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的戏剧文化传承途径

点赞:12121 浏览:47202 近期更新时间:2023-12-2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戏剧是一种颇有感染力且兼具画面美和声音美的多样化艺术表演形式,是我国的国粹.就戏剧文化的发展现状来看,对戏剧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是刻不容缓的.文章对戏剧文化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对传统戏剧文化的传承途径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 键 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戏剧文化;保护传承

1.前言

戏剧的分类通常取决于地域性,所以从中可折射出某个地区的社会形态、民风民俗甚至经济发展状况,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戏剧的剧种却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消亡.“抢救”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刻不容缓.保护并传承戏剧文化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前的大势所趋.

2.从现状看戏剧文化保护的重要性

21世纪初期,我国实现了从思想较为保守的农业国到生产力得到显著提高的工业国的转变.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外来文化不断影响着中国这个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这就让戏剧这种传统艺术的“市场”不断缩水.戏曲不仅在城市中销声匿迹,在乡村中都比较少见,许多剧种濒临绝迹.相关调查的结果表明,即使在山西这个“戏剧大省”,据统计,在1983年共有49个剧种.到2003年的时候,仅剩28个剧种.并且从2012年5月的最新调查结果来看,剧种数量又减少了13个.仅仅一个省在二十几年间就有三十多个剧种消亡,全国的情况可想而知.由此可见,保护戏剧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今的确迫在眉睫.

3.传统戏剧的传承保护

戏曲艺术是我国的国粹,充满了历史沉淀感和文化气息,地域性非常明显,可谓百家争鸣、丰富多彩.近年来,随着古琴、昆曲等古老的艺术表现形式被列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传统戏剧的保护工作也渐渐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然而正是由于戏剧艺术本身受到其多样性以及地域经济的不平衡性的局限,保护工作变得艰难而复杂.如何留住这些精髓并在最大限度上减少“人死艺亡”的现象,是戏剧工作者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3.1抓重点式的拨款予以匡扶

在我国众多剧中,其中不乏富有文化和历史双重价值的,出类拔萃的举重,例如川剧、秦腔、木偶戏、藏戏、梨园戏、昆曲、京剧等等,这些剧种无疑是代表性和典型性极强的主流剧目,一旦消亡,会造成不可估量的非物质损失.所以无论是国家还是各级政府,都应将这些剧目作为保护和传承的侧重点,并提升剧院本身的综合性和实用性,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剧院不应只作为演出的场地存在于世,而更应该是相应的戏曲人才培养基地和此剧种的研究基地.只有这样,此剧种才能在最大限度上得到发展、壮大,才能得到源头活水一般的新动力.然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就要保障资金量.国家和政府在“匡扶”时应在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尽量宽松,实行全额财政拨款,将其看作一个重点资助项目.它代表的是对所有艺术家和吸取热爱者的鼓励以及对传统文化的重视和尊重.

3.2做好“备份”工作

除外刚才所提到的“主流剧种”,还有一些剧种本身虽有一些艺术特点,或能折射出某个地区的风俗习惯,不失价值,然而演出剧目少之又少.例如赛戏、目连戏、队戏等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生产力的不断提升,它们已很难被现代观众所接受,无法在观众里引起共鸣,失去了生存的基本支撑,故而被自然淘汰.然而,我们不能因为现代观众不肯定其演出内容和演出形式,就一并否定其的精神价值和研究价值.即使它们不能再被搬上舞台,国家和当地政府也应该下拨专款,将这些看似“不合时宜”的剧种的经典剧目用现代化的手段记录下来,并收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库中,以供研究.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这种“备份”能折射出此剧种曾经的辉煌.

3.3锦上添花,未雨绸缪

在众多剧种里,拔得头筹,最受现代观众欣赏甚至热爱的无疑是秀若无骨、婉转灵动的越剧、通俗诙谐、自然纯朴的黄梅戏、大鼓、以及铿锵有力,颇有气势的豫剧、晋剧等等.这些剧目有着观众多、演出繁荣的优势,有着蓬勃的生机和光明锦绣的发展前景,消逝的可能性和危险性都较小,然而国家和政府更应树立未雨绸缪的意识,助其不断发展壮大.故而,国家和当地政府要不断开辟道路,使其走入演出市场.换而言之,就是多为其宣传造势,创造并不断优化演出条件.在给予适当补贴的条件下,让其“独立”,即让其用演出所得来做为自身完善的主要资金来源.推广优秀剧目,并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的剧院和剧团,对其授予“艺术传承、艺术创作的示范单位”,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4多排演经典剧目

要让一个剧种在受尽岁月洗礼之后还能被观众所接受、喜爱,使其经久不衰,则一定要让其和观众多“见面”.可见,多排烟经典的、代表性强的剧目非常重要.传统戏剧的保护单位一般都是剧团.所以,应该多排演经典剧目,并且重用传承人并在最大限度上发挥其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让观众兴趣盎然,取得艺术影响的最大化.然而,一出经典剧目是否能恢复上演,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资金的多少,并且一般都会花费大量资金.所以上级部门在拨款时,应考虑到实际情况,所拨下的资金量最少也要能够支撑一出戏以上的费用,从而做到有备无患.并且地方部门也应予以支持,不能认为拨款只是财政的任务.毕竟,戏曲艺术的保护和传承情况会直接影响到当地的文化底蕴.并且,在恢复上演经典剧目之外,还应做好后续工作,即要将其整理并拍摄成影像资料,这样才能万无一失地留存并不断普及.

3.5重视并保护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具有不稳定性和流动性,它如云一般飘忽,无依据可寻.戏曲能否被传承下去,演员是核心.因为戏曲这种艺术表现形式主要靠艺人的口传身教,此后才能取得“名师出高徒”的效果.虽然如今戏剧学校林立而存,然而也需要良好的师资.许多戏曲艺术家本身,也是优秀的教育家.例如元杂剧的奠基人珠帘秀培养出的赛帘秀、燕山秀等著名演员.她德艺双馨,后人为表钦佩和敬畏,将其称为“朱娘娘”.又如昆曲大家魏良辅、秦腔大家魏长生以及赫赫有名的京剧演员梅兰芳、谭鑫培等等.他们继承先人衣钵,将戏曲艺术一代代传承下去,是活生生的资源.

政府自身也看到了传承人对于保护戏曲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近年来,国务院公布了两批国家非物质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一共777人.他们不仅“归属”于秦腔、豫剧、京剧、昆曲、越剧、评剧这样的“大剧种”,其中也不乏藏戏、傣剧、侗剧等少数民族剧种的传承人以及花灯、花鼓、秧歌这些民间小调的继承人,他们为保护戏剧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突出贡献,国家应重视并保护他们.给予可观补贴,敦促他们多收弟子,并且可将其派往相对应的剧团,担任总指导工作,做到“人尽其用”.

4.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整个社会变得越来越快节奏,国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精神生活越发充实、娱乐活动也越发多样化.这种趋势从根本上加速了戏剧,尤其是一些“偏门”剧种的消亡,所以保护工作变得越发重要.文章提出了五点“保护策略”,具有一定的指导性.总之,欲让一个剧种经久不衰,其核心为“拨款”、“多排演”、“保护传承人”.毕竟,保护戏剧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政府或艺人单方面的努力,而应齐心携手,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