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履行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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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阐述影响船舶履行合同管理的因素和履行合同管理的具体步骤和内容,反映了履行合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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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船舶;履行合同;管理

履行合同的过程,是在船舶建造合同生效后,船厂的经营、设计、生产、物资和质检等部门开展工作,按照合同、技术规格书及有关附件的要求建成一艘合格的船舶并成功交付给船东的过程.

履行合同所经历的时间非常长,其建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都会影响船厂的经济效益,甚至对船厂在国内外信誉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如何按期、保质建成一艘合格的船舶,使船厂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完成各项指标,并在国内外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比早期签订合同更为重要.

基于上述原因,船厂的经营部门对于已生效的船舶,如何围绕全面履行合同来进行管理,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下面我们重点来谈一下履行合同的管理.

一、影响履行合同的因素

目前国内造船厂对新设计的大型船舶建造周期一般比较长,大约需要二年左右时间.由于建造周期较长,下列因素都可能对船厂全面履行合同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a)船舶市场、航运市场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b)船东的经营和财政状况的变化;

(c)船厂生产前准备和生产计划进度的安排是否合理和完善;

(d)材料、设备合同签订是否完成以及能否按期到货等;

(e)根据技术规格书而进行的详细设计中有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

(f)在建造过程中,对于合同中所规定的船级社、规范适用范围、挂旗国政府法定的要求,以及必须适合的国际公约和规则等,都可能在建造期间产生修改和变动,它们都会对设计和建造产生影响;

(g)由于船东自身的原因或租船主的额外要求而引起的修改,导致对交船期、船舶载重量、船价等的影响;

(h)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等.

事实证明,从开始建造到最后交船,各种问题的产生是不断的,它们将直接影响工厂能否全面履行合同.


应当指出,全面履行合同是全厂的事.对于船厂经营部门来讲,应该了解和掌握船舶实际情况,主动与船厂有关部门联系,进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与船东或其驻厂代表、验船师等进行磋商,提出对船厂最有利并且船东也能接受的方案.重大问题需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以便领导决策.

二、船厂经营部门的履行合同管理

经营部门一般都设有项目经理对新造船舶进行合同管理.项目经理对合同管理也要与时俱进.对合同管理必须采用主动式的管理.

1.主动从不同渠道(如船舶相似度检测、船级社或其他船东等)了解该项目船东的动向(如资金情况、租船合约、接船的时间等).另一方面从船东设备认可和船东驻厂代表在船舶质量检验过程中行为以及配合态度来分析船东的真实意图(船东是真心要船,还是拖延交船或弃船),以便船厂及时研究和调整对策.

例如2007年我厂与一希腊船东签了两条57000吨散货船合同.合同生效后,由于2008年全球发生金融危机,船东通过中间提出船舶开工晚3个月的要求,船厂答应了船东的要求,但船厂指出双方需修改合同中有关交船期延期的条款.经过项目经理与船东多次联系,但船东一直无反应,这样一直等了四个月.此时,该船的建造期仅存12个月,如再不开工,船厂在合同期内就不可能交船,这样船东就有可能找到弃船的理由.在此情况下,船厂立即通知船东开工.因船东没有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开工款而违约,船舶订单被取消,首期款遭到船厂的没收,船厂及时调整全年生产计划并取消部分设备合同,减少了船厂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2.准确掌握合同和合同附件、技术说明书、设备厂商表等内容,除了在船厂合同交底会议上汇报和解释合同的形成、要点之外,应向不同部门主管人员进行宣传和解释,以使其能熟悉合同和技术说明书的有关重要内容(如罚款条件等)以及船东的一些特殊要求等,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出现与合同不一致的事情发生.

例如我厂在做17700吨多用途船时,由于该船的送审设计由船东直接与Sdari设计院签的写断合同,船舶主要技术指标(指航速和载重吨等)如不达标,其所有责任将由船东承担.经营部门项目经理将此信息通知设计部门,1#船倾斜试验做后,设计部门发现该船载重吨变小了,达不到17700吨.经过仔细核对发现该船比原来船东提供钢材重量多用300吨左右,他们将此信息及时反映经营部门,最后经营部门与船东交涉,不仅载重吨没有罚款,而且还向船东收取了多用300吨钢材的加帐款.

