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义务教育阶段市场化的选择

点赞:6118 浏览:2035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义务教育阶段由于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化发展,以及高水平的教育质量需求,造成了教育市场的供给不平衡,出现择校现象.“同一尺度”的公平实现之后,“多元尺度的公平”也应该满足.通过择校,实现教育资源利用的高效率与高公平.即既能优质优价地发挥教育资源的最大效用,也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能力的教育需求.

关 键 词 :义务教育;择校;教育公平

中图分类号:{G40-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5-0189-02

我国最初是“穷国办大教育”的典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国家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低下,公共教育资源相对匮乏,为了“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在历史过程中就形成了一批优质学校,同时也造就了一批薄弱学校.国家之后规定“就近入学”原则,本意是为保证教育公平,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化发展.但我国不但有着庞大的教育人口,还有着自古以来形成的高水平的教育需求.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产生不同的教育需要也很正常.

一、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的合理性

1.优质教育资源稀缺导致择校出现.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人口总量21世纪中叶将会达到16亿人左右,这就意味着未来几十年间.我国人口总数还要再增加约3亿多人,受教育人口也会有大幅度增长.而我国2012年财政性教育投入达到GDP的4%,这一目标在1993年就提出了,本该在20世纪末就实现的,却在前年才刚刚完成.受教育人口众多,国家投入不足使得公共教育供给能力总体不足,高质量的教育需求又旺盛,优质教育资源稀缺是必然的.

2.择校体现了教育公平.有很多人打着教育公平的幌子,来批评择校,认为择校损害了教育公平.在这里我们要弄清楚教育公平是否意味着教育均等.教育公平是现代社会中政府在教育公共资源供给或配置过程中坚持的“应得”原则和所应实现的“相称”关系,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教育资源的平等、均衡、合理安排与有效利用,以保障和促进不同的个体或社会群体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得其所应得.这样从“得其所应得”和“有效利用”看来教育公平并不意味着教育均等.

二、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面临的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出现在具体操作中,一些行为无章可循,是造成择校为人诟病的主要原因.

1.教育腐败.教育腐败是指在教育领域中掌握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违反制度规则谋取私利的行为.目前国家越来越重视教育,家庭也越来越重视教育,这就导致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掌权者手中的权力越来越被看重,因而优质教育资源的角逐就日渐激烈,有的地方很多择校名额还没有公开就已经被消化了.这种暗箱操作的存在,一方面破坏了竞争的公平性,另一方面造成了教育投入的损失,破坏了行业风气.

2.市场失灵.国家本着教育公正和教育公益的原则,是坚决制止教育市场化的.但目前为止,由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又稀缺,国家一时无法改变这种状况的情形下,社会就自觉地选择了教育的市场化.在目前的情况下,优质教育资源是稀缺的,家长的需求又很强烈,这就形成了教育垄断.在教育垄断面前,“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显得软弱无力.这就需要政府来宏观调控教育市场,制定一系列的措施,规范教育市场,使教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家长选择的盲目性.家长盲目为孩子择校,不考虑孩子实际水平如何,导致孩子跟不上学习进度,也影响性格,变得自卑.有的家长也为了面子,不考虑家庭实际情况,使择校费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

三、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建议

义务教育阶段出现择校现象有其合理性,也有出现的问题,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我们不能将择校视为洪水猛兽,一味制止、封堵,而应该在保证最基本教育水平的基础上,保障有需要人群的选择权利,同时规范择校行为.

1.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入学为主,择校为辅.石中英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机会平等不仅指称可能性的平等,而且指称现实性的平等.”当前我国政府强调教育均衡化发展就是为了实现实质性的教育机会均等,因而在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应该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都幼有所教,保证最起码有学可上的权利.在没有更好的义务教育入学办法出台之前,就近入学现在仍是一个实现教育权利与机会均等的很好的方法,目前仍应继续推行以就近入学为主.但也不应忽视其他家长的择校需求,因而应辅以择校,真正实现教育公平.

2.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择校时“以分择校”是可取的,按学生能力在就近入学基础上进行梯次录取.对其他择校方式政府要制定法规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先对辖区内的优质学校进行评估.给每个学校一定的招生名额,并确保区域内愿意选择就近入学学生的上学权利.社会上关心这一问题的人都可以参与到其中,以确保公平.各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择校生情况有调查了解,掌握实际招生情况、收费金额、经费用途等.

3.促进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化发展.目前出现如火如荼、屡禁不止的择校现象,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好学校“一座难求”,优质教育资源供小于求,才会导致择校费居高不下,校区房寸土寸金.如果尽可能地让好学校更多一点,让家长的选择范围更丰富一点,也会缓解目前的问题.

(1)改造薄弱学校.义务教育间悬殊的质量差别让家长无法忽视,因而需要改造薄弱学校,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上缴的部分择校费投入到薄弱学校的改造中,用来改善学校建设、提高师资待遇、鼓励教师自我提高等.

(2)发展民办学校.目前虽然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发展,但实际上还远远不够.民办学校发展好了,也会提供给家长好的选择机会,缓解择校压力.因此民办学校也应该得到政府资金投入、政策等各方面的支持.

(3)促进优秀校长和教师的校际流动.政府对学校的改造光有资金投入还不够,还需人才的投入,这方面可以借鉴校长职级制和教师轮岗制,来弥合在人才方面的差距.

(4)家长根据实际情况择校.在面对择校时,家长应该根据家庭条件以及孩子自己的身心成长规律、学习水平、特长、性格、习惯等综合考虑,为孩子择一个适合的学校.不能盲目跟风,只为了面子而选择与家庭条件及孩子实际水平不相当的学校.

总而言之,公共教育资源的配给,应以法律为依据确定“应得”的教育份额,对于“应得”的教育坚持平等原则,保障公民基本的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实现“应得”教育的均衡化发展;对于“非应得”的教育,坚持差别原则,体现能力公正,实现能力本位的选拔机制.不断地发展经济和教育,促进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尽可能满足不同社会利益群体多样化的教育需要,使每个人的潜能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