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教育督导管理体系的构建

点赞:10896 浏览:4553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本文阐述了基层教育督导管理体系的构建.构建完善的基层教育督导管理体系是教育督导制度有效落实的关键环节,针对现有的教育督导政策实施必要的调整,才能最终形成科学的、完善的、便于基层教育的督导管理体系和督导制度.

关 键 词 :教育督导 政策体系 有效落实 科学完善

教育督导政策是教育督导工作的行为准则和依据,只有构建完善基层督导政策体系,才能准确把握具体督导政策的层次,正确估量其时效性,从而协调好不同单项督导政策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督导政策体系“增值增益”的作用,有效落实教育督导制度.

一、基层教育督导政策体系构建的主要历程

在教育督导制度恢复的二十多年时间里,不同时期标志性的政策文件构成了当前几层教育督导政策体系的主框架,国家教育督导制度的设想为教育督导政策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二、教育督导政策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1.教育督导“基本政策”权威不足,难尽“承上启下”之责.

2.教育督导政策之间关联性欠缺,未能体现“协调增益”之效.

3.教育督导具体政策数量不足,尚未形成“有章可循”之基.

4.教育督导政策体系趋于封闭,难于开创“制度创新”之局.

三、基层教育督导政策体系构建的思考与建议

1.基层教育督导政策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

(1)必须在认真研究教育督导发展的新情况、分析研究《暂行规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教育督导条例》,确立权威、相对稳定的教育督导规范政策.

(2)应把教育督导政策体系构建的重点转移到地方.基础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因此,建立对地方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形成政策体系十分必要.建立地方教育督导政策,重点在省级,主要责任在教育督导部门,关键在教育行政部门.

(3)重点解决“督政”工作制度问题,兼顾对“督学”政策的调整与创新.应逐步建立对省级、省级对市、地(市)对县、县对乡镇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通过各级教育督导政策加以完善.要重点解决对地方政府及同级主管部门的“督政”制度问题,同时,要完善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政策.

2.教育督导政策体系构建的设计

(1)加快立法进度,提升“基本政策”格位,进一步依法构建教育督导政策体系.作为政府行政机构中的行政监督部门,教育督导机构履行职责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条件作为保证.教育督导政策体系中的“基本政策”制度必须具有法理性权威.确立教育督导的法理性权威,从政策体系的视角审视,就需要教育督导的基本政策升格定位,尽快完成从《暂行规定》到《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督导条例》)的过渡.

(2)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政策制定的质量,进一步规范教育督导政策体系.完善教育督导政策体系,当前最重要的是教育督导政策制定环节.政策决策部门须全面树立“全局统筹”的政策理念,从教育督导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去考虑政策问题,建立科学规范的政策制定程序.无论是教育督导“基本政策”的制定,还是涉及对局部、具体领域的督导工作内容的安排,政策制定者都要有全局把握,摆正其在政策体系中的地位,协调局部和全局的关系.

基层教育督导管理体系的构建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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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重政策配套,优化政策体系结构,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政策体系.完善教育督导政策体系,当前要适时加快制定包括《督导条例》在内的教育督导单项政策的步伐,丰富政策体系内容,优化政策体系结构.首先,需要加强国家级教育督导单项政策的制定工作,增加教育督导单项政策的数量,从而扩大政策体系中具体政策的涵盖范围,才能实现体系中政策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其次,要加强地方教育督导政策的建设,各地要制定具体的督导规章,完善地方教育督导政策子体系,要求各级有权制定政策的部门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上下级政策的相互配合、衔接,形成政策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注意在有效的政策执行评估的基础上保持教育督导政策的连续性,注意实现单项政策的纵向配套.

(4)调整具体政策,适应教育发展形势,进一步创新教育督导政策体系.构建与完善教育督导政策体系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要调整教育督导政策重点,从“督政”走向“督政、督学相结合”.“督政”在一段时期仍将是我国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但是教育督导工作绝对不应忽视甚至放弃对中小学校督导评估的“督学”内容.一方面,教育督导的“督政”的目的最终还要落实到教育的发展上;另一方面,在许多具体的教育督导工作中,“督政”与“督学”联系紧密.因此,在构建教育督导政策体系的过程中,要树立“督政为重、督学为基”的基本原则,落实督政、督学相结合的工作重点,并最终实现以“督学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