3.主动关心详细设计和施工设计的进程,及时发现设计工作中有无不符合或高于建造合同和技术说明书之处,掌握设备、材料订货及签约中有无不妥及失误,及与生产计划大节点有无失调之处.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向有关领导反映,主动协调处理.

例如我厂一批57000吨散货船主机时,由于当时主机非常抢手,国内某一主机厂家将主机配套的Option项目轴承磨损/滑油水份监视系统放进主机标准配套的技术协议中,提高了主机配套的档次,我厂技术人员在签主机技术协议也没有发现这是Option项目,造成我厂每台主机多支付30万元人民币.后来经营部门通过查看主机技术协议,发现此情况及时通知设计部门修改主机技术协议,避免了10条57000吨散货船的主机配套档次的提高,为船厂避免了300万元人民币的损失.

4.船舶建造过程中的修改、变动及加(减)帐管理

船舶建造合同生效后,船舶开始设计工作并在船厂进行建造.其修改、变动主要有下述原因:

①船东对船舶的设备或系统,以增强设备或系统的功能和档次等,提出更改设计;

②船东对技术规格书中的局部,提出变动或修改;

③在船舶建造过程中,船级社规范有新的修改规定;④挂旗国或国际公约和规则的部分修改或某些条文提前生效;

⑤船东对正在建造的部分工程或已竣工的部分工程提出修改要求;

⑥由于技术上的原因,设计部门或船厂提出须对原技术规格书或建造合同中的局部规定,提出修改或变动;

⑦船厂在采购材料、设备过程中,由于货源品种规格不能满足或供货期不能满足建造进度的要求,因而提出修改或代用等要求.

在新船设计、建造过程中,无论是由船东、设计部门或船厂一方提出的修改和变动,在经过双方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的付诸实行,都会对船舶的建造成本、建造进度和交船期、建造合同中规定的考核指标如载重量、航速等,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建造合同中有关“修改、变动或加减帐”条款的规定来进行工作,及时与船东签订因修改而产生的合同调整(加减帐)的有关协议.

下面主要叙述对在建船由船东方面提出的修改和变动而引起的加减帐管理方法,以及其具体工作程序和实施要点.

(1)船东或船东驻厂代表以书面形式,向船厂经营部门提出修改、变动或加(减)帐的要求.经营项目经理人员应该立即将项目分发给设计部门、生产部门和物资供应部门,规定具体日期召开合同修改评审会.

设计部门主要是咨询该项修改、变动或追加工程,技术是否可行;对该船的载重量、航速是否影响,影响多大.在设计部门同意基础上,要提供修改或变动的设计修改一些材料设备的规格和数量或草图.

生产部门主要是询问该项修改、变动或追加工程的施工可行性、所需工期、所引起的返工工作量、其他牵连工程工作量的大小、对全船最后交工期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物资供应部门主要是询问该项修改、变动或追加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设备或元器件的订货、供货是否有时间,所需时间长短及所需全部费用等.

然后按ISO9002要求召开合同修改评审会,如果上述各部门都表示可行,并在相应的表格中签字认可后,就可以进行下一步工作.

(2)船厂经营部门对船东或船东驻厂代表所提出的修改、变动或追加工程,按设计部门提供的一些材料设备的规格和数量或草图所示工程内容进行估价,并向船东或船东驻厂代表报价,通过双方洽谈,在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签署加减帐协议书.

在向船东或船东驻厂代表进行报价时,除该工程本身所需之外,还需对该修改工程对本船载重量、航速及合同交工期有无变化提出意见.如有变化,则双方也应同时对上述变动取得一致意见,并在加减帐协议书中明确予以表示.

关于报价问题,除了对修改、变动附加工程本身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设备和工时等)详细核算外,还必须考虑该修改工程的实施所引起其他工事的延误、牵连工程的发生费用和部分返工所造成的损失费等,均需一并详细核算.

(3)在和船东或船东驻厂代表双方签署了修改和加减帐协议后,即可由船厂经营部门发出向船厂有关部门执行该项修改工程的通知.

