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困境的和

点赞:19237 浏览:84427 近期更新时间:2023-12-1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大学生就业事关国家振兴、社会稳定和学校发展.本文以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生近年来的就业情况为例,分析新时期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存在的困境,并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建议和思考.

关 键 词: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难;困境;建议;思考

1法学本科毕业生整体就业情况分析

近年来,法学专业的本科就业情况越来越不容乐观.第一,就业率低;第二,失业率高;第三,专业对口率低.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公布的2010年高校本专科专业就业状况统计,在整体就业情况较上一年度好转的形势下,法学本科非“211”高校就业率不足80%,“211”高校处于80%至85%之间.[1]同时,根据《麦可思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统计,2010届本科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率最低的是法学(86.7%),并因连年就业爆冷年被列入本科就业红牌警告专业.法学专业毕业生毕业三年内专业对口率不降反升约5%,但三年后专业对口率最低的是法学(55%).[2]

2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本科就业情况呈整体下降的趋势.相对于2006年全国高校法学专业37.85%的就业率,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在2004-2009的6年里都有较高的就业率,但是对比近两年的就业情况,法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2012届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相当严峻.

对新时期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困境的和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法学教育相关论文范文 大学生适用: 硕士学位论文、在职研究生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85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资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任务书、论文选题 职称论文适用: 技师论文、职称评初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资料 论文题目推荐度: 经典题目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有以下几个特点: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近八年的就业情况统计

1)毕业人人数增多.1977年恢复法学教育时,全国只有3所大学有法律系,仅招200多人.而在1999年起全国本科扩招的背景下,法学新人数量迅速增长.2009年中国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披露,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30年来增长了105.7倍;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人,30年增长了200多倍.[3]我校的法学学生从2004年起招生数量达到之前的两倍多,再加上其他学校扩招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

2)升学率有所提高.由于法律行当极其强调专业性和实践经验,而本科阶段的学习强调全面却缺乏某个方向的深入专研,近年来无论是公还是开展学术研究,都需要法学专业学生至少达到研究生学历.因此,每年的法学毕业生中,都会有近三分之一的人选择考研,导致升学率逐年升高.

3)考取公务员比率大大下降.公务员和选调一直是法学本科学生主要的就业方向.在2006年以前毕业生中都有近50%的人考入公务员系统.但在这之后,持续多年公务员热使得公务员接收门槛越来越高,尤其是2010年开始,福建省公对考取资格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市级以上的单位大都要求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此外,2010年应届本科生可以参与国家司法考试后,检察院和法院系统更是把通过司法考试作为了报考资格要求之一,越来越高的报考门槛和越来越多的法学毕业生使得考取率骤降至20%以下.选调政策从2007年开始也做了调整,总体接收人数减少,并且由统考改成各高校分配名额,我校法学院学生保持多年的选调考试优势也就被压制了下去.

4)专业对口率下降.法学本科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出路,即公务员和律师都提高了就业门槛,除了少数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的毕业生外,近一半的学生只能先选择专业不对口的工作.工作一两年后,这部分学生中还会有一些陆续考上公务员,但毕业三年后,没考上公务员的则大都不再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5)待就业人数逐年上升.高考报考法学的学生本人或所在家庭往往很多都有较高的就业期望,但法学就业情况却逐年困难.希望“一步到位”的他们,在家庭经济条件可以承受的情况下,很多学生毕业后如果没有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会选择暂不就业,在家继续备考一到两年,这种情况越来越多,使得待就业人数也越来越多.

3对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难新困境的分析

近两年来,面对新的社会环境和国家政策,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也出现了新的困境,大体可分为四点:

1)就业“逢进必考”导致的两极分化.法学本科生进入大四后,即面临着事关就业的几项重大考试:9月份国家司法考试、11月份国家公、1月份国家研究生考试、12-2月份银行招考、2-4月份各省的公和事业单位考试.每一项考试都关乎到学生未来就业的质量,但每一项都是走独木桥般地竞争异常激烈.特别是司法考试、公和研究生考试这“三大考”,几乎是所有学生学习法学一直以来的理想.但这三项考试每年参与人数都在迅速增加,考试难度却越来越高.轮番的大考使毕业生们精神高度紧张,他们投入大部分的时间于备考中,把考试当做了就业的救命稻草,能通过者欢欣鼓舞,四年的理想得以一朝实现;不能通过者则备受打击,错过了许多其他的就业机会,或是严重影响到后面的考试.

2)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屡屡交锋.本科阶段的法学学习内容有限,只能接触到法学的基础知识,但是法学的应用领域较专而深,主要是用所学的深厚的法律知识来从事法律怎么写作工作.学院在制定本科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的过程中,常常处于以学术教育为主还是以职业教育为主的矛盾中.如果强调学术教育,三四年的时间只能争取让学生掌握最基本的法律知识,缺乏实践应用方面的提高;如果强调职业教育,则可能导致学习的内容过分功利化,向各种考试靠拢,学生基础知识薄弱.目前应届毕业生的一个突出矛盾就体现在大四学生需要面对各种的考试,如果开设专业课程,则出勤率和上课质量不高;如果不开设专业课程,学生一心埋入备考中,对实习和毕业论文重视度严重不足.

