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背景下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

点赞:27078 浏览:12140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融合教育改变了普通教育教师所处的环境及工作任务,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免费师范生是未来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生力军,其职前特殊教育能力的培养是顺应融合教育发展对教师特殊教育能力诉求的重要途径.本文基于融合教育的视角,系统探讨了普通教育教师特殊教育能力的结构和内涵,从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设置方面初步构建了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体系,并提出从转变教师教育者观念、完善教师资格认定体系、加强多学科跨专业合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

关 键 词 融合教育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 培养

分类号 G760

1.引言

融合教育已成为世界教育的发展潮流.“关注所有学生的积极学习和参与”是融合教育最响亮的口号.融合教育强调儿童差异存在的合理性,确保所有儿童(包括残疾儿童)都拥有在普通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权利,学校和教师有责任通过调整教育教学满足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要求教师应“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可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宗旨在根本上与融合教育的理念是相符的.从认识到残疾儿童的独特需要,到看到各类特殊教育需要儿童,进而认识到人人都有特殊需要,这个过程就是对个体差异关注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像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一样,尽管当前受一些因素(如经济发展、体制、社会接受度等)的限制,融合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走向.

随班就读是融合教育在中国的具体实践是我国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据2012年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义务教育段全国特殊教育学生随班就读人数已占到在校生人数的51.88%_2].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也已不算少数.以北京为例,2012—2013学年北京市共有5616名残疾学生在1091所普通中小学就读,而2009—2010学年度北京市共有中小学1422所,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普通中小学占总数77%,而2007年的这一比例为47%.也就是说,随着融合教育在世界各国的推广以及我国大陆随班就读工作的不断发展,未来将有更多的特殊需要儿童进入普通学校课堂,普通教育教师的教育环境、工作任务也因此发生变化,这对普通教育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个时候,如果教师教育没有给予及时呼应,师资队伍的质量就会失去保障,进而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就目前研究结果来看,我国随班就读学校的实际教学质量并未像统计数字如此乐观,这些儿童在普通教育环境中接受的教育质量、个人的发展状况和自身潜力实现程度并不理想;我国普通教育教师对这种变化的适应水平并不高,大多数教师缺乏对随班就读儿童高效教学的知识和技能,有的甚至没有形成基本的对随班就读的高度认可和对特殊需要儿童充分接纳的态度;教师普遍担心自己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能力,师资质量已经成为阻碍随班就读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普通教育教师在师范院校未学过特殊教育相关理论、知识与技能,不了解特殊需要儿童的身心特点以及特殊教育的规律与方法,在面对特殊需要儿童时常常不知所措,无力提供其所需要的特殊教育及其相关怎么写作,不仅使随班就读的特殊需要儿童处于混读状态,日渐失去学习的兴趣与信心,教师本人也充满强烈的挫败感.普通教育教师的特殊教育能力匮乏已成为制约随班就读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不突破这一瓶颈,随班就读的质量难以获得普遍提高,特殊需要儿童的平等教育权益也难以真正实现,也将违背基础教育改革所提出的“关注个体差异”、“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的宗旨和目标.因此,使普通教育教师掌握一定程度的特殊教育技能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对教师的必然要求.

2007年,我国开始在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期望通过师范生免费教育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院校,解决中西部尤其偏远贫困地区的师资缺乏问题.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实施,使我国基础教育教师的培养面临新的改革,为解决我国教师教育培养问题提供了良好契机与环境;也促使部属师范大学从原有“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向“实践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已有研究发现,虽然免费师范生对教师职业的整体认同水平略高,但是已有培养模式下免费师范生对课程政策、课程规划、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及实施等方面满意度较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职前培养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阶段,是“准教师”的养成阶段,是教师专业能力形成的初始阶段,免费师范生在职前培养阶段生成的专业能力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入职后教师专业发展的起点水平和发展空间,也影响着入职后面对多元化的教育对象群体的教育态度、教学活动和教学效果.因此,为适应未来我国普通学校教育对象及教育环境的变革,在免费师范生培养过程中,将特殊教育能力纳入普通师范教育培养内容将成为必然.在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融合教育推进之下,普通教师教育体系应如何呼应融合教育发展对教师特教能力的诉求,将是我国教师教育变革的行动重点.本研究聚焦于作为未来基础教育“生力军”的免费师范生,以期通过对其特殊教育能力培养的探讨,为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的变革提供借鉴.

2.融合教育背景下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的结构及内涵

2.1 普通教师特殊教育能力结构及内涵的研究现状

分析教师的能力构成是促进教师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在当今融合教育背景下,普通教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特殊教育能力?什么是教师特殊教育能力的主要构成要素?

