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协商其与中国政治协商之区别

点赞:26446 浏览:12080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协商是西方思想发展的最新成果,标志着西方政治发展的新阶段.西方协商与中国政治协商在基本概念、实践基础、协商主体、协商内容以及形式等方面都存在差别,但二者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契合之处,我们在充分认识二者的区别及相同之处的基础上,要积极借鉴西方协商,不断加强、完善我国的领导的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政治建设.

关 键 词协商政治协商制度

作者简介:王志辉,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政治合法性、政治参与、协商等;李云芬,云南大学,研究生,实验师,研究方向:城市管理、环境管理等;刘旭华,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政治文化.

西方协商(deliberativedemocracy),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在西方政治学界兴起的新的理论和范式.西方协商不满于政策制定的过程就是各种利益及其偏好竞争与汇集的过程,不满于政治如同市场——公民仅仅根据自己的偏好或是功利最大化而进行公共选择.西方协商在反省竞争性理论的基础上,重新赋予了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那么,西方协商的内涵是什么?有何特征?西方协商和中国政治协商之区别是什么?本文拟从这几个方面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西方协商的内涵及其特征

(一)内涵

协商(deliberativedemocracy)又称审议性,它吸收了各种理论的合理成分,是制度的一项新设计.它强调公民是体制的参与主体,主张公共政策必须经由公共协商的过程,在自由、平等的公民之间进行讨论、对话和争辩,在此基础上形成决定,从而让公共政策在实质上符合更多公民的利益,而不只是在表面上体现了公民的意志.协商是西方思想发展的最新成果,标志着西方政治发展的新阶段.

由于研究者的视角、价值观等的不同,所以,对于协商的内涵,不同的研究者给予了不同的解释.从一般的意义上讲,协商是指在政治共同体中的平等的、自由的公民,通过参与立法、决策等政治过程,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的治理形式.其核心概念是公共协商或协商,强调思考、对话、辩论、讨论和审议.协商来源并超越了自由主义理论及其批评理论,它既肯定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又尊重国家及社会间的界限,力图通过完善程序、扩大参与范围、强调自由和平等的对话来消除冲突,保证公共理性和普遍利益的实现.

(二)特征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的新的理论和范式,西方协商的核心内容是基于理性的公共协商,强调思考、对话、辩论、讨论和审议,其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性

在协商的设想中,一方面,参与协商的公民在程序应该上是平等的.每个公民的地位都是平等的,所有受到决策影响的人都应该参与进来,而且他们必须具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来表达他们的利益及关注的问题,现有的权力格局不能影响参与者的实际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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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法性

合法性是西方协商存在的基础.在协商过程中,在充分尊重和吸纳民意基础上,经过集体理性制定的政策,必定会得到民众的配合和支持.政治决策是平等、自由的参与者经过讨论和审议而形成的,所以,西方协商具有政治合法性,是因为它是基于集体的理性反思的结果.

3.公开性

西方协商具有公开性,因为:第一,协商方式具有公开性.协商是通过公共讨论、恳谈、公开听证、面对面的探讨及其交流等各种公开的方式来进行的,而不是私下的个人协商;第二,协商过程具有公开性,即协商的整个程序、结果都是公众所知悉的;

4.责任性

协商的公开性使其责任性成为可能.在协商对话和讨论、审议的过程中,每一个公民不仅要知道自身的偏好,还要了解他人的看法,同时,公民还有责任对公共权力机关进行认可、支持和监督.

西方协商作为一种新的理论与和范式,在人们的政治生活中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体现出越来越大的价值.

中国领导的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领导的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的重要形式.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参政议政,是扩大人民、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体现.

由“协商”的译法,很多人非常容易认为中国已经实行了“协商”.但在实际上,由于文化传统、历史背景、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等多方面存在着不同,所以西方的协商和我国的“政治协商”之间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别,不能混为一谈.

二、西方协商和我国“政治协商”的区别

西方协商和我国“政治协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概念不同

西方协商的英文是DeliberativeDemocracy,它强调公民是体制的参与主体,主张公共政策必须经由公共协商的过程,在自由、平等的公民之间进行讨论、对话和争辩,在此基础上形成决定,从而让公共政策在实质上符合更多公民的利益,而不只是在表面上体现了公民的意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协商”意为咨询,是中国与其它八个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各族、各界、各方面的代表就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及其重要问题进行反复商量并交换意见的过程.

所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协商”的“咨询”之意与西方“协商”所要求的“平等、自由、公开地讨论”理念是明显不同的.因此,从概念来看,西方协商中的“协商”和中国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协商”是不相同的.

实践基础不同

西方协商以西方国家发展较为完备的竞争性的政党制度、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等政治实践为基础.作为对代议的反思、超越及其补充,西方协商强调以协商与合作替代冲突和竞争,但这并不会改变竞争、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社会政治实践基础;而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实践基础是集中制.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人民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体现.实行集中制,不搞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是我国政权建设和政治运行的根本原则.政治协商制度通过政党之间以及与各党派、各阶层、各民族、各团体、各宗教以及海外华人等代表人士在涉及国计民生的问题上开展政治协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尽量统一认识,在反复协商的基础上努力达成共识,在服从多数的基础上尊重少数意见,使立法和决策反映社会各方面成员的愿望和智慧.