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晋级文题目中学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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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乌审旗名师梯队培养对象2016年度

考核,结业认定,评选晋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旗委,政府"科教兴旗"和"人才强旗"战略,加快落实"四提四创"教育发展理念,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印发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教发〔2016〕33号)和《关于印发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各梯次培养对象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教发〔2016〕257号)文件精神,决定于本学期末到今年教师节前开展我旗名师梯队培养对象年度考核,期满结业和新一批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师梯队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一)名师梯队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工作由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聘请校,旗两级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名师梯队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

在培养周期内的乌审旗名师梯队培养对象("乌审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1.个人申请.名师梯队培养对象本人提出考核申请,填写考核表,依据标准和职责自行审查后向学校提供能够证明完成标准和职责的所有材料.

2.单位考核(常规表现).各单位在校行政的领导下成立本单位名师梯队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和履行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职责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本校教师评价制度进行评价,按照A等30%,B等50,C等20%的比例,对校内所有培养对象(不分梯次,不分学科)作出评价,向乌审旗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考核领导小组上报评价结果,向旗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小组上报所有个人考核材料.

3.旗级考核(现场示范与特色成果).旗教研中心对年度内举办的集体交流活动中培养对象所得成绩和上报的特色成果,分别按照A等30%,B等50%,C等20%的比例,对梯队内对应学科学段培养对象(不分梯次,不分单位)作出评价,向乌审旗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考核领导小组上报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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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核成绩换算.A等计100分,B等计80分,C等计60分,单位考核成绩按40%计分,旗级考核成绩按60%计分.乌审旗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考核领导小组按照以上标准换算出每位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得分.

5.考核结果审定.乌审旗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成绩提交教育局局务会,根据考核得分,考虑学段学科分布的情况下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审定.

(四)考核结果处理

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培养资格和进入下一年度评 选的资格,考核合格者,保留名师梯队培养对象称号享受培养对象待遇,考核优秀者可申请参加当年高一梯次培养对象评选晋级,三年培养期满且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者可申请参加高一梯次的年度评选晋级和本梯次的结业认定,不参加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名师梯队培养对象称号,收回培养资格证书, 不再享受名师梯队培养对象的待遇.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上报《乌审旗名师梯队各梯次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1份.

2.各单位组织考核并填写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以纸质版上报.


3.上报材料:各培养对象将自己本年度最具个人实践或研究成果性质的1或2项专题性材料进行系统整理,装入简易文件袋上报.上报材料可以是文字,音频,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呈现,专题内容可从学校管理,德育工作,学科教学等方面选择.

4.所有上报材料内容时段为2016年7月到2016年6月,封面标明姓名,学校,学段,学科,梯次于6月30日前上报到旗级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考核小组办公室.

二,名师梯队培养对象结业认定

(一)名师梯队培养对象结业认定工作由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聘请结业认定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名师梯队培养对象的结业认定工作.

(二)结业认定对象

三年培养周期已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乌审旗名师梯队培养对象("乌审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质量良好,教师业务考试B等及以上者.

(三)结业认定办法及程序

1.个人申请.本人提出结业认定申请,即填写上报《乌审旗名师梯队各梯次培养对象结业考核表》(附件3).

2.上报材料.一份个人专业研修成果集(可以是学术论文集,教育叙事集,教育案例集,教学反思集,教育杂感集,读书感悟集,成长历程记录等专题集,也可以是上述内容的合集),乌审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3万字左右,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万字左右(个人研修成果集封面模板见附件4),一份个人公开课录像(申请乌审名师结业认定者不需要),一份毕业论文.

3.结业评审.名师梯队培养对象的结业评审工作由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聘请结业认定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名师梯队培养对象的结业评审工作.

4.结业汇报.(1)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结业对象向名师梯队全体成员汇报个人研修历程及成果,组织学科领域论文答辩,由评审组现场评审,并分配一定分值比例由听众参与现场打分.(2)乌审名师结业对象需现场展示一节优质课,并在结业认定工作小组组织下完成学科领域的汇报,演说等活动.

5.审核认定.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将符合结业条件的培养对象名单上报旗教育局,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示7天.

6.表彰与奖励.公示期满后上报旗人民政府,授予称号,颁发聘书,按标准给予奖励资金.

(四)其他相关事宜

1.培养期满且年度考核均合格但未参与结业者在3年内保留申请本梯次结业认定资格,拿到结业认定证书者6年内具有申请高一梯次评选晋升资格,培养期满没有晋升梯次的人员不再享受培养对象待遇.

2.上报材料于6月30日前由学校相关负责人统一上交,其它结业认定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评选晋升

(一)名师梯队培养对象的评选晋升工作由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聘请评选晋升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名师梯队培养对象的评选晋升工作.

(二)2016年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评选晋升候选人

乌审名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候选人由低一梯次对象年度考核优秀者和培养期满具有评选晋升资格者组成,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由各单位上报的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补充候选人组成.