国外研究者归纳了融合教师要具备五方面的能力,包括障碍儿童相关知识;障碍儿童学科内与学科间的有效教学策略;正确的班级管理与行为干预技能;正式与非正式的评估方法;与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员有效沟通与合作的策略.英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所有的教师职前培养的课程,均应包括特殊教育的内容;要求新教师要具有发现和教育超常儿童以及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能力.英国学校培训与发展署提出了对普通教师特殊教育能力的六项基本要求,以此确保特殊儿童能够得到高质量的教育,具体包括:教育者能够立即发现并满足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教育者能够帮助特殊儿童在社区和学校生活中进行学习、获得成功、并且能够完全融入其中;教育者应当接受充分的培养以获取相应的知识、技巧和信心来移除特殊儿童学习中的障碍,并且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地进行学习活动;教育者应当在健康、安全、成就感、对社会的贡献、经济能力五个方面使特殊需要儿童获得提高;教育者需要与学生、家长以及其他专业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作,以满足学生和其家庭的需求;教育者能够通过职业标准和绩效管理了解其在特殊教育方面的职业发展水平,并同时发展自己的教学技巧. 融合教育对未来教师的专业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态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内研究者认为,在融合教育中,任何教师都要能履行以下职责:①充分了解每一个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和普通儿童,能为不同的儿童制定个别化的教育计划和安排相应的活动;②明确教育目标是为了支持孩子学会正确的知识和适当的行为,促进他们的发展,将每一个儿童都作为课堂教学中的受益者;③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避免由于标签效应而限制某些儿童的学习能力和人格的发展;④重视发挥各种教育活动在融合教育中的价值与功能,要鼓励发展正常和发展障碍儿童共同参加活动和相互学习.也有研究者提出,为满足融合教育实施的需要,教师应该具备三方面得素质,即形成融合的态度、价值和期望(真诚接纳所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形成合理的教育期望、形成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树立的教育观(树立的教育机会观即教育机会均等,树立的过程观即“合作学习、共同生活”,树立的发展性的学生评价观);具备特殊需要儿童的知识(如特殊需要儿童的概念及分类、融合教育发展及趋势、关于特殊教育的文件法规、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特殊需要儿童生理心理特征、从事融合教育的专业信念)、技能(音乐、舞蹈、手语、盲文等)和情感(关爱和帮助).

孟万金等研究者认为应该打通“普教”和“特教”之间的分割,突破传统的普教与特教教师专业素质“线性”排序或“面上”并列的局限,构建融合教育环境下教师素质结构的四个关键系统“专业理念、专业智能、专业情怀、专业规范”.

2.2 融合教育背景下普通教育教师特殊教育能力的结构及内涵

在融合教育理念的推行下,国内外学者对于教师的特殊教育能力结构的论述主要集中于融合的专业理念(包括教师的态度、价值和期望;的教育观等)、融合教育的专业知识(有关特殊儿童发展及其学习的知识系统;有关融合教育的专业理论和知识系统;有关融合教育的法规政策知识系统;有关特殊儿童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系统)、融合教育的专业技能(特殊需要儿童鉴别与筛查的基本技能;特殊需要儿童有效教学策略;融合班级有效管理的策略;特殊需要儿童行为干预技能;正式与非正式的评估方法;与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员有效沟通与合作的策略等)三个方面.其中,融合的专业理念是整个能力结构的灵魂,指导和影响着教师融合教育教学活动;融合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普通教师开展融合教育教学活动的核心和支柱,三个方面之间相辅相成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普通教师融合教育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2.1 专业理念

专业理念是统帅教育职业活动的总的思想意向.教师的专业理念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所形成的对相关教育现象,特别是对自己专业以及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所教学生的主体性认识,影响着教师的教育实践和学生的身心发展,信念的获得需要互动和参与,并逐渐决定自己以一种什么样的角色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融合教育的思想,即是人类对自由、平等人权的追求,强调参与,拒绝排斥.因此,在这种理念下,教师要树立一系列的新观念,真诚接纳所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形成合理的教育期望和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树立的教育观.