我们将向设计部门下发书面通知单,同时抄送船厂生产处、物资供应处等部门.说明该项修改工程船厂已经和船东双方谈妥和达成协议,可以下达施工命令和安排计划.

(4)在上述三个程序完成后,船东或船东驻厂代表所提出的修改、变动或追加工程,在文字上已告一段落,下面是船厂实施的事情了.船厂经营部门还需对上述协议书进行编号和整理,以作为船舶在建造完工交船前,调整合同的正式依据.

首先必须明确,根据船舶建造合同的规定,对于船东方面提出的有关修改、变动和追加工程,只要船厂可以办得到,而且船东又能接受船厂提出的合理条件下,船厂是没有理由拒绝的,是有义务尽量满足船东提出的要求的.一般情况下,船厂对船东方面提出的较大或较重要的修改、变动或追加工程比较重视;而对于日常发生的中小项目,总价值在2000到3000美元以下的修改、变动或追加项目我厂设计部门和生产部门主管则重视不够,往往不认真执行厂部下达的有关规定,白白送给船东.特别是在交船前,船东往往在系泊和航海试验期间,随着“扫尾工程”清单的提出,夹杂着不少不属于技术规格书内容的项目.船厂由于着眼于快交船,或是船厂在交船最后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从搞好关系、便于船东验收出发而不作为加帐处理.这些小项目累积起来,价值也非常可观,如放手不管,将会导致产品成本上升,原材料消耗增加,利润降低,工期延迟,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等弊病.因此,船厂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厂内有关做好修改和加减帐管理工作.

另外还应积极处理承建船的适用规范或合同规定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则等因修改或提前生效而产生对本船设计和施工应用的修改.这类事情一般涉及面大,比较麻烦,按照合同条款绝大部分都是属于船东加帐项目.所以我们一定要具体分析.按照合同条款中有关规定及早通知船东并与船东或船东驻厂代表洽谈,向船厂有关部门进行解释,要从法律对合同的解释观点来看问题.如果处理得当,船厂不仅会从中获取一定经济效益,而且对船厂在国际上的信誉也会有所提高.

(5)深入生产第一线,从生产准备阶段开始,了解生产进度,掌握影响生产进度的原因,协助生产部门进行协调.深入有关主要车间,超前掌握可能影响生产进度或产品质量的因素,并不失时机地消除这些不利因素,想对策,进行各部门间的协调.要有预见性,对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提前报告给有关厂级领导.经营部门的项目经理应协调、监督一些专门会议决议的执行.

(6)加强与船东或船东驻厂代表的联系.与船东驻厂代表吃一些饭建立必要的感情往来.对他们所提出的事情或问题(如:护照延期等)主动协助解决,对他们寻找住房和上下班接送,尽量给予方便.在遵守外事纪律的基础上,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个人关系,以利工作的开展.

(7)根据船厂建造进度,提前做好交船前的一切有关商务及交船文件准备.在船舶交接时有不少涉及法律和金融的问题,责任重大,必须十分小心.要加强请示汇报,有时一点微小的失误将可能导致重大后果.因此,在最后交船阶段,对经营有关的各种工作及可能发生的事情,必须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8)掌握并审核船舶国内外的经济来往事务,如支付佣金、保险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应及时收取的进度款.

(9)关心和了解船舶在交船后保修期内的质量情况,加强与船厂售后怎么写作部门的联系,掌握质量保修期内发生费用的情况,及时与船厂质量检验部门、设计部门、生产部门和设备物资供应部门联系,以不断改进船舶的设计和施工质量.

船厂的经营部门如能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合同管理,一定会对船舶的建造工作有较大促进和帮助.对保证船舶按期、保质交付以及保证工厂预期的经济效益的实现,是十分有效的.

总之,为了实现这种主动式的合同管理,担任经营船舶项目经理必须做到:要有事业心.应该认识到经营工作和合同管理做得好坏,将直接影响船厂声誉和船厂的经济效益.以高度主动和责任感的精神,敢于善于处理问题的态度,来展开对船舶建造期间的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