(三)评选晋升名额

乌审名师培养对象5名,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0名,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00名.

(四)评选条件

1.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基本条件(附件5).

2.高一梯次培养对象由低一梯次具有评选晋升资格者产生.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或推荐.

(1)教学质量差,教师业务考试成绩在C等及以下者,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

(3)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私自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推销教辅资料,搞有偿家教或经营性代伙代宿及从事其他第二职业,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五)办法及程序

1.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选晋升.

(1)下发指标.名师梯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根据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短缺情况向各单位下发2016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指标(附件6).

(2)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选拔条件,办法和指标,通过个人申请,推荐,单位考核产生骨干教师候选人,向名师梯队建设培养对象评选晋升工作小组上报2016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相关材料.

(3)材料评审.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评选晋升工作小组对所有候选人申报资料进行评审,通过申报材料评审候选人的专业水平和业绩,根据《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积分,确定候选人名单和综合积分名次,提出新一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建议名单上报教育局局务会.

2.学科带头人和乌审名师培养对象评选晋升.

(1)个人申请.已经获得结业认定证书的人员,目前在培的人员中,凡有意参加晋升的,需在7月4日上午9:00,到乌审旗教育局培训楼四楼参加现场论文撰写,并现场上交《乌审旗名师梯队乌审名师培养对象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资格评审表》(附件7),申请表后需附近三年所获教学比赛,课题结题,论文评比或发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各级同类奖中只需报一份最高等级奖),相关情况将换算为业绩分数计入评审结果.通过审核获得晋升评审资格的候选人名单将另行公布.

(2)专访与测评.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评选晋升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专访.专访内容包括座谈,听课和民意测评.参加座谈的人员由专访人员随机抽取.听课和民意测评由专访人员在名师梯队培养对象申报者的单位内进行.

(3)现场论文.申请晋升的候选人按照命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经验论文.

(4)分组报告与答辩.根据授课语种和科目对申请晋升的候选人进行分组,然后组织报告与答辩会,由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评选晋升专家团和教师代表们评分.

(5)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评审小组综合评审各个环节的评审结果,提出新一批学科带头人,乌审名师培养对象建议名单上报教育局局务会.

3.教育主管审定.旗教育局局务会对名师梯队培养对象建议名单进行审定,确定名师梯队培养对象名单.

4.公示.名师梯队培养对象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5.表彰与奖励.公示期满后上报旗人民政府,授予称号,颁发聘书,按标准给予培养经费.

(六)材料报送要求

1.乌审名师梯队2016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申报花名册(附件8),

2.乌审名师梯队2016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申报教师所需材料

(1)乌审旗名师梯队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审表1份(见附件9),

(2)书,达标证书,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普通话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3)正式发表,出版的本人代表性论文,论着.如论文,论着较多可编印目录并附刊物(着作)封面,目录,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主持旗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立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每位申报人的上报材料中的第2—10项复印件(所有用纸均为A4)统一装订成册(复印件装订顺序应与评审表所列项目顺序相同,封面采用统一格式,式样见附件10),与申报表及相关原件装袋(袋外标明姓名和所在学校)于6月30日前上交至旗教研中心,联系人:马亮,联系:15049483377,相关附件请在乌审教研中心网站名师梯队专栏中(ws.nmjyw.)下载.

附:

1. 乌审旗名师梯队各梯次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

2.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各梯次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3. 乌审旗名师梯队各梯次培养对象结业考核表

4. 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培养对象个人专业研修成果集封面模板

5. 《骨干教师评定标准(试行)》

6. 乌审旗名师梯队2016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申报名额分配表

7. 乌审旗名师梯队乌审名师培养对象和

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资格评审表

8.乌审旗名师梯队2016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申报花名册

9. 乌审旗名师梯队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审表

10.乌审旗名师梯队骨干教师评审材料汇编复印件装订封面模板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附件1:

乌审旗名师梯队各梯次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

姓名学校梯次学段学科一年内获奖或论文发表情况课题名称课题进展情况特色研究方向名称特色研究进展情况年度考核得分(由评审委员会填写)常规考核交流活动1交流活动2课题研究特色研究综合得分

附件2:

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各梯次

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组织): 校长(负责人)签字: 时间:

序号姓名学段学科梯次类型评价等级(ABC)备注

附件3:

乌审旗名师梯队各梯次培养对象结业考核表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行政职务学段学科工作单位职称结业梯次结业活动得分(由评审委员会填写)年度考核成绩1年度考核成绩2年度考核成绩3论文论文答辩业绩综合得分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由教师本人填写)1,近三年评先评优情况(填写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行政评选奖项,包括: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2,近三年教学比赛获奖情况:(填写本人在各级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奖情况)

3,近三年教学论文发表,评比,交流或正式出版学术专着情况题 目发表或出版时间

获奖或交流时间刊物或出版社名

获奖或交流活动名称4,近三年承 担 科 研 课 题 情 况立项单位课题名称结题或获奖情况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评审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旗教育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培养对象

个人专业研修成果集

培养梯次

单 位

姓 名

任教学科

填报时间

附件5:

骨干教师评定标准(试行)

项目评定标准必

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同行和所代学生测评满意率分别达到90%以上).

