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中的税收筹划

点赞:3517 浏览:1094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0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得市场并购呈现一片繁荣的景象.本文从并购的定义出发,阐述了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的一般思路,并从并购目标、并购融资方式、出资方式、并购会计处理方法、和资产交易与产权交易的转换五个方面具体地阐述了企业并购中的税收筹划.

关 键 词:并购税收筹划并购目标出资方式融资方式

并购是一种优化资源配置的方式,企业可以通过并购方式进行资源重组,可以达到多元化经营,发挥经营、管理和财务的协同作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的目标.而税收作为影响任何一个企业重要的成本因素,在企业并购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实现并购的最大经济收益.

由于纳税企业的不同和不同的重组出资方式而造成纳税金额差别,这就为企业的并购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可以优化企业财税成本管理、实现价值的可持续增长.

一、企业在并购中税收筹划的一般思路

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的一般思路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并购后的企业进入新的领域,享受减免税的税收优惠;二是并购有大量亏损的企业,纳税所得额得到减免或抵扣;三是企业并购可以实现关联性企业或上下游企业流通环节的减少,合理规避流转税和印花税;四是企业并购因规模扩充能够扩大应提取折旧的资产总额.

二、企业在并购中税收筹划的具体环节

(一)选择合理的并购目标企业

1.目标企业类型选择的税收筹划

根据被并购的企业是否与并购企业处于同一行业或同一类型,可以将并购分为横向并购和纵向并购.横向并购是指并购企业选择在同行业同种类型的企业作为并购的目标,这样可以消除不正当竞争、扩大自有的市场份额、形成规模经济.它对税收的主要影响是,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变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减小税收负担.纵向并购是指选择上游供应商或者下游企业客户作为并购的目标,这样可以实现生产上下游一体化.它对税收的主要影响是,与供应商或客户的交易变成了企业内部之间交换行为,减少了涉税流转环节,降低了流转税税收负担,但是,有可能会增加其他税种,影响企业的税负.

2.目标企业财务状况情况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若并购企业的盈利水平比较高,那为改变其整体的税收负担,它可以将并购的目标锁定在有大量亏损的企业,并购后的盈利与亏损相抵消,可以实现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另外,如果合并纳税出现亏损,并购企业还可以将所得税递延,推迟纳税.


运用这个税收筹划策略,并购企业必须有足够的盘活被并购的企业的资金,同时要警惕亏损企业可能给并购后的企业带来的消极影响,比如降低利润率对整体企业市场价值的不良影响.

3.目标企业所在地选择的税收筹划

我国对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老、少、边、穷”地区注册成立的企业实行一系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并购方可以考虑选择那些在上述地区注册成立的、并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作为并购的目标企业,从而,并购之后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4.目标企业性质选择的税收筹划

目标企业按照资金来源可以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两类,我国的外资企业相比内资企业要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因此,并购企业可以把外资企业作为并购的目标企业,并购之后,企业转型为外资企业,进而可享受外资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并免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并购出资方式的选择

企业并购的出资方式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是出资、二是股票形式出资、三是混合形式出资.

方式出资可分为两类:以为出资方式和以购写为方式.在收购方式下,如果目标企业的股东收到并购企业对其拥有的股份支付的,就失去了对原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另外,目标企业的股东还要就其转让股权所得扣除股权投资成本之后的净收益缴纳所得税.因此,企业若采用收购,必须考虑目标企业股东的所得税等负担,会增加企业并购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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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收购可分为股票换取资产的方式进行并购和以股票换取股票的方式进行并购.并购企业若采用股票收购方式出资,对目标企业股东来说,不需要立即确认因交换而获得的资本利得,这样就可以起到了延迟缴纳所得税的作用.

综合方式收购是指对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以多种出资形式的组合为出资方式,其中包括股票、、可转换债券等.这种方式的税收筹划空间较大,并购企业可以向目标企业的股东发行债券来换取相应的股份,不仅可以实现通过控制目标企业而实现的企业并购,而且支付给目标企业股东的债务利息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降低企业的税负.

(三)并购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纳税筹划

有购写法和权益联合法为并购税务会计的处理的两种方法.

购写法是指将企业的净资产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入并购企业的合并会计报表中.并购企业支付目标企业的购写不等于目标企业的净资产账面价值.购写法下对税收有如下效应:首先,购写法下,实施并购的企业留存收益可能会减少,而留存收益的减少意味着未来税前利润补亏的可能性就会增大,进而有一定的节税作用.其次,购写法下,被并购企业的资产都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一般高于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和商誉由于增值而提高了并购企业未来的折旧费用或摊销费用,减少了税前利润,有一定的节税效果.但是,购写法下,会增加并购企业的流出或负债增加,降低了资本的利用效果.

权益联合法仅适用于发行普通股票换取被兼并企业的普通股,参与合并的企业资产、负债都以账面价值入账,并购企业支付的并购即目标企业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应不存在商誉的确定、摊销和资产升值折旧问题,所以权益联合法对企业并购中的税收问题基本没有影响.

(四)并购融资方式选择的税收筹划

企业并购一般都要筹集大量的资金,其融资方式可分为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两种.股权融资股息在税后列支,而债务融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并购选择债务融资的方式可以产生利息抵税效应.但是,并购企业需要考虑因大量债务融资给企业资本结构带来的影响.如果并购企业本身的资产负债率比较低,可以举债并购,提高负债的杠杆作用;如果并购企业本身的资产负债率已经很高,再进行举债并购,则可能导致财务状况恶化、商誉降低、破产风险增大的负面影响.并购企业要从自身资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的安排股权和债务的比例,既可以实现并购,又不影响企业并购后的生产经营.

(五)资产交易与产权交易的转换

资产交易与产权交易所使用的税收政策有较大的不同:资产交易需要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而企业产权的转让与企业销售不动产、销售货物及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它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产权交易不需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通过把资产交易转换为产权交易,可以实现资产、负债的打包出售,规避了资产交易环节的流转税,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达到节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