达的高职教育体系.台湾地区的高职教育具有专科、本科、研究生层次,分别由专科学校、技术学院、技术大学承担,高职与普高各自形成独立体系,平衡发展.事实上,台湾地区在20世纪后期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与其构建高职教育体系、大力发展高职教育不无关系.二战后德国经济迅速恢复和腾飞也与该国大力发展各层次高职教育、构建独立高职体系有关.不难看出,构建独立的高职教育体系可以提升高职教育地位,提高其怎么写作水平,扩大高职的社会影响力,这能为高职教育转向选择教育定位、实现与普高教育平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受“学而优则仕”、“重学轻术”等文化传统影响,我国民众对高职教育不太认同,且高职教育当前只有专科层次,使民众对高职极易产生“次等教育”的观念,再加上民众“喜公恶私”的偏好,导致民办高职地位较低.借鉴国外经验,笔者认为,构建独立的高职教育体系有利于提高我国民办高职的地位,从而实现高职与普高平行发展.其实早在21世纪初,潘懋元、石伟平等学者就提出建立独立的高职教育体系.时至今日,独立高职教育体系仍未形成.现实中政府对公立高职专科升本科已有明文限制,对民办高职升本科则不作限制,然而民办高职专科升本科后却偏离高职教育的应然道路,其实施的是普通本科教育而非高职本科教育.这一方面受高职本科发展理论研究滞后的影响,另一方面则受教育政策的影响.例如,升格后的民接受的是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该评估方案显然是学术导向的,这容易引导民偏离其应然的高职本科发展轨道.所以,引导民定位于职业型大学,承担高职教育,并与高职专科紧密衔接以形成较为完整的高职教育体系,是当前的重要工作. (二)打造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特色是指某事物别具一格的特点或特征.通常地,谈及德国的高职会联想到“双元制”模式,谈及英国的高职会联想到“三明治”模式,“双元制”和“三明治”模式可视为德英两国的高职人才培养特色.显著的职业特色为德英两国培养了一大批职业型人才,满足了社会的技术人才需求.两国的高职教育以其职业特色区别于普高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也表征了高职教育的不可替代性及独特的教育类型品质.与此同时,不同高职院校在职业人才培养上也呈现出不同院校特色.事实上,正是基于特色,高职在德、英两国受到政府重视并得到大力支持和发展;正是基于特色,高职教育产品在与普高教育产品的竞争中为人们提供了自由选择的依据.可见能否形成高职特色是高职选择教育定位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而言,高职教育特色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是类型特色,即高职教育强调“职业性”因素;二是院校特色,主要集中在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上.就类型特色而言,我国高职专科已走出了举办之初一度是普高本科“压缩饼干”的阶段.目前,高职教育关注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高职学校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SE作,如何凸显职业因素备受重视.但是,高职当前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校企深层次合作机制还没有形成、实践教学资源投入不足等.最突出的是,我国对高职学生的培养成本投入少,该经费通常低于普高生的培养成本.这是不符合职业原理的.因为昂贵性、实践性和社会性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特征.有研究者指出职业院校与普通院校的投入之比应为2.64:1.在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政府对高职学生培养经费投入是远远高于普高学生的,充足的经费大大优化凸显了职业特色.因此,上述问题如不解决,我国高职的职业特色难以进一步优化,该教育类型的品质可能遭到人们质疑,也势必影响选择教育定位.就院校特色而言,各民办高职院校出现同质化办学现象,院校特色不明显.以专业设置为例,在上海,高职院校(民办高职居多)金融类专业重复率为5.0,旅游贸易类专业重复率为8.0,信息技术类专业重复率为16.1,大大超过了业界公认的3.5-4.0的适合区间.总体上看,我国高职教育的类型特色已经初显,但有待进一步优化、凝练,同时,院校的特色办学机制也有待完善.所以如何打造高职特色,凸显该教育类型的品质和不可替代性,必须提上日程.

