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

点赞:3560 浏览:1012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企业法律顾问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经注册机关登记,从事企业法律工作的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他肩负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控制、救济重任.本文通过对企业法律顾问的历史与现状、地位与优势、问题与对策的论述,期待推动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变革与提升.

关 键 词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国有企业法律风险

作者简介:张志宏,大学本科学历,西电陕西陕开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副部长,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法律怎么写作所法律工作者.

企业法律顾问是我国法律工作队伍中一支默默奉献于各级国有企业,肩负为国企保驾护航重任,又不为社会所广泛知晓的法律工作者群体.本文通过对企业法律顾问的历史与现状、地位与优势、问题与对策等进行思考,形成了尚不成熟的看法和观点,期盼对推动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有所帮助.笔者以为我国得从国民经济强基固本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义,方能强化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企业的竞争实力.

一、历史与现状

(一)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国自起步到今天有近六十年的发展历史.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内一些企业即设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室”.1955年4月26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务院《关于法律室任务职务和组织办法的报告》的通知明确规定“......重要国营企业,特别是业务上对人民群众和对外直接联系较多的机关,应尽可能早点建立”.将法律顾问室定位为“协助企业负责人正确贯彻国家法律、法令和进行有关法律工作的一个专门机构”.这两个文件的颁布奠定了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石.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该《条例》第16条明确规定:企业法律顾问与副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在厂长领导下工作,对厂长负责.国家第一次明确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1997年3月12日,原国家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联合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实行准入控制,推行职业资格制度.要求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怎么写作的企业,已设立法律事务机构的应当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未设置企业法律顾问事务机构的,其聘用的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此后,国家相关部委先后制定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2002年7月18日原国家经贸委、组织部、人事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颁发《关于印发<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将我国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到了一个高度.2008年4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企业法律顾问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二)国外法律顾问制度的现状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世界范围发展经历了100多年的历史.目前,美国一般的公司都有专职的法律顾问,公司的每一项活动都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法律顾问是老总的直接代言人.欧洲的企业普遍都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德国西门子在全球有公司法律顾问360多人.

二、地位与优势

企业法律顾问具有非常独特的优势,它既是企业管理人员,又是法律工作者.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和实施具有法律依据.一是1955年4月26日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的通知.二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三是2003年5月27日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2003年5月27日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等企业法律顾问等等制度.”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在企业中的重要性,我们可以从我国古代一则故事中得到启示: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医术最好?”扁鹊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文王再问:“那为什么你最出名?”扁鹊答:“长兄治病是治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前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本乡里.而我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这则故事告诉人们一个浅显的道理,从实际效果上讲,事后救济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防范.企业法律工作更是如此,而企业法律顾问则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中坚力量.

纵横比较不难看出,企业法律顾问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企业法律顾问与社会律师相比较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在企业中,直接参与企业运营和管理,发现纠纷苗头能第一时间介入并及时处理.二是企业法律顾问熟悉企业的各项管理环节,采取的措施针对性强.三是除诉讼、仲裁、调解外,还熟悉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人力资源、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财务税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四是企业法律顾问受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束,忠诚于本企业.五是企业法律顾问执业是经企业聘用,并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注册登记而取得的,有利于企业的管理和国资部门的监管.六是企业法律顾问对工作具有长期性、系统性,律师则不同.

对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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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法律顾问与企业其他管理岗位的比较,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

企业法律顾问,承担的是企业运营过程中,合法合规性的把关和审查,在关键问题上往往是一票否决,其职能和作用是其他部门所无法替代.其作用始于事前防范,终于事后救济,贯穿于企业的方方面面.对于事后的诉讼、仲裁等法律救济则是更多决策者寄予厚望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