首先,教师需要真诚接纳所有有特殊需要的学生.融合教育的理念强调尊重每个儿童特殊的禀赋和需要,努力使社区内的每个学生都感到被接纳、安全及成功.给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与普通儿童一样的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既是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导向和法律法规要求,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途径.教师是否具备对特殊需要儿童真诚接纳态度,直接影响这些儿童的受教育水平.已有研究发现,普通教师对于特殊需要儿童的接纳态度并不乐观,“普通儿童普通学生还照顾不了,哪有精力关照残疾学生”,这种消极的接纳态度必然导致融合教育的失败.其次,树立新的人才观,形成合理的教育期望和教育价值观.融合教育首先要做到的是“有教无类”,进而是“因材施教”,促进所有儿童的全面发展.对于所有儿童(包括普通学生和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培养其成为社会有用之人才是融合教育的最终目的.因此,教师必须要树立复合、多元化的人才培养观念,对不同学生给予个别化的教育期望,形成合理的教育价值观,才能促进教育公平的达成.再次,树立的教育观.融合教育体现着教育公平,是教育公平实现的重要途径.融合教育的开展不仅体现受教育机会的均等,而且体现了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公平,这与教育的思想是一致的.这就要求普通教师必须在教育教学中树立的教育观,由封闭式单一性教育向开放式多元化教育转变,明确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倡导学生为主体的参与式、合作性学习,体现教育活动过程中的主体性、公平性、合作性原则;改革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评价方式,由终结性向形成性转变.


2.2.2 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是教师专业素质的核心特质之一是教师专业成长的支柱.在融合教育环境中,教师要掌握基础的特殊教育知识.根据融合教育环境下教师职业活动的性质和特点,普通教师需要掌握如下专业知识:其一,有关特殊需要儿童发展及其学习的知识.对各类型特殊需要儿童的发展特点及其学习规律的掌握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和核心.其二,有关融合教育的专业理论和知识.对融合教育的发展历史及未来趋势、融合教育基本理论的学习有助于教师树立融合教育的专业理念.其三,有关融合教育的法规政策.这是依法执教必需的知识,如义务教育法和有关特殊教育的政策法规,教师等级资格相关政策,地方相关制度体系等.其四,有关特殊儿童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是开展教育教学的基础,是教育教学技能的根基,如教学论、课程论、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

2.2.3 专业技能

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和融合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对教师教育特殊需要儿童的基本技能要求也逐渐提高.在融合教育环境下,普通教育教师需要掌握如下技能:其一,特殊需要儿童鉴别与筛查的基本技能.教师应能够及时发现特殊需要儿童,并知道如何向特殊教育专家寻求帮助.其二,特殊需要儿童有效教学策略.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学科专业功底、把握学科前沿、洞察学科发展方向的能力和具备跨学科的知识技能,还需要具备高效教学和教会所有普通学生和有特殊需要学生学习所必须的知识技能;教学要有针对性地满足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帮助特殊儿童在学校和社区生活中进行学习、获得成功、并且能够完全融入其中,这也是融合教育理念的基本要求.其三,融合班级有效管理的策略.在融合教育环境中,教师所面对的学生群体差异性更大,因此,教师必须掌握班级管理的有效策略,才能保证开展教育教学的有序进行.其四,特殊需要儿童行为干预技能.特殊需要儿童大多存在各种问题行为,因此,教师必须能够掌握有效的干预方法和策略,减少特殊需要儿童的问题行为,培养其良好行为习惯,以促进其融入班级环境.其五,正式与非正式的评估方法.评估不仅是检验教育教学效果的手段,还具有激励、指导学习的作用.融合教育要求教师在传统终结性评估和形成性评估的基础上,具备多元化的教育教学评估技能.其六,与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员有效沟通与合作的策略.教师的合作、共享能力被作为各国融合教师培养和培训的核心能力.融合教育的实施需要家庭、社会等多方位的支持与保障,这就要求教师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策略,促进各类资源的整合和协调,促进各个群体之间的融合,扮演相似度检测者角色,使各系统之间有序融合运作,以为融合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3 融合教育背景下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体系的构建

免费师范生政策的推行将为教师队伍引入大批优秀学生,对我国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也为融合教育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师资基础.为保障特殊需要儿童在普通学校获得适当的教育,在教师职前培养阶段加入特殊教育的相关内容是世界各国较为普遍的做法.

为提高我国随班就读质量,促进我国融合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体系是确保这一目标达成的重要途径.目前虽然有部分院校在教师教育改革的浪潮中意识到对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的培养,但大多数以开设特殊教育公共选修课程的形式开展普及性教育,其辐射范围有限、效果甚微.因此,有必要系统地考虑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体系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和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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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培养目标:融入融合理念,培养特殊教育能力

要构建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体系必须先明确其培养目标.融合教育的核心是接纳所有儿童,不拒绝和排斥儿童,其内涵已远远超过特殊教育的狭义内容.随班就读是我国融合教育的一种实践形式,对我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及义务教育的普及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教育发展,师资先行,随班就读改变了普通教育对象的构成,教师的工作任务也因此发生变化.此时,教师教育必须予以及时呼应,才能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教育做好充分准备.

