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中的政府行为

点赞:22751 浏览:10545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1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企业并购是企业间相互竞争最激烈的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并购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企业并购在我国虽然有20多年的历史,但现在已经是我国企业获得发展并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方式.企业并购为我国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在我国特殊的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事实,因而,政府对企业并购的干预也成为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从三个方面介绍企业并购中的政府行为,首先,从相关概念的角度说明了企业并购与政府行为的定义;其次,介绍了政府干预企业并购所带来的效应;最后,针对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效应,本文提出了在企业并购中,政府应该定什么位以及如何定位.

【关 键 词】企业并购;政府干预;政府行为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Merger)与收购(Acquisition)的总称.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企业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优势企业保留自己的名称及独立性,并获得其他被吸收企业的财产、责任和其他权利,被吸收企业不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收购是指一家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用、债券或股票购写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该公司的控制权,而该公司的法人地位并不消失.

政府行为是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基于其自身职能和自身权力特征,对企业并购进行干预产生的一系列行为,这些行为包括合理行为和不合理行为.

二、我国企业并购中政府行为的效应分析

在企业并购中,政府和企业都存在各自的目标、动机和行为,当两者的目标达成一致时,并购就容易,政府行为也会产生正面的效应.但不可否认的是,政府在企业并购中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促成无效率的企业并购,给企业和社会都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1.政府行政目的偏差的负效应

政府参与企业并购有其特有的行政目的.许多地方政府以行政指令方式直接介入企业并购活动,充当并购的主体,目的是减少亏损企业.为了狭隘的地方利益,用行政手段将一些濒临倒闭、破产,资产又不符合对方要求的企业强行并入优势企业,其结果是不但没有搞活劣势企业反而拖垮了优势企业.

2.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寻租行为

社会中经常会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企业能够影响政府的决策,达到政府目标与企业目标的一个均衡.作为一个组织的政府与其他经济个体一样未能脱离“经济人”检测设,而经济人追求的利益偏重物质利益.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寻租行为也是政府官员对物质利益的一种追求.一旦政府介入寻租活动,便会涉及采用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自由竞争的办法来维护既得利益.在企业并购经济活动中,当主并企业试图并购目标企业时,在寻租模式下,主并企业很可能会寻求政府的干预来阻止其他企业加入竞争并获得并购低价,进而获取超额利润.对于主并企业和政府而言,一个付出寻租费用,一个获得寻租利益.但这样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福利的损失,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使人们对市场机制的合理性和效率产生怀疑.


3.政府并购决策的不科学性带来的非效率

由于政府的一些主观因素,一方面是政府对企业并购的盲目热衷,另一方面是政府对企业并购的抗拒心理.比如,一些政府也是为了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采取措施加速招商引资工作,对企业并购盲目热衷,所起作用不大.与其相反,政府同样存在另一种心态,对企业并购的恐惧,阻止异地企业并购本地企业,切断了本地企业获得更好发展的机会.

三、规范我国企业并购中的政府行为

由于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负效应,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求政府行为在企业并购中重新定位,定位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定什么位”,即政府行为在企业并购中究竟应怎么做发挥什么作用;二是“如何定位”,即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使政府行为定位目标得以成为现实.

(一)我国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角色定位

1.政府充当企业并购市场的培育者

企业并购市场主要包括并购主体、相似度检测机构和并购交易规则.政府充当企业并购市场的培育者就是要培育并购主体、健全相似度检测机构、建立完善的并购交易规则.

2.政府充当企业并购的监督者

企业并购行为一般是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导向的,因此有可能只有利于并购双方面,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并购活动.政府要随时关注企业兼并重组的动向,对于欺诈性并购、损害国家财产及其权益的并购及时发现,制止那些损害市场效率和妨碍公平竞争的并购活动的发生.

(二)我国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角色定位的实现

1.政府由管制型政府向怎么写作型转变

管制型政府是不仅干预经济运行模式和资源配置,还干预和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怎么写作型政府是一种新型的政府,一种新的理念.社会、企业和公众的意愿要求是政府行为的出发点,政府行为的中心是为他们提供便利怎么写作.怎么写作型政府的经济职能体现在由管制者变为怎么写作者,为企业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经济秩序和环境.

2.完善和优化企业并购环境

第一,加快市场相似度检测机构的建设.企业并购中的各种相似度检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各类投资银行等,主要是利用自身强大的技术、信息和人才优势,为企业并购的各方提供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怎么写作,帮助各方选择并购对象、策划并购方案、进行资产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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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完善并购立法.西方企业并购的经验证明,要想使企业并购很好的发挥作用,必须使其在法制的轨道上前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完备的《企业并购法》.因此,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相关立法,完善公司法和破产法,出台公平竞争法、反垄断法和行业法,健全劳动法和税法等与并购相关部分的规定,尽快形成一套详尽全面的法律体系来监督、指导和规范企业并购行为.

3.制定政策引导企业并购

对于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引导者角色,可以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来实现.具体来说,政府应该制定产业政策,明确并购的方向,同时采用财政、税收政策,设置有关机构扶持、指导企业并购的良性展开.

第一,制定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并购.为了克服并购中的盲目发展性,政府在企业并购中须以产业政策为导向,通过产业政策,使企业并购的发展与产业重组和产业发展同步.

第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并购.税收优惠政策的关键是差别税率的制定.如果并购后企业的生产经营进入享有税收优惠的产业领域,应该推进并购,使此产业领域得到更快的发展,反之则不然.税收优惠政策可使并购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从而促进并购企业发展.

第三,改革财税政策,减少企业并购的阻力.现行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交纳企业所得税的财税体制是地方政府行为的扭曲的一大原因,因而必须加以改革.使征税与产权分开,不管产权主体如何变化,纳税主体不变,使得政府财政收入不因并购的进行而减少,这样有助于政府支持有效率企业并购,减少政府对并购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