3)跨专业就业难与外专业涌入相对容易的矛盾.法学本科人才竞争力薄弱.一方面,法学本科学生就业期望一直过高.长期以来,社会和学生都认为法学从事的是上层建筑的内容,就业就是到公检法系统担任公务员,或到律所当律师,所以几乎所有的法学毕业生都把考取公务员当做首选,到基层和企业工作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这些对口的工作就业门槛往往都很高,应届本科生很难跨进去.而且法学本身的专业性很强,从事其他的专业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转行就业相当困难.但对于法学外专业的人来说,只要能通过司法考试和公,他们就能进入法学对口单位工作.此外,目前各个高校纷纷开设法律硕士,考试难度低于法学硕士,考试范围却大体包含了法学本科需要学习的知识,为其他专业人员进入法律行业提供了路径,使本来竞争就非常激烈的法学专业学生就业感到更大的压力.4)自主创业基础较弱.近几年,高校的就业政策十分强调和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但是,自主创业者需要比较丰富的经济、管理类知识和经验,或是拥有善于发挥创造性的实用技术,还要有足够的财力和人脉资源以及良好的抗风险能力.这些往往是法学学生所缺乏的.因此,相对于软件、艺术设计等专业的毕业生,法学学生极少有创业的想法,更没有勇气去自主创业.

4针对法学本科学生就业新困境的建议和思考

1)在人才培养方面,高校要明确法学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定位.美国法学教育有两大特色,第一是高度的职业化,第二就是高度的精英化,对我们的法学教育有着积极的启示意义.中国高校的法学教育目前受到其他大部分文科专业的影响,更多关注的是学术,即不断地建立新的和更高级的学位点,但近年来也开始关注到职业化和精英化.针对法学对口用人单位选材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要不断探索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职业操作能力相结合的人才的方法.第一,更多地鼓励法学本科学生考取研究生,要扩大法学研究生、法律硕士生的招生规模,建立法学“硕博连读”学习机制,使志向于从事法律事业的学生能够有更大的空间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第二,探讨建立类似于医学专业学生“4+1”式的培养模式.法学和医学一样,要求从业者的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高度统一.可以参照临床医学专业,将法学设置成5年制,其中4年用来学习理论知识,1年专门用来实践教学.第三,综合性的高校可以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培养专业交叉的综合性法律人才.鼓励学生辅修外语、计算机、经济、管理、社会学等第二学历,向社会要求的复合型成才靠拢.第四,将作为法律人所必备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素质,通过专项的实践必修课达到人人达标的目的.比如,将大一到大三的见习也纳入必修学分,见习内容规定必须含有法律文书写作、模拟法庭角色扮演、法庭速录等专业实践中经常要用到的基本能力.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职业素质之一的专业也需要在理论和实践课中得到体现.这样才能满足用人单位“到岗即能用”的要求.


2)政府在制定法学专业的就业政策时,不能单纯提高就业门槛,“逢进必考”,而是应该针对不同的培养方式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比如,公中,基层法律工作部门可以不要求考生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而对于选调怎么写作期满的本科法学学生,通过单独考核选拔其中的优秀分子入公务员队伍,这样才能提高学生到基层怎么写作的动力.对于“4+1”模式培养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可以在1年的实践期中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3)在就业指导方面,突出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学校应该将职业生涯规划作为就业指导的首要内容,从学生一进入大学开始进行,引导学生在正确认识自我和职业的基础上认真对待未来的就业方向.第一,很多法学学生选择法学并非建立在对专业的了解基础上,而是家庭的期望,或对职业的一种理想主义想象.在大一和大二阶段要鼓励学生到传统对口的公检法部门和律所见习,了解职业的发展情况,并结合自身的情况做职业分析,以纠正对法学就业的错误看法.第二,在大二大三阶段,鼓励学生拓宽视野,结合自己的兴趣,通过勤工俭学或见习的方式了解公检法系统以外的单位,进一步修正自己的职业目标.对于不适合或不喜欢从事法律专业的学生,鼓励学生辅修其他专业内容,未来才比较容易实现跨专业就业.第三,大三大四学生,往往面对就业信息爆炸,导致对就业目标的迷惘,要重点做好就业信息的分类整理和说明,帮助学生筛除多余信息,增强就业信心.

4)学生的家庭和已毕业的校友是非常重要的就业资源,要加以充分利用.鼓励家族有条件的学生自主创业或者到家族企业、工厂工作,指导他们就业与创业并举,拓宽就业渠道.此外,法学老校友往往已经在公检法部门或律所、企业占据一定领导地位,学校可以利用他们已经拥有的资源,建立学生的见习实习基地,或开展订单式培养,或邀请他们担任客座导师,定期或不定期以自身的经验对在校生开展专题指导或针对性的个别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