免费师范生作为未来教师的生力军,为适应融合教育环境,在培养阶段必须纳入特殊教育能力培养内容.应融合教育之需,各国均对教师培养目标进行了调整,如美国教师教育项目以“培养各级各类教师以满足所有受教育者的需求,并注重多样性、差异性和多元文化的渗透”为目标;澳大利亚教师标准中也要求教师能够满足所有学生的需求,关注多样性和差异性;瑞典要就已获得某种教学学位的教师进行补充培训,以“使他们能够满足教室内多元化的学习需要”等.因此,在融合教育背景下,为保障我国随班就读的顺利开展,对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也应以“培养免费师范生具备从事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的能力,能满足融合教育环境中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需求”为目标.

3.2 培养方式:整合多专业力量,实行多模式培养

“从普通教育发展的角度来看,提倡融合教育也是对整个教育的目标、教育功能的又一次深刻反思,是对教育价值取向和教育定位的调整,是对现代教师教育的挑战”.面对这样一个挑战,学界一直对从事随班就读的普通教师职前特教能力的培养有重要性的认识,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持续不断,内容也不再局限于对其价值与意义、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的确证.及对国外融合性师资职前培养经验的学习和借鉴,而且还设想和提出了符合本土化条件的具体的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教课程的安排方式、教学实习的方法和策略.

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对于职前阶段的“准教师”特教能力的培养仍然处于缺失状态.与此同时,在免费师范生政策推行下,其专业涉及各个学科领域,对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的培养不是一个专业、一个院系、一所学校所能解决,而需整合多个学院或专业的力量与资源,形成多学科、多专业整合的培养模式,才是基于当下教师教育改革浪潮和满足融合教育发展需要的可行路径.

以美国为例,其在职前融合教师的培养上,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普通教育专业学生选修特殊教育课程;二是非特殊教育专业选修特殊教育作为第二专业;三是通过专业整合,创办专门的融合教育专业,参与后两种培养方式的学生毕业时可获得两种资格证书,形成“教师资格证书+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双证制的融合教育教师培养模式.英国也是融合教育做的较为成功的国家,为更好推进融合教育的实施,保证普通教师掌握特教技能,英国教育部要求普通师范院校学生必须先学习一定的特殊教育课程,才能获得教育证书,对于未开设特殊教育课程的师资培训机构英国教师资格委员会对其培养机制并不承认.这种培养模式是一种单证式的培养,即在普通教育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进行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培训.

无论是双证制的培养模式还是单证制的培养模式,在准教师职前的培养阶段,教育学院、教师教育专业、学科教育专业和特殊教育专业的合作与资源整合,形成多学科、多专业整合的教师教育项目是世界融合教师培养的主要模式.鉴于此,在我国教师教育的政策背景下,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的培养也需整合多专业力量,采用多种培养模式.比如,“独立模式”即由教育学院的特殊教育专业开设针对普通师范专业学生的特殊教育课程,各学科专业的免费师范生选修特殊教育课程,以获得特殊教育专业能力.“辅修模式”由教育学院根据融合教育环境中对普通教师特教能力的要求,设计非特殊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的特殊教育专业课程,由非特教专业免费师范生选修为辅修专业.“分段培养模式”,“3+1”、“2+2”等培养模式,免费师范生先在是普通师范院系修读2—3年学科教育专业课程,掌握普通教育相关知识和技能,再到教育学院修读1-2年特殊教育相关课程,以获得特殊教育专业能力.“综合模式”即由教育学院和其他普通师范院系合作系统调整和结合特殊教育课程、学科课程学习、实践学习等,教育学院与普通师范院系联合合作重新设计各类课程,组成系统的、互补的课程体系.

3.3 课程设置:打破普特壁垒,增加实践内容

为了保障普通学校教师在职前对特殊教育有所认识,掌握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从而更从容的面对随班就读工作,我国多项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均明确提出了对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的要求,如1989年《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4年《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关于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2001年《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02年及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然而,这些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堪忧.一项调查表明,我国普通师范院校特殊教育课程设置的现状不容乐观,即使开设了相关课程的院校(如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也只是将其作为公共选修课程而不是具有强制性的必修课程,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打破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互相隔离、互不干涉的状态,在免费师范生的教师教育课程模块中开设特殊教育或融合教育相关必修课程,增强课程执行效力,是解决此问题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