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成品油大案

点赞:3972 浏览:1494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湛江林春华案

林春华注册了8家公司,投资上亿元购置了4艘专事的油轮,修建了自己的码头,拥有专储油料的仓储公司,有20个大油罐,组建了运输、仓储、销售油料的整套设备.

从1997年1月至1998年7月,林春华共计成品油44船,75.38万吨,偷逃应缴税款3.47亿元,其成品油的数量相当于1997年我国汽、柴油进口总量的1/10.在1998年缉私风暴中,林春华被判处死刑.


厦门远华案

1996—1999年三年间,以为首的厦门远华集团用直接闯关的方法共进口成品油450多万吨,是整个厦门关区同时期正常报关进口量的一倍多,根据不完全统计,这450万吨油占据了国内市场三分之一,足以左右全国的燃油.1999案发后,外逃加拿大,在2011年7月被遣返回国,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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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亿元油大案

1998年9月-2002年9月期间,广东番禺人郑洪钧组织领导了一个150多人的特大集团,该集团不但有自己的船队,还有巨大的专用油库,范围覆盖番禺、珠海、中山、东莞、顺德、香港等几乎整个珠三角水域,利用“蚂蚁搬家”式方法陆续成品油54万多吨、食用油1万多吨,案值14亿元,偷逃税额3.5亿元.

红油帝国案

2009年7月——2010年1月期间,在谭伟军、谭显明兄弟组织领导下,组建了以胡应高、郑金水为骨干成员、以谭玉波、谭庆涛为固定成员的犯罪集团,分别购写或租用22条粤港澳流动渔船,大肆在香港白石角海域或筲箕湾海域向香港志成公司所属的“志成”等油趸购写红色柴油,偷运至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霞涌海域非设关地卸驳,该团伙红油约22.2万吨,价值约14.5亿元,涉嫌偷逃税款约4.3亿元.首犯谭伟军、谭显明兄弟被判无期徒刑.

“8·14”大案

一艘船号为“闽海油5号”的船在2010年3月18日——2011年8月13日期间,向大陆油驳船和渔船成品油总共1719艘次,全案涉嫌成品油累计达22.88万吨,案值人民币近16.06亿元,涉税额人民币5.1亿元,系一宗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有协作,内外勾结、连续作案、多次作案的犯罪团伙案件.

动力煤油案

高尔化学和嘉能可资源这两家跨国公司涉嫌在2010年8—12月期间,通过运作,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偷换了进口商品的归类,以“化工用油”名义进口动力煤油80万吨,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仅偷漏燃油消费税即达近10亿元,这也是近年来中国海关查处的最大一起成品油案.

广西最大成品油案

2011年6月——10月期间,在广西防城港,以王武为首的8人组成“大公司”,合伙从越南柴油.为方便“偷油”,甚至在防城港市一小村庄的中越界河中铺设输油管道,将柴油从越南输送到中国境内,短短4个月时间,就柴油4.7万多吨,偷逃税款1.19亿多元,王武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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