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达高科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问题的商讨

点赞:32446 浏览:14723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上市公司拆迁补偿款的财务处理,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影响巨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对此类会计问题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探讨拆迁补偿款的账务处理意义重大.本文首先对其他上市公司的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分析,继而对思达高科拆迁补偿款的财务处理提出了一点自己的看法.

关于思达高科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问题的商讨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政府的论文范文集 大学生适用: 学术论文、研究生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79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资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模板、论文前言 职称论文适用: 杂志投稿、职称评初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资料 论文题目推荐度: 最新题目

【关 键 词】上市公司;拆迁补偿款;会计处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为支持城市的规划改造,配合城市规划和建设、支持拆迁企业重建,恢复生产,政府一般会给企业一定的经济补偿.动辄上千万乃至上亿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讲影响巨大.

下面就思达高科的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思达高科、拆迁工作概况:

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市域快速通道及两环十五放射道路景观通道建设的通知》《郑州高新区拆迁安置办公室关于”二环十五放射”科学大道段道路建筑物拆迁的通知》及《郑州高新区”二环十五放射”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科学大道段、西三环高新区段涉及国有土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公司位于科学大道与金梭路交叉口的地上东区、西区生产及办公用房位于拆除范围内,剩余土地政府评估回收并给予相应补偿.相关款项根据公司公告合计九千多万元.因为涉及金额巨大,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对公司2013年财务状况影响深刻.

根据搜集的资料,目前关于此类问题的会计处理依据主要有:

其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四条规定,对于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即参照上述规定先作为政府资本性投入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作为政府补助,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作为国家资本性投入,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其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企业在收到政府搬迁补偿款时首先要区分政府补助和政府资本性投入,对于政府补助,又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近年来几家上市公司的处理办法,基本遵循了上述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上市公司三力士2010年收到公司拆迁补偿款1,605,093.00元,其中计入属于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发生的相关费用23,468.85元,其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安徽水利2010年收到补偿款110,000,000.00元,其中分别计入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经营亏损的补偿、资本公积为39,049,591.35元,37,984,786.25元,32,965,622.40元;哈工大首创科技2011年收到补偿款55,649,378.68元其中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即“营业外收入”55,649,378.68元;保税科技2011年收到补偿款14,200,000.00元,其中用于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金额为14,049,639.27元,剩余的计入“营业外收入”150,360.73元;宁波热电2010年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459,000,000.00元当年分别计入与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209,659,174.82元,拆迁导致的经营亏损弥补3,160,935.39元,资本公积165,846,556.46元.其余款项378,666,666.67元在“专项应付款”核算;大庆华科2011年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68,128,202.00元.与资产相关补偿30,627,055.57元,计入“递延收益”在其他流动资产里反映,本期按搬迁资产净值及搬迁费相应的金额,从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再转入营业外收入,因为另选厂址新建.故扣除余额37,501,146.43在专项应付款核算;广东甘化2012年收到拆迁补偿款45,548,616.30和天原集团2012年收到拆迁补偿款160,240,000.00元,两家上市公司在收到款项时都在“专项应付款”核算.待相关业务发生时再做相应会计处理.


综合上述分析,个人认为思达高科公司关于拆迁补偿款有三种处理办法:

其一:思达高科拆迁补偿款,相关补偿明细分别为房屋与土地拆迁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工补偿费用、搬迁奖励等等.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作为政府补助,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再计入本期损益.搬迁奖励、增加的补偿收入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类似问题的会计处理可参考上市公司三力士、安徽水利和宁波热电.

其二:参考哈工大首创科技上市公司的处理办法,拆迁相关的补偿收入,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其三:参考保税科技的做法,弥补资产价值及其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关于思达高科拆迁补偿收入的会计处理仅仅谈了个人看法,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