2.中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3.骨干教师教龄在5年以上,具有初级职称并聘任2年以上,任班主任5年以上(现任班主任可放宽至3年).特别突出的可不受职务限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符合对应教师岗位标准(1960年1月1日前出生的,普通话不作要求).

5.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达标.

6.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所教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会使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或跟考必须达到合格水平.

7.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并有1次优秀.

8.在旗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相当于此类荣誉1次.

9.近五年内获旗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1次或市级教学比赛类荣誉一次.

10.有特殊贡献可适当放宽(如教学质量特别突出者可不受7,8,9条件限制).教育教学能力和

效果

︵该三项条件中有两项即可参与评选︶1.教育思想先进,教学经验丰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有特色,教学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近三年中取得以下成果之一:

(1)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通过连续三年教学,所任班级学生的平均成绩及提高率明显高于其他同类班级,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内部的考绩评估分析为准,

(2)所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市级三等奖(旗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2人以上(未批准竞赛的学科不在此列),

(3)所直接培养的学生具有特殊的创造才华,在旗级及以上组织的科技活动,文学创作活动中获市级二等奖(旗级一等奖)2人以上(未批准竞赛的学科不在此列),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率,多证率学校班级中领先,

(5)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所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体育,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市或全旗性汇演,汇展,竞赛中获市级奖项(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次或前6名.

2.具备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并取得有推广价值的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且在近五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旗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1篇,

(2)参加教育部门,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旗级二等奖及以上1次,

(3)应邀在旗级教学研究会议上作专题报告1次.(应提交原始会议通知,报告稿等材料),

(4)受聘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编写1次(应提供受聘证明和编写的材料),

(5)主持一项旗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须提交课题研究方案,批准文件及能反映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的材料).

3.积极培养青年教师,取得良好效果,且在近五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所直接辅导的青年教师在旗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评比,教科研中获得奖项.(需提供学校认定辅导对象的证明,反映辅导过程的具体原始材料),

(2)在旗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1次,

(3)积极承担送教下乡以及支援教育相对落后地区与薄弱学校等工作任务,任课或讲座1次,

(4)在旗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执教示范课1次.注:参加评选的学校领导必须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工作量不少于同校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三分之一,

其他各项评定标准与专任教师相同.

附件6:

乌审旗名师梯队2016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候选人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单位骨干教师备注1市蒙二中82高级中学73职业中学44乌一中85河南学校56查汗淖尔学校57第一实验小学88第二实验小学69蒙古族实验小学810沙尔利格小学411无定河小学212呼吉尔特小学213蒙古族幼儿园314第一幼儿园315第二幼儿园316第三幼儿园217第四幼儿园218查汗淖尔幼儿园319乌审召幼儿园120乌兰陶勒盖幼儿园221图克幼儿园222无定河幼儿园123河南幼儿园1注:以上指标均为虚指标,各单位根据人员情况,不够条件的可以不上报,已经是梯队培养对象者不报.

附件7:

乌审旗名师梯队乌审名师培养对象和

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资格评审表

姓名工作单位学段学科是否结业申报梯次晋升活动得分(由评审委员会填写)论文论文答辩业绩综合得分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由教师本人填写)1,近三年评先评优情况(填写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行政评选奖项,包括: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2,近三年教学比赛获奖情况:(填写本人在各级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奖情况)

3,近三年教学论文发表,评比,交流或正式出版学术专着情况题 目发表或出版时间

获奖或交流时间刊物或出版社名

获奖或交流活动名称4,近三年承 担 科 研 课 题 情 况立项单位课题名称结题或获奖情况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评审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旗教育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8:

乌审旗名师梯队2016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申报花名册

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姓名性别民族年龄教龄任教学科授课年级手机申报梯次备注

附件9:

乌审旗名师梯队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审表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行政职务学段学科工作单位必备条件最后学历职称任职时间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近三年继续教育完成课时何年单位考核为优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1,近五年评先评优情况(填写是否获得过各级各类行政评选奖项,包括: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2,近五年教学比赛获奖情况:(填写本人在各级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奖情况)3,近五年教学论文发表,评比,交流或正式出版学术专着情况题 目发表或出版时间

获奖或交流时间刊物或出版社名

获奖或交流活动名称4,近五年承 担 科 研 课 题 情 况立项单位课题名称结题或获奖情况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评审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旗教育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2016年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审材料汇编

单 位

姓 名

任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