三、政府和高校:制定有效措施.保障定位实现

构建高职教育体系和打造高职特色是民办高职选择教育定位实现的关键,那么由谁来完成这两项关键任务?当前需要采取什么措施?笔者认为,完成任务的主体一是政府,二是民办高职院校自身.政府和高校只有形成合力,才能确保高职选择教育定位的实现.当前政府的工作重心在于制定政策和改革制度,高校的工作重点则是提高质量.

(一)推进高职教育层次衔接,构建高职体系

高职本科教育理论研究的滞后以及政府指导民办高职本科办学政策的缺位引发了民大学对办“高职本科”还是办“普高本科”的困惑.政府主管部门应着重考虑提升高职教育办学层次,着力于高职本科教育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工作,出台明确的高职本科发展指导性政策,指引民向应为的高职本科方向发展,促使民办高职实现专科、本科衔接,形成较为完善的高职体系,并积极探索研究生层次高职教育的发展.此外,亟须加快推动中职与高职的衔接工作,逐年逐步扩大中职升高职的生源数量,满足中职生接受教育深造的需求,也缓解高职生源不足的问题,据此要重点开展高职课程改革工作.

(二)开展独立的高职评估活动,凝练高职特色

高等教育评估对高校办学具有引导、评价等功能,可通过高职评估引导高职教育凝练职业特色.首先,遵循科学原则制定高职本科评估方案,并对民进行评估.要通过评估引导民向高职本科教育方向发展而非向普高本科方向发展.同时,高职本科和专科评估应构成独立的高职评估体系.其次,坚持共性和个性统一原则,在评估方案中突出院校个性特色的权重和分值,可在评估后通过实施特色建设项目扶持高校办出特色.再者,充分发挥企业、行业中能工巧匠和技术专家在评估中的作用,建立高校、行业、企业紧密合作共同育人的关系,进一步强化职业特色.最后,倡导“轻横向比较,重纵向比较”的评估价值取向,淡化院校间比较,注重院校不同发展阶段的自我比较,鞭策民办高职逐步提高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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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革高考招录制度,实行分类录取

在实现高职本、专科衔接的基础上,教育管理部门可以尝试开展普高、高职两个体系分开招录的办法.需要指出的是,针对当前社会重普高、轻高职的现实,可研究制定向高职生倾斜的优惠政策,吸引考生报读高职.此外,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在同一批次录取中不应设计先公办后民办的录取顺序,而是公办高职和民办高职同等顺序招录,学生自主选择高校.不可否认,民办高校在初期可能处于劣势,但是从长远看,公办、民办公平竞争的政策设计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以教育品质作为竞争标准,这势必激发民办高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大财政资助,改善发展环境

取消对民办高校的歧视性政策,建立相对公平的发展环境是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加大并落实对民办高职的财政资助.从第三部门视野看,政府要从“公共利益”角度着眼,对公立、私立大学采取同等的资助政策,以利于公共利益最大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和政策已要求地方政府设立民办高校专项发展基金,当下有些省份已设立并落实到位.但从总体上看,对民办高职财政资助的力度和额度还有待加强和提高.当前,一是要制定具体的民办高等教育奖助和资助法规,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年资助额度以及高校申请条件等,可考虑把奖助和资助与评估科学挂钩;二是要制定高职教育生均成本标准,此标准应高于普高的成本标准,同时要明确各级政府应承担的比例,按年度向民办高职拨款.当前某些地方公办高校生均经费将大幅度提高,民办高职的收费政策不再具有优势和竞争力,如果政府不加大对民办高校的资助,那么有些民办高职可能会走向破产,影响高等教育体系的整体稳定发展.

(五)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建设

高等教育的竞争最终表现为教育质量的竞争.民办高职院校当前应加强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建设和改革工作,其着力点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要充分发挥民办高职院校办学机制灵活的特点,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和改造专业,并开展独立的专业和课程评估;进一步结合区域经济社会特点来形成和打造持久的、稳定的专业和课程特色;加大校企合作工作力度和深度,建立长效的合作运行机制,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总而言之,民办高职院校只有以质量和特色才能赢得市场和社会认可,从而逐渐扭转社会对民办高职院校的歧视,为民办高职从补充教育定位转向选择教育定位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